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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堅決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產嚴管嚴控36條措施》的通知

   2021-07-19 726
核心提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各部門,中央駐疆企業,自治區重點企業: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各部門,中央駐疆企業,自治區重點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3+1”重點工作部署,以嚴的主基調樹牢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群死群傷事故,全力保障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按照自治區確定的“1+N”思路,自治區安委會制定了《堅決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產嚴管嚴控36條措施》,經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重要論述精神的高度,站在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的高度,充分認識當前防范遏制群死群傷事故的極端緊迫性,充分認識嚴管嚴控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堅持把安全發展理念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全過程,嚴守安全生產紅線,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社會穩定、疫情防控、安全生產、經濟高質量發展重點部署和陳全國書記“要做到安全生產沒有任何閃失、安全工作不出任何問題”重要指示,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嚴管嚴控36條措施。從嚴落實責任,按照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堅決扛起安全生產的政治責任。從嚴監管執法,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要堅持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嚴處重罰安全生產領域各類非法違法行為,打痛打醒失責失信、漠視生命的違法違規企業。從嚴抓實主體,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風險防控體系,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治理突出問題。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營造嚴管嚴控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各類主流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嚴管嚴控36條措施,向全社會持續釋放嚴管嚴控安全生產的強烈信號,讓各級領導干部知責重責、嚴抓安全,讓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敬畏安全、守住底線,形成全區上下從嚴從實保安全、護穩定、促發展的良好態勢,為實現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提供堅實的安全生產保障。

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1年6月26日

堅決防范遏制事故

安全生產嚴管嚴控36條措施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區黨委“3+1”重點工作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控安全風險,以更高標準和要求守住安全底線,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踐履知行合一,推動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入腦入心、走深走實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定向領航,學思用結合,知信行統一,從思想根源固本培元,從靈魂深處警鐘長鳴,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發展理念,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對黨和人民事業極端負責的精神堅決踐行“兩個維護”。

(一)樹牢“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安全發展理念。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決不要帶血的生產總值,堅決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嚴把安全關這條硬杠杠,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堅決把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全過程,牢牢守住人命關天、不可逾越這條紅線。

(二)樹牢安全生產“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的風險防范意識。堅持以系統性思維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領域風險,從最壞處著眼,做最充分準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既高度警惕“黑天鵝”,又全力防范“灰犀牛”,見之于未發、處之于未萌,推動風險在第一時間解決、事態在第一環節控制,做到眼睛亮、見事早、行動快。

(三)樹牢安全生產“寧可百日緊,不可一日松”的底線思維。嚴格落實保安全護穩定的政治責任,堅決把安全生產記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時刻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醒警惕,任何時候都不得忽視、不得麻痹、不得僥幸,嚴字當頭,重拳狠手,堅守絕不發生群死群傷事故這條底線。

二、突出政治擔當,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重要指示,逐級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嚴格履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把安全發展貫穿本地本行業領域發展全過程,堅決扛起安全生產的政治責任。

(四)落實落細政府主要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統籌構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將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一體部署安排、一體組織實施,親自研究推動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督促指導支持班子成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督促檢查班子成員落實安全生產重點任務清單,考核獎懲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堅決守住安全發展這條底線,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

(五)落實落細政府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牽頭制定完善分管行業領域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政策措施,抓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支持分管部門、行業領域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重點任務親自上手、突出問題妥善解決、基礎工作統籌到位,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六)落實落細“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必須把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同考核;必須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審查、批準安全生產事項,監督落實安全生產政策標準。對該管未管、該審未審的,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落實落細“一票否決”和終身追責制度。對發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產考核不合格、未完成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的,按照《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實行“一票否決”,不得評為當年綜合性表彰獎勵的優秀等次,主要負責人不得評先選優。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無論調離轉崗、提拔或退休,依規依紀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集中攻堅治理,縱深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重要指示,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系統治理,嚴格管控安全風險,集中治理事故隱患,建立完善制度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取得實效。

