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辦法》實施以來,進一步規范了全省小餐飲登記行為,有效保障了小餐飲食品安全。為繼續發揮《辦法》的積極作用,保障《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的順利實施,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全省實際,省局對《河北省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并通過合法性審查。現將《河北省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請各地遵照執行。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河北省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小餐飲登記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河北省行政區域內小餐飲登記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小餐飲是指:有固定門店,條件簡單、從業人員少,從事餐飲服務的個體經營者。
經營場所面積在50平方米(不含5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服務單位應當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四條開辦小餐飲應當取得所在地縣(市、區)小餐飲登記部門頒發的小餐飲登記證。
鼓勵小餐飲通過不斷提升標準,達到食品經營許可條件,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五條各縣(市、區)小餐飲登記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小餐飲登記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餐飲登記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經營場所遠離污染源。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動物養殖場、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二)操作間和就餐場所均應設在室內,操作間與就餐場所宜使用玻璃等透明材料區分或隔斷,將加工過程公開給消費者,衛生間不得設置在操作間內;
(三)廚房各功能區布局合理,粗加工、烹飪、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輔材料貯存區域等場所分區應明確,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四)供應少量蔬菜類涼拌菜的(如拍黃瓜、涼拌海帶絲等)應設置相應的專用區域,專用的案板和刀用具。供應冷葷、鹵味等其他涼拌菜的應設置相應的操作專間;
(五)地面使用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墻壁、頂面采用防霉、防水材料。有通風排煙設施,窗戶應有防蠅紗網;
(六)有大小和數量能滿足需要的食品冷凍冷藏設備設施;
(七)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潔設施的數量或容量應能滿足需要;有密閉的清潔餐飲具貯存保潔設施。
提倡配備若干存放未清洗餐飲具的周轉箱(桶);
(八)食品原材料專用清洗設施的數量或容量應與加工食品的品種、數量相適應;
(九)有一定數量的食品存放架,食品和食品容器上架存放;
(十)有紗窗(門)、滅蠅燈和防鼠板等防蟲防鼠設施;
(十一)有充足的采光照明設施,就餐場所和食品加工處理區光線充足;
(十二)烹調區有機械排煙、排氣裝置;
(十三)食品處理區、就餐場所、專間內設足夠數量的餐廚廢棄物暫存容器。
提倡就餐場所每張餐桌下面設一個垃圾簍,并提示消費者垃圾入簍;
(十四)設置專用于拖把等清潔工具、用具的清洗設施;
(十五)操作間面積原則上不小于6平方米。
第七條小餐飲開辦者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原料及食品相關產品,進行索證索票,建立臺帳記錄;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設施運轉正常,向消費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飲具;
(三)刀具、案板生、熟分開,且標識明顯;
(四)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體檢,符合健康體檢要求的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六)不得經營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其他食品。
第八條辦理小餐飲登記證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小餐飲登記證申請書》;
(二)開辦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經營場所平面圖,設備布局、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九條縣(市、區)小餐飲登記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登記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登記申請。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十條縣(市、區)小餐飲登記部門受理申請后,應當由符合要求的不少于2人的核查人員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人員進行現場核查時,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制作現場核查記錄、填寫現場核查表,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對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符合《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在10個工作日內頒發小餐飲登記證,并將登記信息通報小餐飲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小餐飲登記管理工作不在同一部門的,還應當將登記信息通報所在地監管部門。
對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第十二條小餐飲登記證有效期3年,需辦理臨時登記證的,有效期6個月。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應當在登記證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向原發證部門提出申請。
在登記證有效期內,停止經營超過6個月的,應當向原發證部門申請,經原發證部門核查批準后,方可恢復經營。
小餐飲經營地點或者場所改變的,應當重新辦理小餐飲登記證。
第十三條各縣(市、區)小餐飲登記部門認為小餐飲登記申請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需要聽證的,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小餐飲登記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各縣(市、區)小餐飲登記部門在作出登記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力。
