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經濟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海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從2014年3月15日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原由商務部門負責的全省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為保證各項工作平穩過渡,確保我省酒類流通市場健康發展,目前仍然按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25號)進行酒類流通管理。請各市縣局在完成酒類流通管理工作交接后,及時有序地開展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酒類流通備案登記
(一)酒類經營者必須取得《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方能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備案登記手續由各市縣局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海口市局可根據實際由各區局負責辦理登記。
(二)仍然使用商務部門移交的登記軟件辦理備案登記,登記證號仍按商務部門原來的編號方式延續編號。在印制新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之前,暫時使用原商務廳監制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
(三)酒類經營者批發、零售酒類商品必須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填寫《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要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警示牌。《隨附單》和警示牌等暫由海口市酒類行業協會提供,具體的提供方式請各市縣局與海口市酒類行業協會聯系。
二、做好酒類流通的日常監管工作
各市縣局要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加強對酒類流通的日常監管。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市縣區局的指導下進行酒類流通監管的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記錄,處理酒類流通投訴,辦理相關酒類違法違規案件。
三、做好酒類流通登記的信息收集和匯總工作
(一)各登記部門要在辦理酒類流通登記后,將相關信息錄入《商務部酒類管理信息系統》,將相關資料傳遞給經營者所在轄區食藥監所,并將登記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二)各市縣局要注意收集相關資料,每年12月30日之前向省局報送上一年度《酒類流通管理基本情況地區年度報表》和《酒類流通行業基本情況地區年度報表》。(見附件)
請各市縣局高度重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和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學習《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盡快熟悉業務,全面做好酒類流通管理工作。
省局聯系人:蘇宏 聯系電話:66832671
海口市酒類行業協會聯系人:陸宏萍
聯系電話:66520766,13876358558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
根據海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從2014年3月15日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原由商務部門負責的全省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為保證各項工作平穩過渡,確保我省酒類流通市場健康發展,目前仍然按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25號)進行酒類流通管理。請各市縣局在完成酒類流通管理工作交接后,及時有序地開展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酒類流通備案登記
(一)酒類經營者必須取得《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方能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備案登記手續由各市縣局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海口市局可根據實際由各區局負責辦理登記。
(二)仍然使用商務部門移交的登記軟件辦理備案登記,登記證號仍按商務部門原來的編號方式延續編號。在印制新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之前,暫時使用原商務廳監制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
(三)酒類經營者批發、零售酒類商品必須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填寫《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要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警示牌。《隨附單》和警示牌等暫由海口市酒類行業協會提供,具體的提供方式請各市縣局與海口市酒類行業協會聯系。
二、做好酒類流通的日常監管工作
各市縣局要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加強對酒類流通的日常監管。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市縣區局的指導下進行酒類流通監管的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記錄,處理酒類流通投訴,辦理相關酒類違法違規案件。
三、做好酒類流通登記的信息收集和匯總工作
(一)各登記部門要在辦理酒類流通登記后,將相關信息錄入《商務部酒類管理信息系統》,將相關資料傳遞給經營者所在轄區食藥監所,并將登記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二)各市縣局要注意收集相關資料,每年12月30日之前向省局報送上一年度《酒類流通管理基本情況地區年度報表》和《酒類流通行業基本情況地區年度報表》。(見附件)
請各市縣局高度重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和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學習《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盡快熟悉業務,全面做好酒類流通管理工作。
省局聯系人:蘇宏 聯系電話:66832671
海口市酒類行業協會聯系人:陸宏萍
聯系電話:66520766,13876358558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