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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2021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的通知

   2021-07-07 1031
核心提示:各區人民政府、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中央在滬及地方國有企業:《上海市2021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已經市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各區人民政府、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中央在滬及地方國有企業:

《上海市2021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已經市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上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1年4月7日

上海市2021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落實好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促發展各項任務措施意義重大。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認真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齊頭并進兜住安全底線,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方法手段創新,著力固根基、補短板、強弱項。以縱深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為主線,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全力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打好安全生產主動戰、攻堅戰,全力壓減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筑牢城市發展安全防線。

一、筑牢安全發展根基,打造全鏈條全覆蓋責任體系

(一)統籌推進城市安全發展

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

1.全力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本市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工作措施,抓住“五個新城”建設機遇,從城市整體規劃布局、頂層設計、科技信息化、安全文化等多個維度突破創新,打造安全發展示范區,引領城市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應急局、各區人民政府)

2.按照工作目標要求,試點先行、示范帶動、以創促建、以建提質,全面對標對表整體協調推進各區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各區人民政府)

3.著眼創建融合、資源整合,一體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安全社區、安全發展示范區向街鎮延伸,研究出臺“上海市安全發展和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項目的融合評分標準,并統一納入本市創建清單。(市應急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人民政府)

4.將城市安全發展納入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納入巡查考核和督查督辦重要內容,鼓勵引導社會服務機構、公益組織和志愿者參與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形成整體聯動效應。(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

(二)完善落實安全責任鏈條

強化各級安全監管責任,緊盯“關鍵少數”,剛性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和消防責任制規定。

5.強化黨政領導干部安全責任,推動層層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把改革創新、風險防控、應急保障、“三基”建設作為履職述職檢驗成效的重要方面,推動黨政領導干部發揮牽頭抓總、協調各方的作用,統籌推進安全和發展,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風險、解決突出矛盾問題的能力,落實好“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6.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動態修訂市安委會成員單位“權力、責任、監管、任務”4類清單,指導部門和區級層面優化完善4類清單,推動行業部門對職責交叉、聯系緊密的領域和環節“共進一步”,創新方法手段對重點企業“一企一策”指導服務,分層分級細化責任鏈條分界點、銜接點,確保責任鏈條無縫對接。推動落實“一計劃、雙報告”等制度措施落實,強化過程履職,督促末端落實。(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7.夯實企業主體責任,以建立健全“企業主體責任體系、規范化安全管理體系、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社會化服務體系”4個體系為核心,務實推進三年行動企業主體責任專題見成效。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見》,將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加大日常執法檢查力度。(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8.推行積分制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通過告知承諾、指導服務、批評教育、約談警示、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增強企業的主體意識。(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9.分行業推進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標準化,并將部分重點行業領域的企業標準化達標等級與安全生產責任險保險費率掛鉤,積極研究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幫扶政策和激勵政策。(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綜合監管工作機制

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體系,做實做強安委會“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職能。

10.優化安委會運行模式,推動危險化學品、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海上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等6個安全專業委員會實效化運作。加強綜合監管規范化管理,修制訂安委會、安委會辦公室和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完善工作機制。(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公安局、上海海事局)

11.啟動第一次安全生產專項巡查,重點對年度考核靠后的區和事故多發行業領域的有關區、部門和單位,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意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情況開展專項巡查。(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委組織部)

12.改進考核辦法,進一步整合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災害防治、應急管理分權重實施考核,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強督查工作創新,強化結果運用,發揮督查考核的“風向標”、“指揮棒”作用,以督查考核推動各項工作全面落實、取得實效。(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各區人民政府)