第十四條申請延續登記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小餐飲登記證》延續申請書;
(二)原《小餐飲登記證》;
(三)原經營場所、布局流程、衛生設施等內容有變化或無變化的說明材料;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小餐飲延續登記時,經營條件發生變化的,應對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第十六條小餐飲登記證載明的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到原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證。
第十七條申請變更登記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小餐飲登記證》變更申請書;
(二)原《小餐飲登記證》;
(三)與變更登記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經營場所布局流程、主要設施發生變化的,原發證部門應當以變更內容為重點進行現場審核。
第十九條小餐飲登記證遺失的,應當于遺失后持縣級以上小餐飲登記部門網站或者其他縣級以上主要媒體刊登的遺失公告材料,向原登記部門申請補發。登記證損毀的,憑損毀的原證,向原登記部門申請補發。補發小餐飲登記證,登記證號不變。
第二十條小餐飲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登記證被撤回、撤銷或吊銷的,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到原登記的小餐飲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登記部門應當注銷小餐飲登記證:
(一)申請人提出注銷申請的;
(二)申請人不再經營的;
(三)登記到期后未申請延續的;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登記事項無法實施的;
(五)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小餐飲所在地縣(市、區)小餐飲登記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登記證,并通報小餐飲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小餐飲登記管理工作不在同一部門的,還應當將相關信息通報所在地小餐飲登記部門。
(一)違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第七條有關規定,一年內累計三次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登記證以外處罰的;
(二)有嚴重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社會影響巨大的;
(四)其他應當依法吊銷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小餐飲登記證》樣式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制,各縣(市、區)小餐飲登記部門統一印制。
小餐飲登記證編號由13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其中13位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1位主體業態代碼+2位省級行政區域代碼+2位地市級行政區域代碼+2位縣區級行政區域代碼+6位順序編號。
主體業態代碼具體由2、3、4、5、6阿拉伯數字分別代表,其中:2代表小餐飲,3代表中小學生校外托餐(小餐桌),4代表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餐廳,5代表農村宴席聚餐,6代表其他餐飲服務業態。
小餐飲登記證編號在河北省范圍內是唯一的,一個小餐飲單位只擁有一個登記證編號。小餐飲單位存續期間,登記證編號保持不變。
第二十四條小餐飲單位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小餐飲登記證,公示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小餐飲登記證不得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第二十五條各縣(市、區)小餐飲登記部門應當定期在本部門網站、當地主流媒體或以其他適當形式公布轄區內取得或者注銷小餐飲登記證經營者名錄。
公告內容包括經營者名稱、經營地址、業主姓名、登記證號、登記機關、登記日期、有效期限等內容。
第二十六條對已辦結的小餐飲登記事項,各縣(市、區)小餐飲登記部門應當將有關登記材料及時歸檔。
第二十七條省委省政府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需要,對小餐飲登記管理工作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
受理編號:________________
《小餐飲登記證》申請書
經營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填 寫 說 明
一、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上標注的名稱一致。
二、填寫經營場所時要填寫詳細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
三、經營場所面積,是指與食品制作供應直接或者間接相關的場所的面積,包括食品處理區面積、非食品處理區面積和就餐場所面積。
四、填寫“申請許可項目”,應在對應分類及備注欄勾選相應的申請項,如所申請項未在列出的范圍內,勾選“其他”項,并填寫具體內容。
提交資料名稱
一、《小餐飲登記證》申請書;
二、 經營者(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 經營場所平面圖,設備布局、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 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
五、 委托他人辦理登記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小餐飲登記證》申請表
經營者名稱 | | |||
地址 (經營場所) | 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縣(區)___鄉(鎮)_____________街/道 ___________村/路/弄____________門牌號 | |||
經營場所面積 | | 就餐座位數 | | |
經營者(業主)姓名 | | 性別 | | |
身份證號 | | 移動電話 | | |
從業人員數 | | 應體檢人數 |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 手機 | |
經營期限 | □6個月□3年 | |||
經營項目 | 1.食品制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 □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 如申請自制飲品制售,是否含自釀酒制售: □是□否 2.是否含網絡經營:□是□否 如開展網絡經營,請填寫網站地址,并上傳網站截圖。 網址: 3.主體業態:□小餐飲□小餐桌 □社區老人照料餐廳□農村宴席聚餐 □其他: | |||
保證申明 經營者承諾,本申請書中所填內容及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如有不實之處,本人(單位)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經營者簽字(蓋章):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
