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食品添加劑氮氣生產許可工作的批復》(食藥監食監一函〔2014〕160號,以下簡稱《批復》)轉發給你們,并就我省做好食品添加劑氮氣生產許可和監管銜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使用制氮機自制用于食品包裝充氮保護的氮氣的食品企業,要按照《批復》要求,積極準備申辦食品添加劑氮氣生產許可,2015年3月1日起,未取得生產許可不得生產和使用。
二、在準備申證期間,該類企業對自制的氮氣要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氮氣》(GB29202-2012)全項檢驗,企業具備檢驗能力的可以自行檢驗,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
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可以生產和使用,檢驗不合格,立即停止生產使用。
三、各市局要對本轄區該類企業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告知企業相關文件精神,督促企業盡快對用于食品的自制氮氣依標準進行全項檢驗,監督檢查時,要查驗其檢驗報告,嚴禁食品企業使用未經檢驗和經檢驗不合格的氮氣。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9月3日
現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食品添加劑氮氣生產許可工作的批復》(食藥監食監一函〔2014〕160號,以下簡稱《批復》)轉發給你們,并就我省做好食品添加劑氮氣生產許可和監管銜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使用制氮機自制用于食品包裝充氮保護的氮氣的食品企業,要按照《批復》要求,積極準備申辦食品添加劑氮氣生產許可,2015年3月1日起,未取得生產許可不得生產和使用。
二、在準備申證期間,該類企業對自制的氮氣要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氮氣》(GB29202-2012)全項檢驗,企業具備檢驗能力的可以自行檢驗,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
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可以生產和使用,檢驗不合格,立即停止生產使用。
三、各市局要對本轄區該類企業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告知企業相關文件精神,督促企業盡快對用于食品的自制氮氣依標準進行全項檢驗,監督檢查時,要查驗其檢驗報告,嚴禁食品企業使用未經檢驗和經檢驗不合格的氮氣。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