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2013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2013-05-30 393
核心提示:  2013年,自治區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全國、全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和2013年

  2013年,自治區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全國、全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和2013年全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著自治區工商局提出的“基礎工作促規范、重點工作求突破、整體工作提效能”的總體工作思路,積極創新監管手段,提升執法能力,深化效能建設,構建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努力開創我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繼續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

  2013年繼續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一把手”負責制,層層簽訂責任狀,一級對一級負責,形成上下聯動、權責對接、重在落實的工作機制。繼續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中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制。加強指導與督查工作,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盟市工商局工作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基層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屬地監管責任制,劃分網格化監管責任區,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并積極與城鎮社區、農牧區鄉鎮食品監管員、信息員對接。積極建立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化工作機制,確保基層食品安全。

  二、積極推進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規范化建設

  一是嚴格依法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始終堅持先證后照、證照齊全的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原則。加強流通許可工作的服務性和規范性建設,促進許可與監管的有機銜接。進一步細化食品安全隱患較高的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措施,減輕日常監管壓力。嚴格審查乳制品經營資格,依法對乳制品經營主體及時進行特別標注。二是建立、完善并及時更新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經濟戶籍庫”,切實做到食品經營主體底數清、情況明、數字準。三是監督檢查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監管的十項制度,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及時發現和查處食品經營者的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食品經營者偽造、涂改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違法行為。五是在日常食品監管中,要注意留有執法“痕跡”,每次檢查均要將檢查整改意見書留存業戶備查,讓我們的執法工作有據可查,有效防范履職風險。六是積極構建合理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檢測和風險隱患防控體系,強化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綜合利用,切實加大監管力度。

  三、強化監管技術保障,創新監管手段,切實提高履職能力

  一是加強食品檢測體系建設。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以及各盟市局要制定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年度計劃,認真分析2012年度食品抽檢結果,合理制定2013年食品抽檢的品種、數量與頻次,各盟市工商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加大對重點食品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工作力度,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繼續增加食品檢測經費投入,尤其是對具有內蒙古特色的乳制品、肉類食品等民族食品繼續加強質量抽檢。努力加快全區8個具有一定規模和檔次的盟市級食品快速檢測中心建設。

  二是繼續深入推進信息化建設。在全區工商系統全面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網絡化建設工程,建成省、市、縣三級聯網的三大食品安全監管平臺:一是以電子記賬和電子索證索票為核心的食品安全電子臺賬管理平臺;二是以遠程追溯與食品安全預警為核心的食品安全遠程監控平臺;三是以食品安全信息服務為核心的食品安全服務平臺,力爭2013年在自治區工商局和盟市工商局在全區的大、中型商場和超市以及食品批發戶中推廣使用。

  四、進一步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頓的力度

  1、突出整治重點,繼續深化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安排部署,2013年我們將繼續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較高的、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社會反響較大的各項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重點開展乳制品市場、肉制品市場、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食用油市場以及打擊非法經營“地溝油”專項整治、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食品經營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的專項整治、酒類市場專項整治等行動。

  2、進一步完善專項整治的措施,注重專項整治的實效。一是各盟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二是自治區局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對重點專項整治,區局派員指導工作。三是專項整治要與日常監管工作緊密結合,善于對日常監管工作進行梳理,有針對性的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四是善于發現問題,更要注重解決問題,建立和完善監管制度、辦法和相關措施,把查處違法行為與建章立制結合起來。通過專項整治,查處一批案件,整頓規范一批行業,樹立一批典型。五是建立健全專項整治的評估、督察和考核制度,強化專項整治績效考核,好的表彰獎勵,差的通報批評。

  五、有效開展農村牧區食品市場專項整頓

  繼續開展農村牧區食品市場專項整頓工作,積極探索和建立健全農村牧區食品市場監管長效機制。一是嚴格管控農牧區流通環節食品經營的源頭,強化食品經營配送環節的監管,建立和完善對食品流動送貨車的備案管理和食品經營總代理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監管機制,嚴格要求食品批發企業實施“一票通”制度,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二是嚴格監督農牧區食品經營者履行十項制度,全面落實索證索票和“一票通”制度,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三是嚴厲打擊農村牧區銷售過期、變質食品以及無證經營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同時,基層工商部門要積極聘請社區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四是加強農村牧區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設,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四個統一”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標準和考核辦法,擴大農牧區食品經營示范店建設范圍,積極推動農牧區食品經營規范化建設;五是加大農村牧區市場食品質量抽檢力度,擴大農村牧區食品抽檢范圍和增加抽檢頻次。

  六、繼續加大對食品違法違規案件查辦力度

  及時查處流通環節發生的食品違法違規案件,強化食品抽檢工作與案件查辦的銜接,健全以抽檢為發現手段的違法行為信息通告和懲戒機制,整合分析抽樣檢驗數據,有針對性地開展日常監管和案件查辦。加大食品案件的查辦力度和經費投入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要突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嚴肅查處食品經營者無照經營行為;二是嚴厲打擊食品經營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三是嚴厲查處經銷假冒偽劣、變質過期食品行為;四是嚴肅查處食品經營者不履行法定職責等違法違規行為。在案件查辦上實行重點案件專人查辦,對影響大、涉及面廣的跨地區大要食品案件區局要組織督辦。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七、加強食品經營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一是全面推進食品經營者教育培訓制度,充分利用信息網絡化建設實施崗前培訓,有條件的盟市工商局設立在線學習和在線考試功能平臺,要求食品經營申請者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前必須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學習,掌握和熟悉食品經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知識。嚴格要求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和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的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二是以食品經營者行業協會建設為抓手,提高食品經營行業誠信度,在食品經營行業內形成人人講誠信的誠信文化和習慣,構建誠信經營市場環境。同時,要充分發揮食品經營者行業協會的組織領導和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作用,廣泛開展對食品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增強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意識,普及食品安全相關知識以及政策和要求,有效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預防性食品經營機制。三是通過積極參與社會化管理創新,構建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體系,建立以良性互動為原則的社會化監督體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從多個層面遏制不法經營行為。四是建立食品經營者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根據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記錄,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經營者增加監督檢查的頻次,積極探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模式,建立以食品經營風險等級和信用分類相結合為依據的監管制度,通過風險評估、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評定、獎懲機制等方式,探索實行精確化的監管模式,實現不同風險食品、不同經營主體分級分類進行的高效能監管。

  八、進一步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建設

  2013年,我們將加快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內蒙古自治區工商系統基層工商局(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范》,對《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加快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全程監管體系建設步伐。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根據需要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流通環節食品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商場、超市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等工作制度,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制度建設。

  各盟市工商局要逐級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制度,積極妥善處置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熱點問題。要建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和管理制度,明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的公布范圍。今年,自治區工商局將組織制定《食品安全監管輿情處置管理辦法》。

  九、強化干部隊伍能力建設,提升基層監管效能

  最大限度的發揮基層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執法潛能是進一步創新和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基礎保障,2013年,我們首先要從吸納專業人才,強化干部隊伍培訓教育,提升履職能力入手,強化基層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隊伍人才保障機制。一是從政策上積極爭取增加食品安全監管專業人員,補充現階段我們面臨的各級工商行政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和技能滯后問題。二是針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與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口培訓,舉辦一期全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知識培訓(力爭在深圳行政學院舉辦);三是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檢查工作,實行東西部對調評查、互查互學,促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四是強化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各盟市工商局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積極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活動,通過演練進一步強化各級干部職工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妥善應對、處置能力和市場控制能力,同時注重與其他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的信息互通與相互配合,不斷地提高干部隊伍的應變和快速反應能力。



 
地區: 內蒙古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