受理編號:________________
《小餐飲登記證》變更申請書
經營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填 寫 說 明
一、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上標注的名稱一致。
二、填寫經營場所時要填寫詳細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
三、經營者名稱、經營項目發生變化的,填寫本申請表。
四、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重新申請登記證。
提交資料名稱
一、《小餐飲登記證》變更申請書;
二、 經營者(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小餐飲登記證》復印件;
四、與變更登記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 委托他人辦理變更登記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小餐飲登記證》變更申請表
登記證編號 | | |
地址 (經營場所) | 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縣(區)___鄉(鎮)_____________街/道 ___________村/路/弄____________門牌號 | |
項目 | 原登記事項 | 申請變更為 |
經營者名稱 | | |
經營項目 | 1.食品制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 如申請自制飲品制售,是否含自釀酒制售: □是□否 2.是否含網絡經營:□是□否 如開展網絡經營,請填寫網站地址,并上傳網站截圖。 網址: 3.主體業態:□小餐飲□小餐桌 □社區老人照料餐廳□農村宴席聚餐 □其他: | 1.食品制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 如申請自制飲品制售,是否含自釀酒制售: □是□否 2. 是否含網絡經營:□是□否 如開展網絡經營,請填寫網站地址,并上傳網站截圖。 網址: 3. 主體業態:□小餐飲□小餐桌□社區老人照料餐廳□農村宴席聚餐 □其他: |
保證申明 經營者承諾,本申請書中所填內容及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如有不實之處,本人(單位)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經營者(業主)簽字(蓋章):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
受理編號:________________
《小餐飲登記證》延續申請書
經營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填 寫 說 明
一、請在填寫前認真閱讀填寫說明,嚴格按照要求填寫。
二、“原核準內容”欄嚴格按照原小餐飲登記內容填寫。
三、對表內相關項目,由申請人在對應項目中進行勾選。
四、經營者基本信息按實際情況填寫,布局流程、設施設備等內容變化情況如實填報,如有變化的,另附變化情況說明材料。
五、如因內容過多,表內無法填寫,可后續頁。
提交資料名稱
一、《小餐飲登記證》延續申請書;
二、 經營者(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小餐飲登記證》復印件;
四、與延續小餐飲登記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 委托他人辦理延續登記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小餐飲登記證》延續申請表
準內容 | 登記證編號 | | ||
經營者名稱 | | |||
地址 (經營場所) | 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 市 縣(區)___鄉(鎮)_____________街/道 ___________村/路/弄____________ 門牌號 | |||
經營項目 | 1.食品制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 □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 如申請自制飲品制售,是否含自釀酒制售: □是□否 2. 是否含網絡經營:□是□否;如開展網絡經營,請填寫:網站地址,并上傳網站截圖。 3.主體業態::□小餐飲□小餐桌 □社區老人照料餐廳□農村宴席聚餐 □其他: | |||
有效期至 | 年月日 | |||
登記機關 | | |||
基本信息 | 從業人員數 | | 應體檢人數 | |
布局流程、設施設備等內容有無變化 | □無 □有(另附變化情況說明材料) | |||
登記證延續 期限 | □6個月□3年 | |||
保證申明
經營者(業主)承諾,本申請書中所填內容及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如有不實之處,本人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本申請只涉及延續許可,除所附變化情況說明材料里提及的內容外其他內容未發生變化。
經營者(業主)簽字(蓋章):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
受理編號:________________
《小餐飲登記證》補發申請書
經營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提交資料名稱
一、《小餐飲登記證》補發申請書;
二、 經營者(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小餐飲登記證遺失的,提交在縣級以上小餐飲登記部門網站或者其他縣級以上主要媒體上刊登遺失公告的材料;
四、小餐飲登記證損壞的,提交損壞的《小餐飲登記證》原件;
五、 委托他人辦理補發登記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小餐飲登記證》補發申請表
經營者名稱 | | ||
登記證編號 | | 聯系電話 | |
公告報刊名稱 | | 公告日期 | |
申請補證 原因 | □《小餐飲登記證》遺失 □《小餐飲登記證》損壞 | ||
公告情況 (遺失填寫) | 公告報刊(網站)名稱:
公告日期:
| ||
保證申明 經營者(業主)承諾,本申請書中所填內容及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如有不實之處,本人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經營者(業主)簽字: 年月日 |
受理編號:________________
《小餐飲登記證》注銷申請書
經營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提交資料名稱
一、《小餐飲登記證》注銷申請書;
二、經營者(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小餐飲登記證》正本;
四、與注銷小餐飲登記證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委托他人辦理補正登記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小餐飲登記證》注銷申請表
經營者名稱 | | ||
登記證編號 | | ||
申 請 人 | | 聯系電話 | |
注銷原因 | | ||
保證申明
經營者(業主)承諾,本申請書中所填內容及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如有不實之處,本人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經營者(業主)簽字:
