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直屬事業單位、機關各科室:
現將《2016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呂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
2016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總的要求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呂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局的工作安排,緊密結合我市實際,以提高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為核心,實施“七化”監管,強化依法履責,夯實監管基礎,創新監管機制,規范監督抽驗,狠抓責任落實,全面落實“四有兩責”,加快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
(一)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例會制度。起草《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完成時間:2016年3-12月
(二)督促落實“四有兩責”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促進市縣監管工作“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加強鄉鎮(街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站建設,加快執法裝備配備規范化建設,督促鄉鎮站機構、人員、裝備盡快到位,落實協管員報酬與責任。“三合一”的縣局必須加掛食品藥品監管局的牌子,確保以食品安全為首要職責,崗位不減少、力量要加強。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深入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根據省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標準,支持和指導孝義市,圓滿完成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任務,通過示范引領,推動提升基層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強化食品生產監管
(四)持續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繼續抓好肉制品、白酒、食醋、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監管和綜合治理。加強“一非兩超”、食品塑化劑、生物毒素、污染物質、食品標簽標識、摻雜摻假等問題治理。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安全監管,進一步規范小作坊生產加工。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五)大力推進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以肉制品、白酒等為重點品種,以二維碼等追溯標識為追溯手段,指導幫扶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體系。根據市局總體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食品監管基礎信息檔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六)加強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管理。依據食品類別、生產規模、管理水平、企業信用檔案記錄等要素劃分生產企業風險等級,實施分級監管,增強安全監管的靶向性和目標性。合理確定監管頻次,突出風險隱患排查,有效防控安全風險,逐步建立起基于風險管理的食品生產日常監管機制和信用制度。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強化食品銷售監管
(七)全力推進食品經營許可制度改革。
1、指導各縣(市、區)局做好許可審查和換證工作,嚴格按照許可制度要求,全面啟用新版許可證,特別是當前的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和換證等重點工作。
完成時間:2016年9月底前
2、進一步完善食品經營許可數據庫系統,指導各縣(市、區)局及時做好相關數據錄入工作,以便與總局食品經營許可數據庫的有效對接。強化數據錄入分析和成果運用,使食品經營監管工作更具針對性、科學性。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八)督促落實日常監管責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基礎上,加強督查檢查力度,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保障購進和銷售的食品來源合法、可追溯,適時開展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以網格化監管為基礎,以“七化”監管為手段,按照一戶一檔要求,實施有效屬地監管并健全信用檔案,對失信銷售主體重點監管。實施對經營許可與無需許可的食品經營項目、銷售經營者監管并重,食品經營許可準入與許可后監管并重,提升日常監管實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九)突出重點問題監管。以市局開展“三大活動”為抓手,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村中小學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為重點業態,以農村食品消費高風險時段和節日期間為重點時段,全面清理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查處無證經營、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管,監督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銷售者、貯存服務提供者等落實主任責任。強化對食用農產品中農獸藥殘留超標的快速檢測。組織開展水產品和抗生素專項整治、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專項檢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兒童食品、白酒類等重點品種的監管,深入排查風險隱患。每半年對監管情況作出綜合研判,形成專題報告。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加強餐飲監管
(十)突出重點單位和重要時段監管。以學校及其周邊、旅游景區、農村地區等為重點區域,以重大節假日、夏秋季食物中毒高發期等為重點時段,以原料采購、過程控制、食品貯存、餐飲具清洗消毒等為重點環節,以使用劣質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動物及其制品、“一非兩超”等為重點問題,強化監督檢查和治理整頓。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十一)積極開展“明廚亮灶”創建和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1、進一步倡導餐飲服務單位開展“明廚亮灶”工程建設,以學校食堂、經營規模大、就餐人數多、實施條件好的餐飲服務單位為先行,實施“明廚亮灶”。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2、深入推進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強化等級評定信息公示和結果應用,整體提升我市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五、強化藥品生產監管
(十二)加強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
