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9〕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09〕51號)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09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浙食安委〔2009〕2號)等有關要求和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強化落實監管責任。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標本兼治、著力治本,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實現全市食品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集中整頓,使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質量安全等各項管理制度機制基本建立,企業及行業自律顯著加強,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公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整頓任務和工作措施
重點就以下七個方面進行集中整頓:
(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繼續按照《溫州市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切實整治和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嚴格食品添加劑的市場準入條件,完善和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申報制度,加強餐飲經營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劑快速追查溯源機制,加強行業自律,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1.嚴格生鮮乳收購的管理,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生鮮乳收購單位檢查率達100%,生鮮乳質量安全違規單位查處率達100%,生鮮乳中三聚氰胺檢測合格率100%。2.整頓農藥、獸藥、漁藥等農業投入品市場。嚴厲打擊違規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漁藥等行為,嚴厲查處農藥生產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其他隱性成分行為。開展對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等違法行為的清查行動。3.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在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加大飼料產品檢測力度,飼料產品的監測合格率在去年的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4.規范農資市場。強化農資市場準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農資打假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100%。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市)建設,促使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5.強化水產品監管。組織開展水產苗種場普查清理工作,深入推進水產養殖和海洋捕撈生產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綜合督查行動,嚴厲打擊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行為。6.嚴厲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的行為,促使企業用標行為進一步規范,“三品”的抽檢合格率在98%以上。7.加強監測抽檢。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大力開展水產品藥殘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的監督抽檢,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喹噁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和監測力度,確保蔬菜、生豬等主要農產品監測平均合格率96%以上。8.全面推進小農資質量安全整治和規范。繼續深入整治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不斷推進農資連鎖經營和放心農資店建設,轄區內的農資供應(批發)商100%納入監管范圍,基本建成農村農資市場監管網絡,建立健全農資監管長效機制。通過整治,農資經營主體基本規范,農資質量明顯提高,基本建立農資進銷臺帳和制度上墻,農資消費安全得到保障。
(三)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1.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無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加工食品等行為。2.深入開展區域性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3.進一步明確基本規范和要求,全面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治和規范,繼續推進食品小企業小作坊整合提升。4.加強證后監管,深化分類監管,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召回制度和添加物質申報制度,嚴格生產過程質量控制。5.全面實行食品生產企業“紅黑榜”制度,公布和淘汰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不合格企業。6.加強進出口食品檢驗監管。完善進出口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建立進出口食品信息通報機制。探索建立出口食品分類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及食品原料基地備案和添加劑備案制度,加強進出口食品質量監控與把關,全面落實進口食品收貨人備案管理制度。組織開展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大排查”活動和為出口食品企業排憂解難活動,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食品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大力推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探索建立企業為主體、以地方政府的統籌協調為支撐、以檢驗檢疫的執法把關為保障的出口食品區域化管理體系。
(四)食品流通環節。1.全面清查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強化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管理,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2.全面推行“一票通”制,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繼續完善并落實進貨查驗、進貨臺賬、不合格食品就地銷毀、信息公示等制度。3.全面推進農村小食雜店、小菜場的整頓和規范,充分發揮試點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引導農村小食雜店、小菜場改造提升。引導農村食雜店向“萬村放心店”工程的示范店轉化提升,全市農村小菜場70%的主辦單位按照標準規范組織經營,引導農村小菜場按照“星級文明規范市場”標準進行建設和改造。4.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的整治與規范,加大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批發企業和小食雜店等的監管力度,食品經營主體統一配送率達50%以上,切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農村市場。5.完善食品流通環節監管機制、食品經營者自律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
(五)餐飲消費環節。1.加強餐飲單位溯源監管。落實原料索證索票和溯源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2.突出重點,規范管理。以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等作為重點監管對象,以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為重點品種,以餐具和食品清洗消毒以及溫度、時間的控制等作為重點環節,集中力量加強規范管理,防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全面推進小餐飲整治規范,通過整治使70%的小餐飲達到《浙江省小餐飲整治基本衛生要求(試行)》有關規定。3.大力推進餐飲服務業質量保證體系建設。繼續對學校食堂、賓館飯店等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繼續推行餐飲單位“五常法”管理,全面推行衛生信息公示,積極推行食品衛生管理員制度。4.做好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食品衛生保障工作,開展對旅游景區、農家樂、大眾飲食街、大排檔等重點區域公共餐飲的專項整治。5.加強對農村家庭聚餐的食品衛生指導和規范,全面實行鄉村廚師體檢培訓制度,完善聚餐申報及衛生指導工作。
(六)畜禽屠宰。1.開展屠宰場清理整頓。組織實施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加快屠宰場的整合提高,推動屠宰企業全面改造升級。2.加強屠宰企業監管。進一步落實無害化處理的管理制度和監管措施,健全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制度、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可追溯制度。3.組織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豬病害豬非法交易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生產加工、銷售注水肉及病死病害豬(牛、羊)肉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生豬產品流入市場,確保市城區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98%以上,縣城區達到95%以上,鄉鎮達到90%以上。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
(七)保健食品。1.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嚴格產品市場準入,開展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輔料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加大市場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和非法添加藥物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整治和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2.開展違法宣傳保健食品的專項整治行動。繼續加強保健食品廣告日常監管,加大監測力度,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行為,嚴厲查處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和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區整頓工作負總責,把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切實抓緊抓好。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把整頓工作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加強督查和考核,逐級落實各項任務和責任,確保整頓工作取得實效。
(二)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溝通,相互配合,齊心協力搞好整頓工作。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監督抽查,相互通報情況,提高監管效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作用,協調解決整頓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在我市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到位之前,仍由衛生部門按照原有的職責分工,負責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夯實基礎,提供保障。加強執法隊伍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執法單位執法裝備、檢測設備和經費保障。加大對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檢驗檢測頻次,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間的監測信息通報機制和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做好食品安全監測數據收集、分析,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堅持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面向全民和“五進”、“三貼近”的原則,大力宣傳和普及《食品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重大意義,及時報道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措施、進展、成效,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企業的遵紀守法意識、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
四、工作步驟
本次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5月至6月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研究國務院、省人民政府關于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精神,并結合實際,對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每項整頓任務和時間安排,及時做好動員部署工作。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全面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并結合2009年、2010年的年度工作安排,有效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市政府將適時組織對各地階段性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第三階段:總結考評階段(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底)。為確保食品安全整頓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兩年來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情況,并于2010年11月前將總結材料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將組織對各地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督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