年月日 |
小餐飲登記申請受理通知書
冀餐登受字()第號
:(經營者名稱或業主姓名)
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小餐飲登記證》(□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決定予以受理。
本機關將對您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并于本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登記的決定。
(公章)
年月日
經營者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受理人員簽字:
聯系電話:
第一聯登記機關留存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申請受理通知書
冀餐登受字()第號
:(經營者名稱或業主姓名)
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小餐飲登記證》(□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決定予以受理。
本機關將對您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并于本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登記的決定。
(公章)
年月日
經營者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受理人員簽字:
聯系電話:
第二聯 申請人留存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冀餐登不予受理字()第號
:(經營者名稱或業主姓名)
經審查,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小餐飲登記證》(□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申請,我單位決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對不予受理決定持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行政訴訟。
(公章)
年月日
經營者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受理人員簽字:
聯系電話:
第一聯 登記機關留存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冀餐登不予受理字()第號
:(經營者名稱或業主姓名)
經審查,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小餐飲登記證》(□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申請,我單位決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對不予受理決定持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行政訴訟。
(公章)
年月日
經營者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受理人員簽字:
聯系電話:
第二聯 申請人留存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聽證記錄
聽證開始時間 | | 聽證結束時間 | |
聽證地點 | | ||
聽證主持人 | 記錄人 | | |
聽證參加人 | | | |
聽證結果摘要 | | | |
聽證結論 | | | |
小餐飲登記現場核查記錄
冀餐登查字()第號
經營者名稱:
申請經營項目:
核查地點:
核查時間:
核查記錄:
核查結論:□符合規定 □限期整改□不符合規定
□整改后符合規定□整改后不符合規定
當事人簽字:核查人員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一聯留存卷宗備查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現場核查記錄
冀餐登查字()第號
經營者名稱:
申請經營項目:
核查地點:
核查時間:
核查記錄:
核查結論:□符合規定 □限期整改□不符合規定
□整改后符合規定□整改后不符合規定
當事人簽字:核查人員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二聯交當事人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河北省小餐飲登記現場核查表
核查內容 | 核查和評價方法 | 編號 | 核查項目的重要性 | 結果判定 | ||
符合 | 不符合 | 不適用(合理缺項) | ||||
1.選址 | 選址合理。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動物養殖場、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 1 | *** | | | |
2.場所設置、布局、分隔和面積 | 加工經營場所均應設在室內,廚房內不得設置衛生間。 | 2 | *** | | | |
廚房與就餐場所有明顯區分或隔斷,可用玻璃等透明材料隔離廚房。 | 3 | *** | | | | |
廚房各功能區布局合理,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 4 | ** | | | | |
進行冷葷、鹵味配制應設置相應的操作專間。制作蔬菜類涼拌菜(如拍黃瓜、涼拌海帶絲),水果拼盤,應設置專用操作場所,有專用的案板、刀和工用具。 | 5 | *** | | | | |
3.經營場所地面、墻壁、天花板、門窗與排水 | 地面平整、無破損、無積水,采用防滑的材料鋪設。 | 6 | * | | | |
排水溝出口有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隔柵或網罩。 | 7 | * | | | | |
餐廳墻壁采用淺色防霉防水材料涂覆;廚房和專間四壁瓷磚上頂。 | 8 | * | | | | |
餐廳、廚房和專間天花板無滲水、無破損,采用無毒、無異味防霉淺色涂料或鋁(塑)扣板吊頂。 | 9 | * | | | | |
門、窗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設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能自動關閉。 | 10 | * | | | | |
4.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 | 設置餐用具清洗消毒專用水池。 | 11 | *** | | | |
配備若干存放未清洗餐飲具的周轉箱(桶)。有密閉的清潔餐飲具貯存保潔設施。 | 12 | *** | | | | |
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能滿足需要。 | 13 | ** | | | | |
5.食品原料、清潔工具清洗水池 | 粗加工操作場所設置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原輔材料清洗水池,水池數量或容量與加工食品的數量相適應。現場宰殺禽類、水產品的,應設置專門的清洗水池。 | 14 | ** | | | |
設置專用于拖把等清潔、用具的清洗設施清洗水池或水桶,其位置不會污染加工制作的食品。 | 15 | * | | | | |
原輔材料洗滌水池或水桶、清潔用具、清洗設施均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 16 | * | | | | |