1、監督未換證藥品生產企業(生產車間、生產線)、醫療機構制劑室停止生產或配制相關藥品。檢查情況實行周報制,有關縣(市、區)局每周四上午10:00前報檢查報告影印件;每月底前報工作小結,4月6日前報工作總結。
完成時間:2016年4月底前。
2、以整治非法購進原輔料、質量檢驗不嚴格、記錄不真實等問題為重點,組織有關縣(市、區)局實現對全市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日常監管全覆蓋,每年每家檢查不少于2次。檢查情況實行月報制,有關縣(市、區)局每月28日前報檢查報告影印件,12月1日前報工作總結。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前。
(十三)加強特殊藥品監管 組織有關縣(市、區)局按照規定頻次對轄區內特殊藥品經營企業開展日常巡查。檢查情況實行月報制,有關縣(市、區)局每月28日前報檢查報告影印件,12月1日前報工作總結。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前。
(十四)開展新版藥典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進一步做好新舊藥典過渡銜接。于3~10月份組織各有關縣(市、區)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加強藥典執行過程中的監督與指導,使企業充分認識新版藥典的法律地位,全面掌握新版藥典的政策規定和技術要求,了解新版藥典在技術要求上的更新和變化,積極組織開展設備改造、工藝革新和技術改進,順利完成新舊標準的過渡和銜接,確保研制、生產出符合新版藥典標準的合格產品,逐步提升藥品質量控制水平。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十五)開展醫療機構制劑質量標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以新版藥典頒布為契機,于3~10月份組織各有關縣(市、區)局開展醫療機構制劑品種質量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處方、配制工藝與質量標準的一致性;配制設備的適應性;檢驗能力;說明書和標簽審核備案管理等情況,以確保醫療機構制劑切實執行新版藥典,達到“工藝合理、質量可控、穩定配制、使用安全和療效可靠”的目標。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十六)開展藥包材生產企業專項檢查。以用于注射劑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等高風險品種為重點,于3~10月份組織有關縣(市、區)局完成所有藥包材品種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原輔材料進貨及質量情況;生產檢驗設施儀器設備驗證情況;工藝執行及法規標準執行情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生產、檢驗原始記錄情況;人員培訓情況等,以期達到提升全市藥包材生產質量管理水平的目標。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六、強化藥品市場監管
(十七)加強藥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非法回收藥品和掛靠、走票等違法違規行為,排查風險隱患,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加大對藥品違法廣告監測力度,通過限制產品銷售、與相關部門聯合懲戒等措施,加大對發布違法廣告的企業和產品查處力度。
完成時間:2016年10中旬。
(十八)加大藥品流通環節專項整治力度。組織開展對中藥飲片、疫苗、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基本藥物等重點品種專項整治,進一步凈化藥品市場秩序。
完成時間:2016年10中旬。
(十九)扎實開展GS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全面貫徹落實新版GSP要求,重點檢查藥品的購銷渠道、冷鏈管理、倉儲管理、票據管理等環節,提高藥品安全管控能力。
完成時間:2016年10中旬。
七、強化醫療器械監管
(二十)加強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制定實施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加強對生產經營使用無菌、植入類高風險醫療器械單位監督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對醫療機構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工作監督檢查。做好監督抽驗、不良事件監測和廣告監測工作。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
(二十一)開展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和避孕套專項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行為,加強避孕套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
(二十二)做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廣告監測工作。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廣告監測工作,嚴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上報率達到100件/百萬人口,違法醫療器械廣告處理率達到100%以上。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
(二十三)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樣工作。嚴格按照監督抽驗有關規定,組織完成我市所承擔的抽樣任務。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八、強化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
(二十四)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管。運用信息化監管平臺執法檢查系統和動態監管系統,嚴格開展監督檢查,做好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管工作。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十五)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切實監督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索票索證制度。配合省局做好全市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清理換證工作和經營許可管理工作。按照《山西省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具體工作程序的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和現場核查工作,確保檢查、核查工作科學、規范、公正、高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十六)完成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完成省局分配的保健食品、化妝品國抽和省級抽樣任務。配合省局做好開展美容機構銷售化妝品質量的監督抽檢和監督檢查,完成監督抽樣和監督檢查。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九、強化稽查執法與應急管理