二、持續加強法制建設,綜合施策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四)深入開展安全法治宣傳

推動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安全生產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13.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等重要論述和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將相關內容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和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并納入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和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切實提升用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效果和質量。(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14.推動學習教育全覆蓋,在官網、官微等平臺開設專題專欄,組織參加應急干部在線學習,組織集中觀看學習“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和普法作品征集活動,普及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宣傳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15.堅持學習貫徹與推動工作相結合,圍繞“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動真碰硬推動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真刀真槍解決存在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帶頭加強督導傳導壓力,切實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應對風險挑戰、推動安全發展的強大動力。(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五)推動改革舉措落地見效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重大決策部署,確保各項措施落細落實做到位。

16.持續推動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工作措施》《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等各項重點任務的落地,適時組織“回頭看”。(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17.按照國家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部署安排,加快推進出臺相關方案和配套文件,加強業務輪訓、專業培訓,強化執法車輛、裝備配備,不斷提升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加強應急管理與消防工作融合,完善消防管理工作職責銜接的機制和措施,協同推進責任聯擔、工作聯動、風險聯控、措施聯勤的工作機制。(市應急局、市委編辦、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人民政府)

18.編制出臺與超大城市相適應的本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十四五”規劃以及上海消防專項規劃(2020-2035),推動安全生產和消防重點任務納入上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19.統籌交通、建設、特種設備、市政基礎設施、文化旅游等工作,加強公共安全形勢、問題分析研判和監測預警,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推動完善公共安全監管制度機制,統籌協調應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圍繞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目標,全力推進平安上海建設公共安全專項工作。(市應急局、市委政法委、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六)健全安全法規標準體系。

抓緊配套法規的立法工作,推進各項法律制度具體化,積極推行安全生產的標準制訂工作,使安全生產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完成《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修訂。推動《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修訂立項。適時啟動《上海市玻璃幕墻管理辦法》修訂。加強本市應急管理法律體系的頂層設計,根據相關上位法的制修訂進程,適時提出地方立法的工作建議。(市司法局、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21.加快推進出臺《上海市消防條例》相關配套文件和制度,加強公安、消防部門聯勤防火工作,完善執法協作機制。貫徹落實《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房屋安全監管體系。推動出臺《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制定上海交通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辦法、實施指南,強化交通行業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制定《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名單管理辦法》,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市交通委、市應急局、各區人民政府)

22.加強安全標準規范建設和推廣應用,制定本市建材、輕工、紡織、商貿等工貿行業領域《監督檢查指導手冊》,制定出臺《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安全技術要求》。(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

(七)提升安全監管執法水平

深化安全生產執法體系建設,構建完善的事中事后安全監管執法體系。

23.科學編制年度、季度、月度監督檢查計劃和現場檢查方案,實施以區級監管為重心、市級疊加式執法工作模式,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互聯網+執法”,推行管理、執法、服務“三位一體”執法模式,實施分類分級差異化執法。(市應急局、各區人民政府)

24.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動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在街鎮層面落實、落地,構建市、區、街鎮、開發區(工業園區)等不同層級責任清晰、事權明確、協同聯動的綜合執法新格局。(市應急局、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各區人民政府)

25.繼續指導各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探索推進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26.建立專家服務常態化機制,對重點企業組織專家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加強線上線下協同監管,對標準化評審和風險隱患雙重預防系統中反映的突出風險隱患,加強針對性檢查。(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27.按照《上海市工業企業安全生產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會同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雙隨機”聯合監管。(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

28.規范事故統計直報工作,按月警示直報情況,嚴格執行事故核銷審核程序。落實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回頭看”成果,采取扎實有效措施,抓整改、堵漏洞、補短板,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進本市事故責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實工作后評估制度建設工作,開展針對一般(典型)事故責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實后評估工作。(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國資委、上海海事局、各區人民政府)

29.持續推進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安全監管協同發展,加強區域監管、執法資源共享協同,數據互聯互通,提升重大活動聯動保障和突發事件協同應對處置能力。(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管局)

三、緊盯重點行業領域,系統治理完善風險防控體系

(八)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攻堅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專項整治向更多領域延伸。