(八)實行國家和自治區檢查發現問題隱患整改工作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嚴格落實政府主要領導對國家和自治區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督查發現問題隱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抓實研究部署、整改治理、跟蹤督辦、結果審核,做到立行立改、閉環管理。對弄虛作假、敷衍應付、拒不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

(九)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的布局、設計、建設、管理和項目建設等各項工作必須以安全為前提,高風險項目審批必須把安全生產作為前置條件,達不到安全條件和最低生產經營規模標準的企業或項目一律不予許可,淘汰落后產能一律嚴禁進疆。

(十)實行安全生產檢查“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完善落實檢查方案和重點檢查事項清單,落實“雙隨機”檢查要求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突出重要時段、抓實關鍵環節,持續不間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精準查找問題隱患,依法嚴處違法行為。對該檢查未檢查、該處罰未處罰、該采取強制措施未采取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問責。

(十一)實行制度建設清單化管理。立足消除盲區、堵塞漏洞,明確制度建設任務清單、時間表,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立足規范引領、提高門檻,建立安全風險管控、隱患認定評估標準,完善安全標準體系。將制度建設作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重要事項,嚴格落實考核獎懲。

(十二)實行高風險行業領域重點管控。充分發揮行業領域重點單位企業安全監管納入自治區維穩指揮平臺作用,突出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礦山、化工、建筑施工、旅游等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高風險行業領域,實行風險隱患清單化管理、重點單位包保制管控、防控體系項目化建設。

(十三)實行工業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按照“一園一策”原則,圍繞上下游產業鏈、園區公共設施、人才基礎、管理能力、應急救援等重點環節,全面落實安全風險評估,全鏈條推進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嚴禁已淘汰落后產能異地落戶、辦廠進園。按照“一企一策”要求,逐一研判分析進園入區企業防范事故的重點難點薄弱點,逐一督促落實針對性管控措施,嚴禁入園單位建設項目邊設計、邊施工、邊辦理手續。

(十四)實行重大隱患閉環管理。按照重大隱患動態管理和閉環管理的要求,全環節明確治理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和責任人員,全過程落實整改工作臺賬制、銷號制管理,分級掛牌督辦。對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視同事故調查處理、追責問責,拒不執行停止指令的依法采取停供電、代治理、限制許可等措施,確保重大事故隱患100%按標整改、100%限期完成。

(十五)實行一般隱患全面清零。全面過篩、集中治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以來查實的一般隱患,對已整改的核查確認、鞏固成效,嚴防死灰復燃。對未完成整改的加強監督、壓實責任,確保全面清零。

(十六)實行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將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內生產安全事故累計死亡3人及以上等9類嚴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納入“黑名單”,定期通過信用中國(新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記于企業名下并依法向社會公示,在經營、投融資、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進出口、出入境、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四、持續高壓嚴管,堅決防范遏制群死群傷事故

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管嚴抓安全生產。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打到疼處、痛處,讓他們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劇重演”的重要指示,對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關鍵環節和嚴重非法違法行為,按照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始終堅持嚴處重罰、嚴厲問責,讓企業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筑牢安全發展根基。