(二十七)加大案件查辦力度。通過日常監管、監督抽驗、投訴舉報等多種途徑,主動發現線索,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督查督辦和組織協調,查辦一批大案要案。強化行刑銜接和行管銜接,貫徹落實山西省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實施細則,加大對食品藥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推動全市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和常態化。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十八)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統籌市、縣兩級抽檢監測工作,明確各級任務,規范組織實施,強化核查處置,推動信息公布。全市安排食品安全抽檢任務3623批次,其中市局計劃完成抽檢任務503批次(國抽及省抽253批次、市抽250批次),指導縣(市、區)局完成3120批次(每個縣240批次),督促抽檢責任落到實處。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十九)提高藥品監督抽驗效能。對我市基本藥物在產品種全覆蓋抽驗,對基本藥物實施全項目檢驗。突出源頭管理,加大對生產環節抽驗力度。繼續加大中藥材中藥飲片抽驗力度。加強對藥品生產領域延伸抽驗,對原輔料和藥包材組織專項抽驗。建立問題產品及時上報工作機制,通過檢驗及時發現案件線索。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樣任務,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檢驗任務。
(三十)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按照《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市政府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近年來體制改革帶來的機構職能調整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變更,組織相關科室對已有的部分預案進行修訂。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管理,結合實際情況,力爭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演練。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十、提升食品藥品監管能力
(三十一)強化基礎建設。加強執法基本設施設備配備。督促各縣(市、區)局加強基層監管站標準化建設,落實省政府對鄉鎮(街道辦)監管站“五個一”標準配置要求(即一個獨立的辦公場所、一輛執法用車、一套快檢設備、一部執法記錄儀、一臺便攜式打印機)。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三十二)創新“五級網格化”監管新機制。按照市局《關于創新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大力實施網格化監管、格式化檢查、痕跡化管理、信息化建設、常態化抽檢、社會化共治、法制化保障“七化”監管。各縣(市、區)局要著力構建五級責任網格,認真劃分風險等級、確定檢查頻次及內容,要以許可審查、事中事后監管、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案件查處、抽樣檢驗等方式對監管對象實施動態監管,通過搭建監管追溯平臺和信用評價平臺,切實做到及時評定風險等級和信譽等級。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三)實施風險分級監管。按照風險程度實施分級監管,鄉鎮監管站所對轄區內監管對象實施100%全覆蓋檢查。縣局在指導檢查鄉級監管工作的同時,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覆蓋面達到100%,對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不少于30%,對其他環節的監督檢查比例由縣局自己確定。市局采取飛行檢查的辦法開展監督抽查,對藥品生產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100%全覆蓋;對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200家;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50家;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35家;對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30家;對食品生產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50家;對食品流通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100家;對餐飲服務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50家。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四)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局信息化建設標準,各縣(市、區)局要加強機關門戶網站建設,督促和鼓勵企業建立產品追溯電子信息系統;加快行政執法終端信息系統和行政許可信息系統使用運行,實現監管數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三十五)大力提升隊伍專業化水平。持續推進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大力實施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大規模、多層次、多渠道開展監管干部專業化培訓,全面提高監管人員行政執法能力。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三十六)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項目建設步伐,積極配合項目領導組工作,力爭盡快完成實驗室裝修設計,積極開展評估、招標、施工等工作。同時督促孝義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盡快完成縣級綜合檢驗檢測建設試點項目。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三十七)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建設。科學謀劃“七五”普法規劃,啟動“七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檢查制度,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為重點,深入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強化對市縣局行政處罰案件的監督指導力度。規范全系統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強化規范化文件和稽查案卷合法性審查,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八)強化督查考核。加強對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市局工作安排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明確責任,加強考核、督促各方面落實責任,對責任落實不力,甚至失職瀆職的,要嚴肅問責。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十一、加強效能建設和新聞宣傳