30.持續動態更新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強化清單化任務管理和掛圖作戰工作機制。聚焦風險隱患,強化重點整治,嚴格“一案一策”銷號管理。加強示范引領,推動建立一批“樣板工程”,逐步在全市推廣,以點帶面擴大成效。針對突出問題、共性問題,分析深層次原因,從完善法規、標準和機制上落實治本之策。適時召開推進會、交流會,派出工作組、督導組開展調研督導,用好定期通報、重點約談、建議提醒、督查考核等手段,進一步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推動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九)深化危化工貿領域治理

31.按照“一園一策”“一企一策”,深化硝酸銨等爆炸性危險化學品企業、硝化企業、液化天然氣儲存企業的分類精準整治,落實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風險的對策措施,實施最嚴格的治理整頓。全面開展專家指導服務,推動建立油漆涂料、氣體充裝、物流倉儲、精細化工、連續生產大化工五個行業的安全聯盟,幫助企業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強化全生命周期、全鏈條安全管理,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和危險化學品“一張圖、一張表”,深化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建立重大危險源企業預警處置機制,完善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平臺,依托“一網統管”,以全面感知、信息共享、協同聯動、精準執法為目標,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方式轉變和治理水平跨越式提升。(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32.全面加強本市工貿行業安全治理,嚴格落實專項執法、風險管控、技能提升、主體責任、監管能力5個方面22項具體任務。在建筑業開展“防高處墜落”“嚴禁超齡用工”專項整治。在國有企業開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制造業、服務業開展“安全監管指導服務”“安全生產過程管控”“工貿行業專項治理”等6個專項整治工作。(市應急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

(十)保障城市交通運行安全

33.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專業委員會作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狀況評價體系。推動道路安全設施改造升級,全面組織排摸本市缺失防護設施的臨水臨河道路、未設置防撞設施的高等級公路出口匝道、缺少反光標志的路面立柱、道路中央隔離欄以及機非車道隔離欄等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地點和路段,查漏補缺、完善治理。推動加快淘汰“營轉非”大客車、57座以上大客車及臥鋪客車;鼓勵在用客車參照國家標準安裝前輪爆胎應急裝置。強化對砂石料運輸車和水泥攪拌車交通安全管理,嚴禁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或者以合作經營的名義掛靠經營,依法查處旅游包車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研究完善道路運輸行業市場退出機制。建立“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注冊登記、道路運輸資質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共享通報機制,加強協同聯動執法,加大打非治違力度,健全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長效機制。(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各區人民政府)

34.深化鐵路安全隱患綜合治理“雙段長”責任制,路地協同強化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綜合治理。(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上海鐵路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

35. 狠抓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深化水上交通安全央地協同治理體系,調整設立市安委會水上交通安全專業委員會,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加強本市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防范工作各項措施。開展重點水域通航安全整治,嚴格查處橋區水域船舶淌航、掉頭、橫越、不按規定航路航行以及船舶超高航行等行為。建立健全長三角地區海事、交通運輸等部門協同治理、聯合打擊的合作機制,嚴厲打擊砂石運輸船、漁業船舶非法違法行為。(上海海事局、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委、市消防救援總隊)

36.加強民航運行風險的全過程管控,加大安全隱患治理力度,加強對事件信息報告和危險源數據的分析,狠抓機場凈空保護、機坪運行秩序等安全專項整治。(民航華東管理局、市交通委)

(十一)強化建設領域安全治理

37.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完善建筑起重機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強化深基坑、起重機械、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風險防控。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完成指標體系完善、社會滿意度調查、城市自體檢工作、完善體檢信息平臺、編制年度自體檢報告、城市體檢成果應用等工作。持續推動老舊住宅居民燃氣立管改造和地下隱患管網改造,持續提升燃氣用戶入戶安檢率和隱患整改率,強化燃氣泄漏報警器的應用和管理。深入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建立動態監測和維修管護機制。進一步加強房屋高墜隱患排查整改,摸清基礎底數、建立長效機制、實現一網統管。做實做細民生工程安全保障,完成70萬平方米中心城區成片二級舊里以下房屋改造,實施1000萬平方米舊住房更新改造,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完成100公里架空線入地及合桿整治,建成100個“美麗街區”。完成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1000臺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