6.設備、工具和容器 | 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具、容器、包裝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 17 | ** | | | |
接觸食品的設備、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 18 | * | | | | |
7.通風排煙及照明設施 | 烹調區有機械排煙、排氣裝置。 | 19 | ** | | | |
有充足的采光照明設施,就餐場所和食品加工處理區光線充足。 | 20 | * | | | | |
8.廢棄物暫存設施 | 食品處理區設置存放廢棄物或垃圾的容器,廢棄物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 21 | ** | | | |
廢棄物容器配有蓋子,以堅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內壁光滑便于清洗。專間內的廢棄物容器蓋子為非手動開啟式。 | 22 | * | | | | |
9.庫房和食品儲存場所 | 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分開設置。 | 23 | ** | | | |
冷藏、冷凍柜數量和結構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開存放,并有明顯區分標識。 | 24 | ** | | | | |
設置1個及以上的能滿足食品原輔材料貯存的貨柜或貨架。 | 25 | * | | | | |
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應設置能上鎖的食品添加劑儲存專用貨柜。 | 26 | * | | | | |
10.專間(涼菜間) | 專間內無明溝,地漏帶水封。 | 27 | ** | | | |
專間門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堅固材質,能夠自動關閉;專間食品傳遞窗為開閉式,其余窗戶處于封閉狀態。 | 28 | ** | | | | |
專間內設置專用的空調設施、紫外線空氣消毒設施、工用具清洗消毒設施、冷藏設施。 | 29 | *** | | | | |
專間入口處設置獨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設施。 | 30 | *** | | | |
2項目中的內容如部分不符合,應作為不符合。
核查項目匯總表
關鍵項 | 重點項 | 一般項 | |
不符合項目(項) | | | |
年月日年月日
現場核查結果判定準則
表中項目按其對食品安全的影響程度,分為關鍵項、重點項和一般項,其中關鍵項是對食品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重點項是對食品安全有較大影響的項目,其余項目為一般項。符合下表的,可判定為現場核查基本符合:
關鍵項允許不符合數 | 重點項和一般項允許不符合數 |
0項 | 重點項和一般項不符合總數≤6項 其中重點項不符合數≤2項 |
冀餐登批字()第號
經營者名稱:q
申請事項:q
申 請 時 間:年月日
受 理 時 間:年月日
現場核查時間:年月日
是否聽證:□是□否
聽證意見:
審查意見: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審核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名:
年月 日
審批意見:
機關負責人簽名:
年月 日
備注: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申請準予通知書
冀餐登準字( )第號
:(經營者名稱或業主姓名)
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小餐飲登記證》(□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申請,經審查,決定準予(□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登記。
(公章)
年月日
經營者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審核人員簽字:
聯系電話:
第一聯 登記機關留存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申請準予通知書
冀餐登準字( )第號
:(經營者名稱或業主姓名)
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小餐飲登記證》(□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申請,經審查,決定準予(□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登記。
(公章)
年月日
經營者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審核人員簽字:
聯系電話:
第二聯 申請人留存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申請駁回通知書
冀餐登駁字( )第號
:(經營者名稱或業主姓名)
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小餐飲登記證》(□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申請,經審查,決定不予(□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登記。理由如下:
對本決定持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行政訴訟。
(公章)
年月日
經營者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審核人員簽字:
聯系電話:
第一聯 登記機關留存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小餐飲登記申請駁回通知書
冀餐登駁字( )第號
:(經營者名稱或業主姓名)
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小餐飲登記證》(□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申請,經審查,決定不予(□變更、□延續、□補發、□注銷)登記。理由如下:
對本決定持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行政訴訟。
(公章)
年月日
經營者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審核人員簽字:
聯系電話:
第二聯 申請人留存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發證情況登記表
發證人員簽字 | | 發證日期 | 年月日 | |
領取登記證情況 |
本人領取了《小餐飲登記證》1份。
領取人簽字:年月日 | |||
領取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 ||||
備注 | |
1.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格式
1.1紙張及防偽要求
用紙為A4型亞光銅版印刷紙(即210毫米×297毫米),并符合GB/T 10335.1中定量為157g/ m2,平滑度≥400s的紙張要求。
在證書左上角距離許可證左邊緣36毫米,上邊緣33毫米處開始,隱印有“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字樣的熒光防偽標識。“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字體為隸書,字號為40磅,防偽油墨為無色熒光綠(表面看不到,只能通過驗鈔燈才可以看到)。
1.2圖文區尺寸