(三十九)嚴格規范行政審批。調整優化審批流程,完善審批流程清單,使內部辦理程序、環節和要素一目了然,各個辦理節點合法規范,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辦件質量和時間,做到事事有標準可依,環節有標準規范,人人按標準履職。全面落實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圖和廉政風險防控圖,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過機關網站,及時更新行政許可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資料等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受理、審查、決定的運行過程,公開行政權力的運行結果,要對行政許可、日常監管、抽檢結果、稽查辦案情況全部公開,著力推行“陽光行政”。結合市委市政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梳理匯總2016年度行政許可信用信息目錄。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一)深入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大力宣傳各級監管機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新舉措和新成效。加強政務信息報送,加大行政執法工作正面宣傳力度。建立完善新聞宣傳工作制度,與新聞媒體加強溝通合作,健全新聞發布工作機制。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二)大力開展科普知識宣傳。采取多渠道、多途徑的宣傳方式,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藥月”活動,在當地主流媒體持續宣傳食品藥品有關法律法規;在全系統確定的食品藥品宣傳站,有計劃、有步驟宣傳食品藥品科普知識,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飲食、安全用藥的常識認知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通過電視、互聯網等媒介推廣傳播,推進飲食用藥安全知識的普及。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十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黨建工作
(四十三)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強化各級黨組織主任責任,要加強監管隊伍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要定期開展警示教育,收集典型瀆職案例,以案說法,對存在的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及時警示,堅決做到不碰“紅線”、守住“底線”。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貫穿到監管工作全過程,常研究、常部署,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四十四)加強執紀監督問責。全系統紀檢監察機構要聚焦主責主業,繼續保持對違紀違法行為高壓態勢,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強化對重點崗位和審評審批、監督檢驗、認證檢查、行政執法、人事財務等權利運行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集中查辦不守紀律不講規矩、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方面案件。根據市委“六權治本”要求,加強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五)持續改進工作作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改進作風有關要求,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緊盯“四風”新動向,狠抓關鍵時期和重要節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深入推進“六權治本”,堅持用制度管權束權,加強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六)全力做好機關黨建工作。組織開展學習黨章黨規、學習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加強黨員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做一名合格共產黨員。做好市直文明和諧單位創建驗收暨市級文明和諧單位創建工作。積極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扶貧濟困”等活動。進一步完善健全工、青、婦等群眾組織。
現將《2016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呂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
2016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總的要求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呂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局的工作安排,緊密結合我市實際,以提高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為核心,實施“七化”監管,強化依法履責,夯實監管基礎,創新監管機制,規范監督抽驗,狠抓責任落實,全面落實“四有兩責”,加快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
(一)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例會制度。起草《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完成時間:2016年3-12月
(二)督促落實“四有兩責”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促進市縣監管工作“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加強鄉鎮(街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站建設,加快執法裝備配備規范化建設,督促鄉鎮站機構、人員、裝備盡快到位,落實協管員報酬與責任。“三合一”的縣局必須加掛食品藥品監管局的牌子,確保以食品安全為首要職責,崗位不減少、力量要加強。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深入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根據省級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標準,支持和指導孝義市,圓滿完成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任務,通過示范引領,推動提升基層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強化食品生產監管
(四)持續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繼續抓好肉制品、白酒、食醋、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監管和綜合治理。加強“一非兩超”、食品塑化劑、生物毒素、污染物質、食品標簽標識、摻雜摻假等問題治理。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安全監管,進一步規范小作坊生產加工。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五)大力推進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以肉制品、白酒等為重點品種,以二維碼等追溯標識為追溯手段,指導幫扶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體系。根據市局總體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食品監管基礎信息檔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六)加強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管理。依據食品類別、生產規模、管理水平、企業信用檔案記錄等要素劃分生產企業風險等級,實施分級監管,增強安全監管的靶向性和目標性。合理確定監管頻次,突出風險隱患排查,有效防控安全風險,逐步建立起基于風險管理的食品生產日常監管機制和信用制度。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強化食品銷售監管
