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則,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將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批權限調整由各地級以上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含順德區,下同)實施。
自2016年2月1日起,各地級以上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申請受理、現場核查、審核審批、證書發放、變更、延續、補領、更正、社會公告、信息管理等全部審批環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不再承擔此項許可審批事項。
特此公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
自2016年2月1日起,各地級以上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申請受理、現場核查、審核審批、證書發放、變更、延續、補領、更正、社會公告、信息管理等全部審批環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不再承擔此項許可審批事項。
特此公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