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廳重大行政決策能力,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管理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74號)要求,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務廳2021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印發,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決策事項承辦處室應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務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對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決策草案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確保決策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二、決策事項承辦處室應當建立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臺賬,將履行決策程序形成的記錄、印證材料及時完整歸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附件:自治區商務廳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自治區商務廳辦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自治區商務廳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牽頭承辦處室 | 承辦時間 | 實施計劃 |
1 | 《促進全區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意見》 | 對外貿易處 | 2020年10月 | 2021年2月形成征求意見稿;4月形成會簽稿;計劃6月底自治區政府審定通過后印發。 |
2 | 《自治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 區域經濟合作處 | 2021年4月 | 2021年6月底形成征求意見稿;9月初形成審定稿;計劃12月自治區政府審定通過后印發。 |
3 | 《寧夏現代物流“十四五”規劃》 | 物流促進處 | 2020年10月 | 2021年3月形成征求意見稿;5月形成審定稿;計劃10月自治區政府審定通過后印發。 |
4 | 《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貿流通“十四五”發展規劃》 | 流通業發展處 | 2021年2月 | 2021年7月形成初稿;8月形成征求意見稿;計劃10月自治區政府審定通過后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