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按照“學習討論落實”活動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六權治本”工作落實,省局決定下達第二批調整下放食品生產許可目錄,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實施時間
第二批調整下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事權,自2015年8月 1日起由各市局負責承擔實施。在2015年7月31日前,經各市局受理已上報省局的食品生產許可事項,繼續由省局實施完成。
二、工作要求
1. 嚴格按照省局晉食藥監食生【2015】12號《關于調整下放部分食品生產許可事權的通知》文件工作要求執行。要及時總結第一批調整下放工作經驗,積極做好承接第二批調整下放工作準備。
2.調整下放工作由各市局負責組織實施,未經省局批準同意,不得將食品生產許可事權調整下放至縣級局。
3、按照政務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及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事項及結果。每月10日前向省局報送上月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信息。
4、對在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要及時向省局書面報告,在省局做出具體工作意見后落實執行。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6日
附件:
第二批調整下放食品生產許可目錄
按照“學習討論落實”活動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六權治本”工作落實,省局決定下達第二批調整下放食品生產許可目錄,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實施時間
第二批調整下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事權,自2015年8月 1日起由各市局負責承擔實施。在2015年7月31日前,經各市局受理已上報省局的食品生產許可事項,繼續由省局實施完成。
二、工作要求
1. 嚴格按照省局晉食藥監食生【2015】12號《關于調整下放部分食品生產許可事權的通知》文件工作要求執行。要及時總結第一批調整下放工作經驗,積極做好承接第二批調整下放工作準備。
2.調整下放工作由各市局負責組織實施,未經省局批準同意,不得將食品生產許可事權調整下放至縣級局。
3、按照政務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及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事項及結果。每月10日前向省局報送上月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信息。
4、對在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要及時向省局書面報告,在省局做出具體工作意見后落實執行。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