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的有關要求,我局對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對其中《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質量信息公示辦法的通知》等6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現將被廢止的文件公布如下:
1、《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質量信息公示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1號);
2、《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質量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2號);
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購銷掛鉤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3號);
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質量巡查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4號);
5、《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進貨查驗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6號);
6、《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索證索票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7號)。
本決定自2012年12月20日起生效。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2年10月23日
根據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的有關要求,我局對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對其中《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質量信息公示辦法的通知》等6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現將被廢止的文件公布如下:
1、《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質量信息公示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1號);
2、《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質量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2號);
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購銷掛鉤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3號);
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質量巡查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4號);
5、《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進貨查驗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6號);
6、《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食品索證索票辦法的通知》(深工商〔2005〕37號)。
本決定自2012年12月20日起生效。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