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肅礦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嘉峪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衛計和食品藥品監督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省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6日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改革,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政務環境,提升行政效能。根據《甘肅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甘政辦發〔2017〕126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為公平營商創條件、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為工作目標,以破解當前我省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改革過程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為著力點,采取有效措施,創新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落實,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著力營造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努力提升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努力為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增添新的動能和活力。
二、重點任務
(一)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全面做好承接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由相關業務處室編制行政審批事項辦事程序,法規監督處審核,局務會審定后組織實施。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政務受理中心。
完成時限:按照國務院部署和省審改辦要求同步推進。
2.對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回頭看”。要按照近年來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項開展“回頭看”,查找是否存在下放審批事項對接不同步、不協調或存在“接不住、管不好”等問題,加大督促整改落實力度。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
完成時限:2017年8月底前。
3.推行清單化管理。根據取消下放以及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由相關業務處室依職權職責動態更新權責清單,法規監督處組織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在省局網站、甘肅政務服務網公開。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省食品藥品稽查局、省食品檢驗研究院、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省醫療器械檢驗所、省藥品不良反應中心。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
4.加快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按照省審改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的要求,對列入權責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統一標準,統一編碼管理,實現省市縣三級“同一事項、同一名稱、同一標準、同一編碼”,編制流程圖,編制服務指南、優化辦事程序。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宣傳處、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政務受理中心,各市州、蘭州新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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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優化審批流程,縮簡審批時限,加快審批進程。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政務受理中心。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6.實現行政審批“一門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次性告知”。
牽頭處室:政務受理中心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ㄈ┏掷m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7.配合省工商局完成“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工商登記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涉企證照事項工作以及編制公布《甘肅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的相關工作。
牽頭單位:宣傳處
責任單位:法規監督處、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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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進一步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市場主體名錄庫、執法人員名錄庫和抽查工作細則。及時公開企業違法違規信息和檢查執法結果,接受群眾監督。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辦公室、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宣傳處、審評認證中心。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9.進一步完善省局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實現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建立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經營異常名錄、失信企業黑名單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公示、社會披露工作,努力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牽頭處室:宣傳處
配合單位:法規監督處、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技術標準監督處、人事處、省食品藥品稽查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0.圍繞創建國家中醫藥產業綜合試驗區項目建設,促進我省中醫藥產業集群發展、轉型升級,為中醫藥產業的發展提供服務。
牽頭處室:藥品生產監管處
責任單位: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流通監管處、辦公室、宣傳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1.堅決整治、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領域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違法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稽查處)
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稽查局、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創新優化服務。
12.創新優化服務。暢通12331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依法辦理投訴舉報案件。在省局網站設行政審批咨詢、監督電話,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牽頭單位:政務受理中心
責任單位:宣傳處、省食品藥品稽查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13.推進省政府政務大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一門受理”模式改革,按照業務分類設置,窗口人員按照辦理清單受理,推行標準化作業,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最大便利。
牽頭處室:政務受理中心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14.全面梳理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等事項。整合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構建統一身份認證、全程網上辦理、結果郵寄到家的“一網式”便民服務模式。
牽頭單位:政務受理中心
責任單位:宣傳處、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5.配合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完善全省政府系統統一的電子政務平臺、電子政務云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要求,建立完善全省政務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共用的相關工作機制,大力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島”。
牽頭單位:宣傳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處、省食品藥品稽查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16.配合省政府辦公廳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國辦函〔2016〕108號)要求,依托甘肅政務服務網,統籌推進全省統一、規范、多級聯動的一體化網上服務平臺建設,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門受理、一網通辦”。
牽頭單位:宣傳處
責任單位:政務受理中心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17.對已出臺與“放管服”改革相關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制定電子證照、電子簽章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為推行“網上預審”、“原件核驗”和“全程網辦”等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牽頭單位:法規監督處、宣傳處
責任單位:辦公室、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政務受理中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深化“放管服”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建立例會制度,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并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層層壓實責任,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驗收,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統籌協調推進。各處室及相關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狠抓落實;既要各司其責、又要加強銜接溝通,主動作為,相互協同,結合實際,嚴格對照業務職責修改完善權責清單,制訂本單位落實“放管服”改革任務的具體措施,期限內完成牽頭及配合工作任務。
?。ㄈ﹪栏穸酱贆z查。各處室及相關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立行立改。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表揚,對發現問題要列出整改清單,堅決糾正,對敷衍塞責、整改不力的要嚴肅問責。要做到月有計劃、周有安排,列出詳細工作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及時落實銷號。8月20日前將具體措施、計劃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作為督查問責的依據。
