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2002年,各級、各部門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開展了煤礦、道路交通、公眾聚集場所、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等7個高度危險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取得明顯效果,全市基本實現了事故起數有所下降、死傷人數同比減少、直接經濟損失有所下降、安全專項整治初見成效的安全生產年目標。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魯政辦發〔2003〕9號)精神,為鞏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市政府決定2003年繼續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整治活動的重點及目標 專項整治的重點是:煤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眾聚集場所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安全、非煤礦山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城市燃氣安全等8個高度危險行業。通過整治,全市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至9人或經濟損失50至99萬元的重大事故比2002年降低15%。全市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經濟損失比上年降低3%,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一)煤礦安全整治。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害為重點,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和落實礦井通風、防瓦斯、防塵、防火、防水害等各項安全措施,強化“雙基”建設,加強對用工管理和頂板、機電、運輸等薄弱環節的治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事故責任追究制,使全市煤礦真正達到《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通過整治,國有煤礦原煤生產百萬噸死亡率爭取控制在1人以下,地方煤礦原煤生產百萬噸死亡率爭取控制在3人以下,杜絕重大惡性事故發生。堅決制止已關閉的小煤礦恢復生產,對鄉鎮、村辦小煤礦要管住、管好,嚴肅處理個人私自采煤行為。
(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以查糾嚴重交通違章行為和整治事故多發路段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預防綜合工作機制,加強對交通事故責任單位行政責任追究,強化機動車和駕駛員管理。通過整治,有效減少各種交通違章行為,交通安全秩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經濟損失4項指標比2002年下降3%以上,萬車死亡率力爭達到10以下,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惡性交通事故;農用車、拖拉機掛牌率達到90%以上。
(三)公眾聚集場所安全整治。以商場、超市、客運車站、批發貿易市場、夜總會、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影劇院、網吧等為重點,認真落實《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山東省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樹立單位消防安全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全面提高公眾聚集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通過整治,全市火災起數和死亡人數有所下降,杜絕群死群傷重大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四)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安全整治。以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單位為重點,加強安全監控和管理,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監督制度和工作機制,徹底收繳流散在社會的爆炸物品,堅決取締非法生產、銷售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的“地下窩點”、“黑市場”和私人業戶,嚴厲打擊涉爆違法犯罪活動,從重懲處涉爆犯罪分子。通過整治,所有經批準的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不發生重大爆炸傷亡事故,減少因非法生產煙花爆竹造成的爆炸事故,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認真貫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決查處無證生產、無證經營、無證運輸、無證儲存的企業和個體業戶,強化對已建成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等方面的安全監管和安全評價,整治周邊環境,消除事故隱患;特別要加強對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中小企業及其他單位的安全監管;制定和完善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其他危險化學品單位要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通過整治,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從業行為,提高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減少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惡性事故的發生。
(六)非煤礦山安全整治。以各類鐵礦、采石場、鋁土礦、頁巖礦等為重點,實施安全等級管理,重點解決國有礦山周邊小礦超層越界、威脅臨礦安全和已取締關閉礦山死灰復燃問題,集中整治和規范露天采石場和爆炸物品、有毒物品的使用管理,全面實行安全生產條件認可制度;進一步加大對磚瓦廠的安全監管力度,徹底取締以粘土為原料的磚瓦生產廠家;建立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通過整治,全市非煤礦山企業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比2002年下降5%,杜絕重大惡性事故發生,實現礦山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七)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以各類建筑工程(包括裝飾裝修、建筑工程配套設施設備安裝、防腐保溫以及已建成使用建筑物的大中型維修、拆除、爆破等)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對施工現場、“三同時”、持證上崗、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防護用品、事故隱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對鄉鎮城鄉結合部工程、城市規劃與建成區內私人建房、各類開發區工程的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嚴格實行起重機械拆裝許可制度、安全防護用具準用證制度,進行吊籃腳手架專項治理;嚴肅查處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對外來務工人員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的行為;嚴格落實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建設項目上的安全責任,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在生產安全事故中的行政責任、黨內責任、刑事責任。通過整治,杜絕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傷亡事故發生,千人死亡率控制在0.10以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經濟損失比2002年減少3%。