(十二)落實火災安全防范措施

38.優化完善城市火災防治協同機制,充實完善市區兩級森林防滅火指揮等議事協調機構,明確相關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規程。依托消防安全專業委員會,深化行業部門消防安全管理,推動健全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機制,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工作督辦、考核評比。健全消防產品聯席會議平臺、建立住建與消防協作機制,落實信息共享、執法銜接、移交查辦等制度,加強項目審批環節、工程建設領域、生產流通領域和其他領域的源頭監管。持續深化國資、民政、衛健、文旅、教育、民宗等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對大型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廠房倉庫等五類場所開展系統攻堅治理,研究應對老舊場所、電動自行車及新材料新業態等突出風險,對照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綜合運用各類執法資源及政府掛牌督辦、跟蹤整治等辦法,對風險隱患按時整改銷案。持續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專項治理,緊盯“三合一”、沿街商鋪、農民自建出租房等高風險場所,分領域、分類別、分階段綜合施策、精準治理。貫徹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意見,推動健全完善多種形式基層消防管理組織,建立消防工作基層自治、網格管理、聯防聯控等機制,開展常態化風險排查、隱患治理和宣傳教育,廣泛發動市民群眾參與群防群治。加強街鎮居村微型消防站建設管理,推動各區出臺適合區域實情的微型消防站建、管、訓、用等規章制度,推廣應用微型消防站可視化調度通知平臺。高質量完成2021年市政府消防實事項目,為老舊小區內既有的1000個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加裝消防設施。(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房屋管理局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十三)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39. 強化系統性、區域性風險治理,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區域的特種設備雙重預防工作。狠抓特種設備使用環節安全,全面強化重點整治,緊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使用安全,結合檢驗檢測中發現的重大隱患,重點加強油氣長輸管道、涉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電梯、大型游樂設施、快開門式壓力容器、電站鍋爐等重點設備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兩工地”起重機械制造等重點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嚴厲打擊以電梯維保、氣瓶充裝、鍋爐改造、起重機械和場車使用環節中的違法行為,重點查處超許可范圍施工等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四)抓好森林防滅火安全防范措施

40.認真落實全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要求,完善區級政府防滅火指揮工作機制,組織開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切實抓好源頭管控,加強重點區域、重要設施火災隱患巡查,加快補齊防滅火基礎設施短板,深入開展森林撲火安全教育整治周活動,加強預案體系、專業隊伍建設,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市應急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人民政府)

四、注重社會治理創新,多管齊下推進共建共治共享

(十五)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固化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出臺的一系列便民惠企措施,繼續推行網上審批、不見面審批,持續優化許可服務。

41. 進一步優化、擴大政務服務,推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補貼等事項納入一網通辦政務服務事項。在實現應急管理領域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基礎上,探索以告知承諾等方式進一步簡化應急管理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支持浦東新區、臨港新片區、上海化工區等相關事權下放的先行先試、創新探索。將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納入全市“一網通辦”平臺,實施線上聯合審批。優化完善應急管理行政審批系統,推進審批電子檔案工作。(市應急局、各區人民政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上海化工區管委會)

42.加快本市智慧電梯建設并優化“一網統管”場景應用,著力強化智慧監管。全面推進電梯按需維保和檢驗檢測改革試點工作,將電梯維保由“重維保過程”切實轉變為“重維保結果”,著力提升維保質量。研究出臺特種設備許可對接本市企業高頻證照變更聯辦“一件事”改革舉措,加強對浦東開展特種設備許可工作的指導,加快形成改革經驗。(市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六)不斷完善社會治理體系