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圖文區尺寸為:180毫米×267毫米;圖文區外邊緣距離許可證上下左右邊緣均為15毫米。
1.3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的構成
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由下列元素構成:
a)邊框
b)底色
c)數據項
其中數據項包括:
1)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
2)登記證編號
3)經營者姓名
4)商號名稱
5)地址
6)經營類型
7)經營項目
8)有效期至年月日
9)說明
10)日常監督管理機構
11)日常監管管理人員
12)投訴舉報電話:12331
13)發證機關
14)簽發人
15)發證日期年月日
16)二維碼
17)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制
1.4圖文區各元素說明
1.4.1邊框
邊框寬度均為5毫米;邊框顏色CMYK=C:50,M:50,Y:70;
邊框左側外邊緣距離證書左邊緣15毫米,邊框左側內邊緣距離證書左邊緣20毫米;
邊框右側外邊緣距離證書左邊緣282毫米,邊框右側內邊緣距離證書左邊緣277毫米;
邊框上側外邊緣距離證書上邊緣15毫米,邊框上側內邊緣距離證書上邊緣20毫米;
邊框下側外邊緣距離證書上邊緣195毫米,邊框下側內邊緣距離證書上邊緣190毫米;
注:圖文區元素顏色未作特別說明的均為黑色(CMYK=K:100)。
1.4.2底色
底色顏色CMYK=C:65,M:20;
水印字樣為“HEBFDA”,顏色為CMYK=C:65,M:20,水平放置,字體為黑體,字號為36磅,“HEBFDA”字樣中的字連續排列,字樣與字樣之間間隔16毫米,水印字樣相鄰行間隔5毫米。
1.4.3數據項
1.4.3.1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
區域:從距離證書左邊緣36毫米,上邊緣33毫米,字間距3.5毫米,連續排列;
表示: 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25磅,CMYK=C:30,M:35,Y:100。
1.4.3.2登記證編號: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29毫米,上邊緣54毫米處開始;
表示: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
1.4.3.3經營者姓名: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29毫米,上邊緣64毫米處開始;
表示: 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
1.4.3.4商號名稱: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29毫米,上邊緣79毫米處開始,連續排列;
表示: 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
1.4.3.5地址: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29毫米,上邊緣89毫米處開始;
表示: 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如地址較長,可適當縮小字號)。
1.4.3.6經營類型: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29毫米,上邊緣99毫米處開始;
表示: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如地址較長,可適當縮小字號)。
1.4.3.7經營項目: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29毫米,上邊緣119毫米處開始,連續排列;
表示: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事項內容打印區域寬度為75毫米。(如食品類別內容較多,打印區域不夠,可適當縮小字號)。
1.4.3.8有效期至年月日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29毫米,上邊緣180毫米處開始;“至年”相鄰兩個字間隔16毫米,“年月日”相鄰兩個字間隔9毫米;
表示: 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有效期至 **** 年 ** 月 ** 日”中具體日期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所填時間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1.4.3.9說明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203毫米,上邊緣24毫米處開始,相鄰兩個字間隔12毫米;
表示:字體為華文中宋,字號為18磅。
1.4.3.10說明內容
說明內容由小餐飲登記打印系統自動生成。
1.4.3.11日常監督管理機構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158毫米,上邊緣108毫米處開始,連續排列;
表示: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
1.4.3.12日常監督管理人員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158毫米,上邊緣116毫米處開始,連續排列,與“日常監督管理機構”保持兩端對齊;
表示: 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
1.1.3.13投訴舉報電話:12331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158毫米,上邊緣132毫米處開始,連續排列,與“日常監督管理機構”保持兩端對齊;
表示:字體為小標宋,“投訴舉報電話”字號為14磅,“12331” 字號為12磅。
1.4.3.14 發證機關: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158毫米,上邊緣140毫米處開始,連續排列,與“日常監督管理機構”保持兩端對齊;
表示: 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
1.4.3.15簽發人: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158毫米,上邊緣148毫米處開始,連續排列,與“日常監督管理機構”保持兩端對齊;
表示: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4磅;
事項內容:緊接事項名稱連續排列,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
1.4.3.16發證日期年月日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 211毫米,上邊緣157毫米處開始,“年月日”相鄰兩個字間隔9毫米;
表示: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5磅;
事項內容:“****年**月**日”中所填時間字體為宋體,字號為12磅,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注:日期為簽發日期。
1.4.3.17二維碼
打印證書時自動生成。
1.4.3.18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制
區域:從距離許可證左邊緣119毫米文字右,上邊緣201毫米處開始,連續排列;
表示:字體為小標宋,字號為12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