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福州市、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建設“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14-2016)的通知》(閩政〔2014〕3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6〕47號)精神,根據省食安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單位創建實施方案的通知》(閩食藥監餐服〔2015〕20號 )和《關于開展創建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工作的通知》(閩食安辦〔2016〕9號 )的部署要求,省食品藥品監督局決定從2016年11月下旬起,對各地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單位及“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體時間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參加人員
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處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赴各地開展檢查驗收工作。
三、檢查驗收標準及方式
按照《福建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單位創建實施方案》(閩食藥監餐服〔2015〕20號 )和《關于開展創建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工作的通知》(閩食安辦〔2016〕9號 )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對各地創建工作情況進行實地檢查驗收。檢查驗收采取隨機抽查的辦法和聽取匯報、查看材料及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個設區市和縣(市、區)至少抽查2條示范街、5家示范單位,“明廚亮灶”示范單位按照各設區市創建指標數量的20%抽查;平潭綜合實驗區至少抽查1條示范街、2家示范單位和1家“明廚亮灶”示范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餐飲服務示范創建的檢查驗收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對各縣(市、區)示范創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并按照省局印發的相應工作方案和通知的部署要求,事先組織開展本級檢查驗收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每個縣(市、區)2條示范街、30個示范單位和“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創建目標和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認真總結經驗。各設區市要認真梳理本轄區餐飲服務示范創建工作情況,全面總結示范創建好的做法和經驗,并形成書面材料。總結的內容應包括示范創建基本情況、做法和經驗、存在問題及建議等。省局已將示范創建工作納入“千分制”考評指標,對示范創建工作目標和任務沒有完成的單位將予以扣分。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地要大力宣傳示范創建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積極向省局報送相關信息,切實充分發揮示范創建引領和帶動作用。同時,要重視做好示范街、示范單位及“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第四季度相關報表的報送工作。餐飲服務示范街、示范單位、“明廚亮灶”示范單位的名稱、地址等清單,請于11月20日前報送省局餐飲處。
聯系人: 張小青 聯系電話:0591-86296523,
電子郵箱:287978941@qq.com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建設“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14-2016)的通知》(閩政〔2014〕3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6〕47號)精神,根據省食安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單位創建實施方案的通知》(閩食藥監餐服〔2015〕20號 )和《關于開展創建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工作的通知》(閩食安辦〔2016〕9號 )的部署要求,省食品藥品監督局決定從2016年11月下旬起,對各地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單位及“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體時間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參加人員
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處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赴各地開展檢查驗收工作。
三、檢查驗收標準及方式
按照《福建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單位創建實施方案》(閩食藥監餐服〔2015〕20號 )和《關于開展創建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工作的通知》(閩食安辦〔2016〕9號 )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對各地創建工作情況進行實地檢查驗收。檢查驗收采取隨機抽查的辦法和聽取匯報、查看材料及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個設區市和縣(市、區)至少抽查2條示范街、5家示范單位,“明廚亮灶”示范單位按照各設區市創建指標數量的20%抽查;平潭綜合實驗區至少抽查1條示范街、2家示范單位和1家“明廚亮灶”示范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餐飲服務示范創建的檢查驗收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對各縣(市、區)示范創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并按照省局印發的相應工作方案和通知的部署要求,事先組織開展本級檢查驗收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抓好整改落實,確保每個縣(市、區)2條示范街、30個示范單位和“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創建目標和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認真總結經驗。各設區市要認真梳理本轄區餐飲服務示范創建工作情況,全面總結示范創建好的做法和經驗,并形成書面材料。總結的內容應包括示范創建基本情況、做法和經驗、存在問題及建議等。省局已將示范創建工作納入“千分制”考評指標,對示范創建工作目標和任務沒有完成的單位將予以扣分。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地要大力宣傳示范創建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積極向省局報送相關信息,切實充分發揮示范創建引領和帶動作用。同時,要重視做好示范街、示范單位及“明廚亮灶”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第四季度相關報表的報送工作。餐飲服務示范街、示范單位、“明廚亮灶”示范單位的名稱、地址等清單,請于11月20日前報送省局餐飲處。
聯系人: 張小青 聯系電話:0591-86296523,
電子郵箱:287978941@qq.com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