(八)城市燃氣安全整治。以城市(包括鄉鎮)燃氣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施工單位為重點,堅決查處無證生產、無證經營的企業和業戶,堅決取締無資質的燃氣工程施工隊伍;強化對已建成燃氣生產裝置、輸送裝置和管道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的安全監管,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和缺陷;治理和整頓占壓輸氣管線違章建筑,消除燃氣泄漏和爆炸事故隱患;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燃氣生產裝置、輸氣裝置、儲存設施的安全性能和檢測監控條件。通過整治,徹底消除城市燃氣行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治一般隱患,杜絕因燃氣泄漏和爆炸造成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級負責,歸口管理。2003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繼續按照“市政府統一領導,各區縣組織實施,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總體要求。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對行政區域內的專項整治負總責,各專項整治牽頭部門和共同負責部門負責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并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各項整治工作的開展。
煤礦安全整治工作由市煤炭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工商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駐淄博辦事處、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山東電力公司淄博分公司共同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安監局、農機局、建委共同負責,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積極配合;公眾聚集場所安全整治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安監局、工商局、貿易局、文化局、教育局、衛生局、建委、旅游局、交通局、化工行辦共同負責;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安全整治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中小企業辦、供銷社、工商局、質監局共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由市化工行辦牽頭,市經貿委、公安局、交通局、安監局、衛生局、農業局、質監局、環保局、工商局、郵政局、貿易局、中小企業辦共同負責;非煤礦山安全整治由市安監局牽頭,市公安局、國土資源局、工商局、建材行辦和淄博供電公司共同負責;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由市建委牽頭,市安監局、規劃局共同負責;城市燃氣安全整治由市公用事業局牽頭,市安監局、公安局、規劃局、環保局、質監局、工商局共同負責。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單位要加強對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和監督。
(二)加強基層和基礎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安全生產,關鍵是大力抓好基層單位的基礎管理工作。要通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資金投入力度,切實搞好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建設,加強各級特別是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村(社區)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建設,使各行各業、各層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實,所有安全管理人員達到持證上崗要求,所有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能力得到明顯提高。提高專項整治,建立責任保障、組織保障、員工素質保障、重點部位安全保障、安全投入保障、“三同時”保障等“六大保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安全生產教育制、事故責任追究制、事故統計調查制等“六大制度”,建立、充實安全檢查臺帳、事故隱患整改臺帳、員工教育臺帳、特種作業人員臺帳、事故處理臺帳和特種設備管理臺帳等“六大臺帳”,使基層的安全管理切實走向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打好基礎、創造條件。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要盡快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符合實際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并做好搶險、救護和物資準備。
(三)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是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各級、各部門要提高對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設立或強化由共同負責部門參加的精干辦事機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區縣安委會和安監局要加強監督協調。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調度各區縣、各部門整治進展情況,并定期通報。市政府將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作為考核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及第一責任人年度工作實績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工作不力、未完成整治目標、發生重大惡性事故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各區縣、市牽頭部門的專項整治情況在每月2日前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
(四)強化措施,確保全年專項整治目標實現。各專項整治牽頭部門要在3月底以前制定今年的專項整治方案,并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統一印制下發。制定方案時,要認真汲取去年安全整治的經驗和教訓,突出專項整治的重點,找準難點。各區縣、各牽頭部門每季度都要搞1到2次大規模的專項治理活動,活動的目標要明確,措施要具體,責任要落實。通過每季的專項治理活動,各區縣、各行業都要樹立1到2個專項治理先進單位,作為學習的典型,予以推廣。每次活動的總結要情況全面、數字準確、下一步措施明確,并及時報送市安監局。在專項整治活動中,各區縣、各部門要把安全監督檢查作為主要手段之一,對存有各類事故隱患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在責令限期整改的同時堅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依法應于關閉、取締的單位和業戶,各部門要加強配合,堅決依法關閉或取締。在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和依法行政的基礎上,各區縣、各部門要注重典型作用,堅決反對和批評忽視安全生產、放棄安全生產責任的行為,揭露極少數單位負責人和個體業戶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于不顧,玩忽職守、草菅人命的惡劣行為和事故案例,起到教育社會、警醒世人的作用。各區縣一定要結合本地區安全生產的實際狀況,制定好本地區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三、時間安排
2003年專項整治活動仍然分為四個階段,即宣傳發動階段、治理整頓階段、重點監控階段、驗收考核階段。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認真部署和落實,密切配合,協調一致,確保今年安全生產目標的全面實現。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