(七)全力推進食品經營許可制度改革。
1、指導各縣(市、區)局做好許可審查和換證工作,嚴格按照許可制度要求,全面啟用新版許可證,特別是當前的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和換證等重點工作。
完成時間:2016年9月底前
2、進一步完善食品經營許可數據庫系統,指導各縣(市、區)局及時做好相關數據錄入工作,以便與總局食品經營許可數據庫的有效對接。強化數據錄入分析和成果運用,使食品經營監管工作更具針對性、科學性。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八)督促落實日常監管責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基礎上,加強督查檢查力度,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保障購進和銷售的食品來源合法、可追溯,適時開展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以網格化監管為基礎,以“七化”監管為手段,按照一戶一檔要求,實施有效屬地監管并健全信用檔案,對失信銷售主體重點監管。實施對經營許可與無需許可的食品經營項目、銷售經營者監管并重,食品經營許可準入與許可后監管并重,提升日常監管實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九)突出重點問題監管。以市局開展“三大活動”為抓手,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村中小學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為重點業態,以農村食品消費高風險時段和節日期間為重點時段,全面清理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查處無證經營、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管,監督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銷售者、貯存服務提供者等落實主任責任。強化對食用農產品中農獸藥殘留超標的快速檢測。組織開展水產品和抗生素專項整治、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專項檢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兒童食品、白酒類等重點品種的監管,深入排查風險隱患。每半年對監管情況作出綜合研判,形成專題報告。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加強餐飲監管
(十)突出重點單位和重要時段監管。以學校及其周邊、旅游景區、農村地區等為重點區域,以重大節假日、夏秋季食物中毒高發期等為重點時段,以原料采購、過程控制、食品貯存、餐飲具清洗消毒等為重點環節,以使用劣質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動物及其制品、“一非兩超”等為重點問題,強化監督檢查和治理整頓。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十一)積極開展“明廚亮灶”創建和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1、進一步倡導餐飲服務單位開展“明廚亮灶”工程建設,以學校食堂、經營規模大、就餐人數多、實施條件好的餐飲服務單位為先行,實施“明廚亮灶”。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2、深入推進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強化等級評定信息公示和結果應用,整體提升我市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五、強化藥品生產監管
(十二)加強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
1、監督未換證藥品生產企業(生產車間、生產線)、醫療機構制劑室停止生產或配制相關藥品。檢查情況實行周報制,有關縣(市、區)局每周四上午10:00前報檢查報告影印件;每月底前報工作小結,4月6日前報工作總結。
完成時間:2016年4月底前。
2、以整治非法購進原輔料、質量檢驗不嚴格、記錄不真實等問題為重點,組織有關縣(市、區)局實現對全市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日常監管全覆蓋,每年每家檢查不少于2次。檢查情況實行月報制,有關縣(市、區)局每月28日前報檢查報告影印件,12月1日前報工作總結。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前。
(十三)加強特殊藥品監管 組織有關縣(市、區)局按照規定頻次對轄區內特殊藥品經營企業開展日常巡查。檢查情況實行月報制,有關縣(市、區)局每月28日前報檢查報告影印件,12月1日前報工作總結。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前。
(十四)開展新版藥典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進一步做好新舊藥典過渡銜接。于3~10月份組織各有關縣(市、區)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加強藥典執行過程中的監督與指導,使企業充分認識新版藥典的法律地位,全面掌握新版藥典的政策規定和技術要求,了解新版藥典在技術要求上的更新和變化,積極組織開展設備改造、工藝革新和技術改進,順利完成新舊標準的過渡和銜接,確保研制、生產出符合新版藥典標準的合格產品,逐步提升藥品質量控制水平。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十五)開展醫療機構制劑質量標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以新版藥典頒布為契機,于3~10月份組織各有關縣(市、區)局開展醫療機構制劑品種質量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處方、配制工藝與質量標準的一致性;配制設備的適應性;檢驗能力;說明書和標簽審核備案管理等情況,以確保醫療機構制劑切實執行新版藥典,達到“工藝合理、質量可控、穩定配制、使用安全和療效可靠”的目標。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十六)開展藥包材生產企業專項檢查。以用于注射劑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等高風險品種為重點,于3~10月份組織有關縣(市、區)局完成所有藥包材品種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原輔材料進貨及質量情況;生產檢驗設施儀器設備驗證情況;工藝執行及法規標準執行情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生產、檢驗原始記錄情況;人員培訓情況等,以期達到提升全市藥包材生產質量管理水平的目標。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六、強化藥品市場監管
(十七)加強藥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非法回收藥品和掛靠、走票等違法違規行為,排查風險隱患,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加大對藥品違法廣告監測力度,通過限制產品銷售、與相關部門聯合懲戒等措施,加大對發布違法廣告的企業和產品查處力度。
完成時間:2016年10中旬。
(十八)加大藥品流通環節專項整治力度。組織開展對中藥飲片、疫苗、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基本藥物等重點品種專項整治,進一步凈化藥品市場秩序。
完成時間:2016年10中旬。
(十九)扎實開展GS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全面貫徹落實新版GSP要求,重點檢查藥品的購銷渠道、冷鏈管理、倉儲管理、票據管理等環節,提高藥品安全管控能力。
完成時間:2016年10中旬。
七、強化醫療器械監管
