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修訂《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
為規范本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我委2016年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以下簡稱《備案辦法》)(滬衛計食品[2016]4號),文件2016年5月30日下發,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即將屆滿。因此,我委在前期調研評估基礎上,根據企業反映的訴求和備案實施過程中的實際情況,對《備案辦法》進行了修訂,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2021版)》。
二、什么是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是指衛生健康部門將企業標準中食品安全相關內容材料進行登記、存檔、公開、備查的過程。食品企業對其制定的企業標準內容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對備案后的企業標準的實施后果依法承擔責任。
三、企業申請備案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企業申請備案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企業標準文本;
(二)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具體內容和依據情況;
(三)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委托辦理的,應當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四、這次《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2021版)》修訂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這次主要修訂了以下內容:
(一)明確備案納入本市“一網通辦”
目前,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已納入本市一網通辦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了全程網辦。據此,《備案辦法》增加第五條(一網通辦)的規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市“一網通辦”的規定,依托全流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第九條(備案材料)增加一款規定,對企業提交的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可以通過在本市“一網通辦”平臺中調用電子證照、數據共享等方式提交、核驗。
(二)進一步縮短企業標準備案時限
2020年,我委制定下發了《關于提升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網上政務服務能力的通知》(滬衛食品[2020]7號),明確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的承諾辦結時限調整為“當場辦結”。據此,《備案辦法》第十條修訂為,本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接收企業標準備案資料后,對材料齊全且符合備案要求的應當當場辦結,并在企業標準文本封面上標注備案號。
(三)合理劃分市區衛生健康部門職責分工
為貫徹落實本市審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上海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護士執業注冊等行政審批的決定》等規定,進一步合理劃分市區衛生健康部門職責分工,《備案辦法(2021版)》第四條(市區分工)修改為,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新食品原料、特殊膳食用食品、生食水產品、乳及乳制品、保健食品的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生產企業注冊地址位于浦東新區的,由浦東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上述產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企業注冊地址位于轄區,除前款規定以外的食品類別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四)減少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公示時間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回應企業訴求,根據2020年下半年我委對《備案辦法》實施情況的評估結果,有10%的調查對象建議“縮短公示時間”;同時借鑒外省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經驗,將原《備案辦法》第七條(社會公示)中“公示期不少于20個工作日”修改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擴大備案失效情形
將原《備案辦法》中“第十一條(廢止)”修改為“第十二條(備案失效)”,并進一步擴大備案失效范圍,增加了 “企業主動申請備案失效的”情形。
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有有效期嗎?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不設備案有效期。企業應定期對備案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進行復審,發現已經備案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存在備案失效情形的,應及時作出相應的修改。
六、新發布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2021版)》從什么時候起生效?
本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