(十七)嚴厲打擊遲報、謊報、瞞報事故行為。緊盯惡意隱瞞事故的嚴重違法行為,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及其他負有報告事故職責的人員遲報、謊報、瞞報事故的,一律依法按上限進行處罰。不報、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嚴厲打擊組織、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行為。緊盯漠視員工生命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組織、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隱患不排除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九)嚴厲打擊拒不執行重大隱患監管指令行為。緊盯重大隱患治理,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拒不執行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的,或者沒有立即采取排除危險整改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嚴厲打擊擅自從事高危生產經營行為。緊盯危害市場秩序和未經許可從事高危生產經營非法行為,對非法營運農村電動車、黑校車、非法營運客車,改變建筑物用途非法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一律依法按上限進行處罰。對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危生產作業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一)嚴厲打擊超能力、超強度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緊盯違背規律的超能力、超強度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對礦山、危險物品單位和工業企業超能力組織生產,建筑施工趕工期,旅游場所設施超能力接待,商場市場、文化娛樂、社會福利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超定員,運輸車輛特別是“兩客一危”車輛超員、超速、超載、超限、疲勞駕駛的,依法按上限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二)嚴厲打擊關閉破壞安全設備、篡改銷毀安全設備數據行為。緊盯預防、消減危害的安全設備設施,對生產經營單位、公眾聚集場所、“兩客一危”車輛關閉、破壞直接關系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三)嚴厲打擊危險物品違法行為。緊盯危害后果嚴重、救援難度大的危險物品和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凡違反禁止性規定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違反限制性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違規運輸、儲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煙花爆竹的,對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其他責任人員依法按上限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四)嚴厲打擊危險作業違法行為。緊盯爆破、吊裝、拆除建設工程和有限空間作業、動火作業、檢維修作業等極易發生事故的危險作業,凡未辨識作業危害、未制定作業方案、未經作業審批、作業人員資格條件不符、沒有可靠安全措施、沒有專門人員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律責令停止作業,對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其他責任人員依法按上限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五)嚴厲打擊安全生產中介虛假報告行為。緊盯中介機構弄虛作假隱瞞問題、干擾監管的行為,對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等中介組織,故意提供虛假評價報告、檢測檢驗報告,或者嚴重不負責任出具有重大失實的評價報告、檢測檢驗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狠抓重點環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產經營單位要強化安全生產第一意識。必須堅定不移保障安全發展,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的重要指示,正確處理發展和安全、效益和安全的關系,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補短板、強弱項,堅決做到生產、經營、建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以安全為前提,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二十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員工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等內容,加強監督考核,保障安全投入,保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二十七)落實安全管理人員條件。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按安全管理人員總數的15%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其他安全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持證管理。國有企業和規模以上工業、交通、建設企業按要求設立安全總監。未按規定配注冊安全工程師、設安全總監的,一律作為重大隱患管理。

(二十八)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落實新員工、轉崗員工、勞務派遣工、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假培訓、不培訓,高安全風險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各類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無證進行安全管理、無證從事特種作業的,一律作為重大隱患管理。

(二十九)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危險物品、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必須報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其他建設項目單位必須組織安全設施、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消防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使用,嚴防建設項目先天不足。

(三十)落實發包、出租管理責任。發包、出租的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設施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發包、出租時應當審查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產資質或條件,對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統一協調、監督管理,不得違規外包、以包代管,不得肢解發包、層層轉包,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三十一)落實設備設施材料工藝管理責任。在生產經營建設活動中應用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工藝、設備、設施,不得生產、銷售、使用未按規定取得工業產品許可、安全標志的產品、設備、設施,不得生產、經營、進口、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

(三十二)落實重大隱患報告責任。及時向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報告排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向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可能受到重大隱患威脅的周邊單位和人員通報,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拖延。

(三十三)落實安全告知義務。公開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作業場所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范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向受到重大危險源威脅的周邊單位和人員通報緊急情況下需要采取的措施。

六、強化監督問責,持續釋放高壓震懾的強烈信號

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善于引導群眾、組織群眾,提高風險化解能力”的重要指示,堅持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專責監督相結合,加大“懲”的力度,鞏固“嚴”的氛圍,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監督機制。

(三十四)營造群眾監督濃厚氛圍。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暢通舉報渠道,鼓勵、保護企業職工和社會公眾積極檢舉重大風險隱患和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對舉報事項快核、快辦、快獎,廣泛調動社會公眾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安全生產工作,著力形成敢監督、能監督、愿監督的良性機制。

(三十五)強化輿論監督效力。加大對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依法及時公布重大隱患治理以及安全生產“黑名單”等情況,發揮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新聞媒體廣泛開展對安全生產的輿論監督,形成輿論監督強大勢場,著力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濃厚氛圍。

(三十六)用好專責監督利器。加大對守住安全發展底線重大決策的政治監督,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一案雙查”,既查事故單位,追究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又查屬地黨委政府和監管部門責任,深挖徹查事故背后的違紀違規問題。發揮查辦生產安全事故“后半篇文章”作用,加強警示教育,強化以案促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持續糾治安全生產領域不嚴不實作風問題,讓安全“紅線”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地區: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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