(二十)加強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制定實施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加強對生產經營使用無菌、植入類高風險醫療器械單位監督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對醫療機構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工作監督檢查。做好監督抽驗、不良事件監測和廣告監測工作。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
(二十一)開展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和避孕套專項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行為,加強避孕套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
(二十二)做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廣告監測工作。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廣告監測工作,嚴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上報率達到100件/百萬人口,違法醫療器械廣告處理率達到100%以上。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
(二十三)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樣工作。嚴格按照監督抽驗有關規定,組織完成我市所承擔的抽樣任務。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八、強化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
(二十四)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管。運用信息化監管平臺執法檢查系統和動態監管系統,嚴格開展監督檢查,做好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管工作。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十五)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切實監督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索票索證制度。配合省局做好全市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清理換證工作和經營許可管理工作。按照《山西省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具體工作程序的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和現場核查工作,確保檢查、核查工作科學、規范、公正、高效。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十六)完成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完成省局分配的保健食品、化妝品國抽和省級抽樣任務。配合省局做好開展美容機構銷售化妝品質量的監督抽檢和監督檢查,完成監督抽樣和監督檢查。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九、強化稽查執法與應急管理
(二十七)加大案件查辦力度。通過日常監管、監督抽驗、投訴舉報等多種途徑,主動發現線索,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督查督辦和組織協調,查辦一批大案要案。強化行刑銜接和行管銜接,貫徹落實山西省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實施細則,加大對食品藥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推動全市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和常態化。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十八)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統籌市、縣兩級抽檢監測工作,明確各級任務,規范組織實施,強化核查處置,推動信息公布。全市安排食品安全抽檢任務3623批次,其中市局計劃完成抽檢任務503批次(國抽及省抽253批次、市抽250批次),指導縣(市、區)局完成3120批次(每個縣240批次),督促抽檢責任落到實處。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二十九)提高藥品監督抽驗效能。對我市基本藥物在產品種全覆蓋抽驗,對基本藥物實施全項目檢驗。突出源頭管理,加大對生產環節抽驗力度。繼續加大中藥材中藥飲片抽驗力度。加強對藥品生產領域延伸抽驗,對原輔料和藥包材組織專項抽驗。建立問題產品及時上報工作機制,通過檢驗及時發現案件線索。
完成時間: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樣任務,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檢驗任務。
(三十)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按照《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市政府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近年來體制改革帶來的機構職能調整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變更,組織相關科室對已有的部分預案進行修訂。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管理,結合實際情況,力爭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演練。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十、提升食品藥品監管能力
(三十一)強化基礎建設。加強執法基本設施設備配備。督促各縣(市、區)局加強基層監管站標準化建設,落實省政府對鄉鎮(街道辦)監管站“五個一”標準配置要求(即一個獨立的辦公場所、一輛執法用車、一套快檢設備、一部執法記錄儀、一臺便攜式打印機)。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三十二)創新“五級網格化”監管新機制。按照市局《關于創新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大力實施網格化監管、格式化檢查、痕跡化管理、信息化建設、常態化抽檢、社會化共治、法制化保障“七化”監管。各縣(市、區)局要著力構建五級責任網格,認真劃分風險等級、確定檢查頻次及內容,要以許可審查、事中事后監管、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案件查處、抽樣檢驗等方式對監管對象實施動態監管,通過搭建監管追溯平臺和信用評價平臺,切實做到及時評定風險等級和信譽等級。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三)實施風險分級監管。按照風險程度實施分級監管,鄉鎮監管站所對轄區內監管對象實施100%全覆蓋檢查。縣局在指導檢查鄉級監管工作的同時,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覆蓋面達到100%,對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不少于30%,對其他環節的監督檢查比例由縣局自己確定。市局采取飛行檢查的辦法開展監督抽查,對藥品生產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100%全覆蓋;對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200家;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50家;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35家;對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30家;對食品生產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50家;對食品流通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100家;對餐飲服務環節全年監督抽查企業不少于50家。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四)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局信息化建設標準,各縣(市、區)局要加強機關門戶網站建設,督促和鼓勵企業建立產品追溯電子信息系統;加快行政執法終端信息系統和行政許可信息系統使用運行,實現監管數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完成時間:2016年10月底前