完善城市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推動形成多元共治城市風險防控格局。

43.持續加強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屬地監管與信用監管,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推動行業自律管理,逐步形成部門監管與行業管理、市級統管與屬地監管、綜合監管與業務管理相結合的常態化監管體系。(市應急局、各區人民政府)

44.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措施要求,強化違法失信行為信息公開的有效管理,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45.加快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及其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不同行業的貫徹實施。(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46.健全落實安全風險“吹哨人”制度和舉報機制,鼓勵公眾、企業職工及其家屬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違法行為,落實舉報獎勵政策。(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十七)持續加強支撐體系建設

圍繞本市全面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戰略要求,聚焦風險發現和協同處置兩大重點,充分借力“一網統管”平臺,加快已建系統的迭代升級。

47.拓展“危險化學品全過程監管信息系統”應用功能。將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管控面從1-4級重大危險源逐步擴展至全市所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強化人、裝置(設備)、作業環境監控視頻的智能識別與分析應用,共享構建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數據鏈,增強大數據比對分析和多場景應用能力,提升生產、經營、倉儲、使用、運輸、廢棄物處置等環節的智能綜合監管效能。(市應急局、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48.強化完善“應急救援處置系統”實戰實用性。重點開發隧道內火災、道路大霧團霧等應用場景。進一步厘清應急救援指揮和聯勤聯動業務機制,推進線上與線下業務的充分融合,實現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應急處置信息流轉和處置流程的協同管理。(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49.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域先進科學技術的課題研究,推動關鍵技術和先進裝備的應用實施,協調推進重點實驗室、重大技術支撐基地的建設運行。積極籌備首屆長三角國際應急減災和救援博覽會。(市應急局、市科委、各區人民政府)

五、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強基固本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十八)提升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升級大型災害事故現場指揮處置體系和聯動響應機制,加強綜合應急救援聯合演練。

50.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圍繞“多災種、大應急”,推動滅火救援、地震救援、水域救援、抗洪搶險等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標準化建設,拓展并加強市、區兩級社會化救援隊伍覆蓋面和專業能力,推動區級政府加強社會應急力量建設,提升科學指揮、專業施救的應急救援綜合實力。深化《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空中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意見》任務落地,加強部門聯動,優化救援指揮機制,健全全市航空應急救援保障機制。(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51.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推進市、區兩級總體預案修編,分類分層修訂完善部門預案、專項預案,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和資源普查機制,持續動態優化應急預案,規范應急響應標準與流程,加強預案演練,不斷提高預案的針對性與操作性。(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52.強化應急物資保障,積極落實國家審計署提出的應急物資儲備整改要求,補齊配足相關應急物資儲備。通過實體儲備、協議儲備、能力儲備等方式,科學調整儲備的品種、規模、結構,優化產能保障和區域布局,提高應急物資儲備效能。利用現有綠地、學校、體育場館建設等公共設施,挖掘潛能,持續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十九)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

以安全宣傳“五進”工作為主軸,以特色鮮明的“上海應急守護”、官方網站等為主陣地,持續做好主題宣傳、典型宣傳、活動宣傳、警示宣傳和科普宣傳。

53.豐富“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月”“全國交通安全日”“防災減災日”“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創建等活動內容,利用多媒介、多形式,增強市民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54.堅持時度效原則,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及輿情應對處置。(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55.以“八個一”建設為重點,加快推進應急管理教育訓練體系建設。采取政校合作、市區共建等方式,推進應急管理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工程、應急安全實訓基地和體驗場館建設工程。(市應急局、市教委)

56.持續開展技能提升行動,推進落實3年內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高危企業新招錄從業人員及在崗人員100%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高危企業班組長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市應急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人民政府)

57.加強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建設,發揮社會職業化人員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人民政府)

根據“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各級政府班子成員應按照分工,負責相關任務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能,負責牽頭或參與相關任務的具體實施,并將落實情況報政府分管領導,作為黨政領導干部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年度述職的重要內容。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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