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異議?
本規定所稱的異議,是指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或者標稱生產者(簡稱異議申請人),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結論等事項提出的不同意見。
2.異議申請人可以就哪些事項提出異議?
檢驗結論、抽樣過程、抽樣過程、檢驗方法、標準適用、樣品真實性、其他與抽查相關的事項。
3.異議申請人如何提出異議申請?
時間方式:異議申請人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15日內,向省局書面提出。也可以先行通過山東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系統(企業端)線上提交異議申請,線上提交時間視為收到異議申請時間,線上申請的,需在線下補交書面材料。
申請材料:提交加蓋公章的《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異議處理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相關材料根據異議類型不同有所區別,主要目的是證明異議成立。
對檢驗結論提出異議的,應當提交產品檢驗報告等能夠證明被抽樣產品合格的材料。對抽樣過程、檢驗方法、標準適用等提出異議的,應當提交情況說明、標準技術文件等能夠證明異議理由成立的材料。對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的,應當提交產品包裝或者實物比對、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生產銷售記錄和憑證等能夠證明異議理由成立的材料。
4.異議申請人是否可以撤回異議申請?
在省局作出異議處理結論前,異議申請人可以提交書面材料,撤回異議申請,異議處理終止,維持原檢驗結論。
5.異議申請人如何辦理復檢手續?
異議申請人對檢驗結論提出異議的,省局經組織調查核實具備復檢條件的,按程序組織復檢,并向異議申請人出具《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異議處理通知書》。
異議申請人在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聯系復檢機構辦理復檢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復檢,原檢驗結論為最終結論。復檢費用由異議申請人向復檢機構先行支付。復檢結論與原檢驗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異議申請人承擔;與原檢驗結論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省局承擔。復檢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和樣品移交產生的相關費用。異議申請人申請撤回復檢的,已發生費用不予退回。
6.其他需要重點關注的事項?
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按照《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規定,落實好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依法合規經營。特別是銷售單位,要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等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對檢查發現生產、銷售單位未按要求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