(三十五)大力提升隊伍專業化水平。持續推進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大力實施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大規模、多層次、多渠道開展監管干部專業化培訓,全面提高監管人員行政執法能力。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三十六)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項目建設步伐,積極配合項目領導組工作,力爭盡快完成實驗室裝修設計,積極開展評估、招標、施工等工作。同時督促孝義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盡快完成縣級綜合檢驗檢測建設試點項目。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三十七)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建設。科學謀劃“七五”普法規劃,啟動“七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檢查制度,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為重點,深入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強化對市縣局行政處罰案件的監督指導力度。規范全系統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強化規范化文件和稽查案卷合法性審查,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三十八)強化督查考核。加強對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市局工作安排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明確責任,加強考核、督促各方面落實責任,對責任落實不力,甚至失職瀆職的,要嚴肅問責。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十一、加強效能建設和新聞宣傳
(三十九)嚴格規范行政審批。調整優化審批流程,完善審批流程清單,使內部辦理程序、環節和要素一目了然,各個辦理節點合法規范,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辦件質量和時間,做到事事有標準可依,環節有標準規范,人人按標準履職。全面落實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圖和廉政風險防控圖,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過機關網站,及時更新行政許可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資料等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受理、審查、決定的運行過程,公開行政權力的運行結果,要對行政許可、日常監管、抽檢結果、稽查辦案情況全部公開,著力推行“陽光行政”。結合市委市政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梳理匯總2016年度行政許可信用信息目錄。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一)深入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大力宣傳各級監管機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新舉措和新成效。加強政務信息報送,加大行政執法工作正面宣傳力度。建立完善新聞宣傳工作制度,與新聞媒體加強溝通合作,健全新聞發布工作機制。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二)大力開展科普知識宣傳。采取多渠道、多途徑的宣傳方式,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藥月”活動,在當地主流媒體持續宣傳食品藥品有關法律法規;在全系統確定的食品藥品宣傳站,有計劃、有步驟宣傳食品藥品科普知識,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飲食、安全用藥的常識認知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通過電視、互聯網等媒介推廣傳播,推進飲食用藥安全知識的普及。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十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黨建工作
(四十三)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強化各級黨組織主任責任,要加強監管隊伍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要定期開展警示教育,收集典型瀆職案例,以案說法,對存在的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及時警示,堅決做到不碰“紅線”、守住“底線”。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貫穿到監管工作全過程,常研究、常部署,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四十四)加強執紀監督問責。全系統紀檢監察機構要聚焦主責主業,繼續保持對違紀違法行為高壓態勢,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強化對重點崗位和審評審批、監督檢驗、認證檢查、行政執法、人事財務等權利運行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集中查辦不守紀律不講規矩、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方面案件。根據市委“六權治本”要求,加強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五)持續改進工作作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改進作風有關要求,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緊盯“四風”新動向,狠抓關鍵時期和重要節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深入推進“六權治本”,堅持用制度管權束權,加強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
(四十六)全力做好機關黨建工作。組織開展學習黨章黨規、學習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加強黨員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做一名合格共產黨員。做好市直文明和諧單位創建驗收暨市級文明和諧單位創建工作。積極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扶貧濟困”等活動。進一步完善健全工、青、婦等群眾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