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近期發布《江西省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這一新規定的出臺是為了深入貫徹國家關于簡化行政程序、強化監管、優化服務的“放管服”改革精神,同時落實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實施辦法》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實施辦法》共分為八章,包含六十條具體內容。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制定依據、適用范圍,以及食品經營許可的范圍、原則和職責分工。第二、三章詳細規定了食品經營許可新辦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等程序,以及各環節的材料要求和審核內容。第四章則明確了許可證的效力、載明事項、展示方法和管理要求。第六章專門明確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范圍、主體資質、程序和備案信息公示等內容。第七章則明確了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規定了監督檢查的事項和檢查重點。第八章附則,規定了用語含義、實施銜接以及食品經營許可有關文件的實施日期。
這一《實施辦法》的實施,將有助于提升江西省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工作的規范性,增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實效,同時也為食品經營企業提供了更加明確和便捷的服務,促進了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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