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8月23日,省人民政府印發《云南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云政發〔2021〕19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實施辦法》是對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貫徹落實,對規范我省糧食經營活動,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保障云南糧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確保《條例》和《實施辦法》全面、正確、有效施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條例》和《實施辦法》修訂的重要意義
《條例》在系統總結實踐做法經驗的基礎上,將糧食流通管理中成熟的政策制度法治化,是落實中央確定的加快完善糧食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成果,對于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實施辦法》深入貫徹落實《條例》修訂的內容,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堅持為耕者謀利、為食者造福、為業者護航的原則,制定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增強防范化解糧食領域風險挑戰能力,保障云南糧食安全。做好《條例》和《實施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有利于進一步保護種糧農民利益、調動糧食生產積極性,有利于更好規范市場秩序、保障高品質糧食供給。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使命擔當,切實抓好《條例》和《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堅決扛穩保障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
二、認真落實糧食收購事中事后監管要求
《實施辦法》深入貫徹《條例》規定,取消糧食收購許可,細化規范糧食收購活動要求,實行收購備案,并規定了執法檢查和誠信監管的措施和手段。取消許可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相反監管責任更加重大。要做好事中事后監管,依法查處違規行為,通過嚴格規范的監管執法措施,切實維護糧食流通市場的公平競爭。要嚴格監管責任,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讓監管“長牙齒”。對打白條、不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不及時支付售糧款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要敢于動真碰硬、一查到底、嚴肅處罰。要切實轉變監管觀念,改進創新監管方式,強化糧食收購活動的日常監管;認真指導企業履行備案職責和建立經營者信用檔案,實施信用監管。
三、切實加強政策性糧食管理
糧食政策性收購是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重要措施,對保障糧食安全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實施辦法》明確了政策性糧食數量、質量、資金管理、采購銷售等方面的義務規定,進一步嚴格政策性糧食的經營管理,提出了九方面的禁止性規定,確保政策性糧食管理規范,充分發揮確保糧食安全的“壓艙石”作用。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突出抓好政策性糧食管理,強化政策性糧食收購、儲存、銷售、出庫等環節監督,嚴厲查處“轉圈糧”、“以陳頂新”等損害國家利益和種糧農民合法權益行為,把糧食政策用好,把糧食庫存管好,把政策作用發揮好。
四、嚴格落實糧食質量管理要求
糧食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礎,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管理是推動糧食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糧食質量檢驗等制度,特別是強化食用用途糧食管理,規定不得作為食用用途銷售出庫的五種情形,從源頭確保“舌尖上的安全”。要嚴格落實糧食質量管理要求,加強與市場監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會商協同,依職責實施糧食流通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敦促糧食經營者認真履行質量安全義務,堅決杜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和食品生產企業。
五、嚴格落實防止和減少糧食損失浪費要求
《實施辦法》深入貫徹《條例》規定,將防止和減少糧食損失浪費作為糧食經營活動的原則要求,鼓勵糧食經營者提高成品糧出品率和副產物綜合利用率,對糧食儲存、運輸等環節節糧減損作出了規范,鼓勵和支持開發、推廣應用先進的糧食儲存、運輸、加工和信息化技術,開展珍惜和節約糧食宣傳教育。要嚴格落實防止和減少糧食損失浪費要求,持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糧食經營者降低糧食損失損耗,強化愛糧節糧宣傳教育,倡導城鄉居民文明健康消費,營造“愛惜糧食、反對浪費”的濃厚社會氛圍。
六、主動履職擔當嚴格依法監管
《實施辦法》深入貫徹《條例》規定,明確了糧食流通監管部門職權,豐富了行政強制、信用約束、風險監測等監管手段,進一步嚴格了行政監管部門、糧食經營者的責任義務,對糧食流通依法監管提出了新要求。要清醒認識法定職權既是權力也是責任,法定職責必須為,懈怠失職應擔責,增強遇事找法、斷事憑法、處事用法的能力。要自覺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學會用法治的思維和方法解決問題、推動工作,切實維護好糧食流通的正常秩序。
七、全面清理制度規范
新修訂的《條例》和《實施辦法》,對糧食流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在監督管理職責、政策性糧食經營、糧食質量監管、節糧減損、“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均作出了系統化的制度完善,這對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全面履行糧食流通管理職責、落實監管責任、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準確把握、嚴格執行這些新要求,全面梳理需要制定實施性規范的事項,系統處理新舊銜接和過渡問題,全面清理與上位法規文件規定不符的政策制度,加快形成政府依法公正監管、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社會公眾積極有效監督的良好氛圍。
八、大力開展《條例》和《實施辦法》宣傳教育
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高度重視《條例》和《實施辦法》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對糧食流通監管人員的全員培訓,把《條例》和《實施辦法》的主要制度內容弄清楚,把監管職權、職責和責任弄清楚,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意識和能力。要結合“世界糧食日和全國糧食安全宣傳周”、“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節點,做好重點對象的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條例》和《實施辦法》內容的知曉度,引導糧食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糧食生產者和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云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