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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遼食藥監辦餐〔2017〕14號)

   2017-02-22 702
核心提示: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學校春季開學在即,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下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學校春季開學在即,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下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省局決定開展春季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餐飲單位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組織領導
 
  各地要高度重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結合春季開學之際,加大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力度。按照省局文件要求,明確各級監管部門工作職責和任務,層層落實監管責任,并督促本轄區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全面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檢查有部署、責任有落實、措施有實效,切實將整治工作抓好抓實。
 
  二、督促指導學校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排查
 
  各地要在開學前,積極指導學校食堂對庫房內上學期置備的冰鮮肉類、半成品、蔬菜瓜果及食品添加劑進行全面清理;對各種食品加工設備、留樣柜、冷庫等運轉情況全面檢查。同時,督促指導轄區內學校認真開展食堂食品安全風險排查,著重對學校食堂組織制度建設、應急處置、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索證索票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管理等內容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自查情況要上報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自查中敷衍塞責、走過場的,要嚴肅批評,重點監督檢查。
 
  三、全面強化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餐飲單位食品安全專項檢查
 
  (一)全面核查清理校園內部學生食堂、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及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經營主體資格,嚴格主體準入,對轄區內新建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許可持有情況全面排查,嚴禁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無證經營。要與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協作機制,會商解決有關問題。
 
  (二)集中力量在學生開學前一周至開學后半個月內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全面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隱患要督促學校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立即整改,對整改結果要及時進行復查,有關情況要及時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并向社會公眾公示監督檢查結果,力爭在學校食堂和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三)要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將高風險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飲具和供餐單位配送食品列為重點抽檢對象,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和抽檢結果。對供餐食品抽檢不合格的,要依法查處,并督促學校食堂立即更換供餐單位或供餐食品。
 
  四、持續推進學校食堂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
 
  各地要按照《遼寧省學校食堂管理規范化建設工程工作方案》(遼食藥監餐發〔2016〕28號)文件要求,結合春季校園及其周邊專項檢查工作,持續推進學校食堂管理規范化建設。深入推進量化分級動態管理,積極推廣學校食堂關鍵崗位規范化管理制度及標準等標準化管理措施。同時,加大對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開展“明廚亮灶”改造指導力度,確保2017年底實現全省持證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明廚亮灶”改造率100%的工作目標。
 
  五、營造學校食堂齊抓共管食品安全氛圍
 
  各地要將宣傳教育貫穿于專項檢查工作始終,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形成家長、師生、群眾高度關注和積極參與的良好輿論氛圍;加大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的法律教育,提升經營人員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加大專項檢查工作成效宣傳力度,集中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形成強大的專項檢查聲勢,震懾食品經營違法行為。
 
  請各地將檢查情況及時通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整改工作落實,并于2016年4月10日前將《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統計表》及專項檢查工作總結以電子版形式報送省局食品餐飲監管處。
 
  聯系人:劉建平
 
  電話:024-31607035(兼傳真)
 
  電子郵箱:canyinchu@lnfda.gov.cn
 
  附件:   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統計表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7年2月20日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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