現將《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6日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改革,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政務環境,提升行政效能。根據《甘肅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甘政辦發〔2017〕126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為公平營商創條件、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為工作目標,以破解當前我省食品藥品監管“放管服”改革過程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為著力點,采取有效措施,創新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落實,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著力營造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努力提升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努力為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增添新的動能和活力。
二、重點任務
(一)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全面做好承接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由相關業務處室編制行政審批事項辦事程序,法規監督處審核,局務會審定后組織實施。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政務受理中心。
完成時限:按照國務院部署和省審改辦要求同步推進。
2.對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回頭看”。要按照近年來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項開展“回頭看”,查找是否存在下放審批事項對接不同步、不協調或存在“接不住、管不好”等問題,加大督促整改落實力度。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
完成時限:2017年8月底前。
3.推行清單化管理。根據取消下放以及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由相關業務處室依職權職責動態更新權責清單,法規監督處組織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在省局網站、甘肅政務服務網公開。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省食品藥品稽查局、省食品檢驗研究院、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省醫療器械檢驗所、省藥品不良反應中心。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
4.加快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按照省審改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的要求,對列入權責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統一標準,統一編碼管理,實現省市縣三級“同一事項、同一名稱、同一標準、同一編碼”,編制流程圖,編制服務指南、優化辦事程序。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宣傳處、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政務受理中心,各市州、蘭州新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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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優化審批流程,縮簡審批時限,加快審批進程。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政務受理中心。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6.實現行政審批“一門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次性告知”。
牽頭處室:政務受理中心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ㄈ┏掷m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7.配合省工商局完成“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工商登記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涉企證照事項工作以及編制公布《甘肅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的相關工作。
牽頭單位:宣傳處
責任單位:法規監督處、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ㄋ模┘訌娛轮惺潞蟊O管。
8.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進一步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市場主體名錄庫、執法人員名錄庫和抽查工作細則。及時公開企業違法違規信息和檢查執法結果,接受群眾監督。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
責任單位:辦公室、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宣傳處、審評認證中心。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9.進一步完善省局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實現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建立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經營異常名錄、失信企業黑名單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公示、社會披露工作,努力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牽頭處室:宣傳處
配合單位:法規監督處、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技術標準監督處、人事處、省食品藥品稽查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0.圍繞創建國家中醫藥產業綜合試驗區項目建設,促進我省中醫藥產業集群發展、轉型升級,為中醫藥產業的發展提供服務。
牽頭處室:藥品生產監管處
責任單位: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流通監管處、辦公室、宣傳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1.堅決整治、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領域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違法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牽頭處室:法規監督處(稽查處)
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稽查局、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創新優化服務。
12.創新優化服務。暢通12331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依法辦理投訴舉報案件。在省局網站設行政審批咨詢、監督電話,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牽頭單位:政務受理中心
責任單位:宣傳處、省食品藥品稽查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13.推進省政府政務大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一門受理”模式改革,按照業務分類設置,窗口人員按照辦理清單受理,推行標準化作業,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最大便利。
牽頭處室:政務受理中心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14.全面梳理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等事項。整合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構建統一身份認證、全程網上辦理、結果郵寄到家的“一網式”便民服務模式。
牽頭單位:政務受理中心
責任單位:宣傳處、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5.配合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完善全省政府系統統一的電子政務平臺、電子政務云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要求,建立完善全省政務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共用的相關工作機制,大力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島”。
牽頭單位:宣傳處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處、省食品藥品稽查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16.配合省政府辦公廳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國辦函〔2016〕108號)要求,依托甘肅政務服務網,統籌推進全省統一、規范、多級聯動的一體化網上服務平臺建設,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門受理、一網通辦”。
牽頭單位:宣傳處
責任單位:政務受理中心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17.對已出臺與“放管服”改革相關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制定電子證照、電子簽章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為推行“網上預審”、“原件核驗”和“全程網辦”等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牽頭單位:法規監督處、宣傳處
責任單位:辦公室、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藥品注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人事處、政務受理中心。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深化“放管服”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建立例會制度,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并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層層壓實責任,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驗收,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統籌協調推進。各處室及相關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狠抓落實;既要各司其責、又要加強銜接溝通,主動作為,相互協同,結合實際,嚴格對照業務職責修改完善權責清單,制訂本單位落實“放管服”改革任務的具體措施,期限內完成牽頭及配合工作任務。
?。ㄈ﹪栏穸酱贆z查。各處室及相關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立行立改。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表揚,對發現問題要列出整改清單,堅決糾正,對敷衍塞責、整改不力的要嚴肅問責。要做到月有計劃、周有安排,列出詳細工作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及時落實銷號。8月20日前將具體措施、計劃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作為督查問責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