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

   2020-08-14 756
核心提示: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
    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區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壓實安全生產責任,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基本盤和基本面,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和集中整治,提升安全監管本質水平。堅定“一個目標”,聚力“兩個關鍵”,實現“三個確保”。“一個目標”就是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兩個關鍵”就是抓好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和重點領域專項治理、集中整治落地落實。“三個確保”就是確保全區特殊敏感時段各行業領域不發生來自安全生產的干擾;確保全區安全生產事故總起數、死亡人數和較大事故起數實現下降;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總體穩定和全面穩定。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


    1.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認真組織開展專題宣傳活動,以強烈的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各地(市)、各部門要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理論中心組學習和干部培訓內容,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守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把好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的總開關,堅決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責任。(區黨委宣傳部、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加強領導干部安全教育培訓。分批分期對地(市)、縣(區)分管安全生產黨政領導干部;自治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人進行輪訓,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安全發展理念,增強風險意識、堅守安全底線,提升安全生產工作領導能力。(自治區安委辦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推動落實安全生產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對照《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進一步明確責任、措施和要求,加強專項督導,適時組織開展任務落實情況“回頭看”,確保2020年各項工作任務措施落地生根。(應急管理廳會同各有關部門負責)


    4.加強安全生產領域頂層設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動將安全生產重點內容納入我區“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起草《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推進交通運輸、道路交通、電力等行業領域安全專項“十四五”規劃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落實收官之戰,進一步推動落實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任務和重點工程,確保實現規劃目標。(應急管理廳、自治區發改委、交通運輸廳、公安廳、能源局等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5.強化黨政領導責任。整合安全生產、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內容,修訂《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巡查制度》,切實發揮考核巡查的“指揮棒”作用,綜合運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勵懲戒等措施,推動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各地、市委,各行署、人民政府,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民團體負責)


    6.強化部門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修訂完善《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進一步厘清和落實機構改革后新調整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明確非煤礦山、危化品、工貿、能源、消防、建筑、交通和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監察界限和責任,逐步厘清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專業監管之間的關系,確保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有人管、有人負責。(應急管理廳,區發改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住建廳、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總隊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7.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緊盯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采取“黑名單”、聯合懲戒等系列措施,推動企業主要負責人抓安全、主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制度建設、機構人員、資金投入、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建設、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處置和報送等方面提升企業本質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強化對中央駐藏企業及其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管控。(自治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8.強化事故調查處理問責。修訂《西藏自治區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完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機制,規范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評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應急管理廳,自治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9.強化和提升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水平和能力。制定出臺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工作規則,提升安委會辦公室工作效能。改進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監察方式方法,通過引入第三方機構安全深度檢查,在重點行業領域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安全監管第三方機構深度檢查督查,優化完善服務內容、方式,利用社會力量破解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重點行業專業人才不足的難題,幫助監管部門全面摸清監管行業領域安全風險,找準問題、抓實措施、整治隱患,為監管執法提供依據和專業支撐。引導鼓勵企業利用社會力量開展安全評估、診斷隱患排查及安全咨詢,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應急管理廳、自治區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三、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管控


    10.強化交通運輸安全風險防控。以“降事故、保安全、促暢通、護穩定”為首要任務,以“兩客一危一貨一校”車輛安全監管為重點,打非治違貨運車輛掛靠問題,在旅游包車和危險貨物運輸領域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打擊旅游客運車輛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所在地經營行為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從事旅游客運、危貨運輸作業行為以及不具備不具備從業資格的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押運員上崗行為;改善道路通行條件,生命防護工程,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不間斷地梯次穿插組織開展主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周末集中夜查、假牌套牌假證違法犯罪專項治理等統一行動,嚴厲打擊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全區公路部門公安交管部門道路交通隱患排查治理會商機制》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實施辦法》貫徹落實力度,切實做好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風險研判工作,確保交通運輸行業安全形勢穩定。(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教育廳、應急管理廳分工負責)


    11.強化非煤礦山安全風險防控。繼續推進非煤礦山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重點崗位的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繼續強化停產停建礦山安全監管,精準施策、有序推進復工復產檢查驗收工作,把隱患消除在源頭。強制淘汰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動井下無軌運輸人員、油料和炸藥的車輛等落后工藝設備,加大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力度,繼續深入開展非煤礦山地下礦山采空區和尾礦庫“頭頂庫”專項治理工作。積極推進非煤礦山企業標準化創建工作,全面推進非煤礦山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并進一步推進安全預防控制體系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融合發展。貫徹落實《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嚴厲爭取出臺自治區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著力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爭取出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積極推進實施互聯網+服務,完善“放管服”工作措施。爭取出臺進一步加強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強化非煤礦山和外包采掘施工單位、坑探項目安全監管。(應急管理廳、自然資源廳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2.強化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防控。部署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動,鞏固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成果,逐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化安全水平。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企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工作。加強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停車場安全管理,納入信息化監管名單,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聯網聯控建設,確保全區三、四重大危險源全部接入自治區監控平臺。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開展經營性運輸。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制。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棄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工業園區(化工園區、經開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儲存、運輸、處置安全。(應急管理廳、交通運輸廳、生態環境廳、經信廳、商務廳、公安廳等有關部門負責)繼續對易制毒化學品從業單位開展網格化基礎排查,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學品、非列管的可制毒化學品使用情況,摸清全區出租、轉讓生產經營場所閑置廠房和設施設備用于化工醫藥產品生產、儲存等情況的基本情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外地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至我區或途經我區的查緝力度。進一步落實等級管理制度,對企事業單位依法使用、內部管理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確定易制毒化學品企事業單位信用等級并作為各級政府部門監管的參考依據。(應急管理廳、公安廳、區衛健委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3.強化火災風險防控。全面梳理“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落實情況,依托國家自然災害防治整體建設框架,推動城市、縣城和建制鎮及時編修消防專項規劃,建立落實消防規劃近期實施內容的滾動編制機制,綜合提升全區消防基礎水平。持續深化社會單位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推動落實“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提高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建立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體系,推動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緊盯寺廟文物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易燃易爆場所、社會福利機構、寄宿制學校、出租屋、“九小”“多合一”等高風險場所和老城區、農牧區等不托底區域,集中開展突出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治理,積極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強化“全媒體推進”宣傳模式,不斷深化消防宣傳“十進”工作,全力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意識。加強林區重點部位、重點工程和重點時段的森林火災防控,深入開展森林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消防救援總隊、森林消防總隊、各地(市)行署(政府),中國人民銀行、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自治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督促檢查各地(市)火災防治工作,指導支持各地(市)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監督檢查重點寺廟文物保護單位專職消防隊伍、防火巡查制度建設、微型消防站等建立工作,指導僧眾進行消防安全和防滅火培訓。(應急管理廳、消防救援總隊、各地(市)行署(政府),自治區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14.強化建設施工領域安全風險防控。以嚴控建設單位一般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為重點,在房屋建筑工程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鐵路工程(特別是川藏鐵路)、公路工程、電力工程、水利工程和通訊工程等建設領域,特別是復雜地質條件下各類隧道工程項目內,圍繞施工現場項目安全組織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隱患排查治理、現場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和復雜地質條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風險識別和管控8個方面的內容,積極組織開展分項專項治理工作,徹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處置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單位和個人,確保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在市政房屋建設領域開展“打非治違”,嚴厲打擊不按設施設計規定非法改造建筑結構行為。(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區發改委、區通信管理局分工負責)


    15.統籌推進其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持續推進民爆物品、特種設備、城鎮燃氣、粉塵防爆、有限空間、防雷、科研院校實驗室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粉塵職業危害專項治理行動。(經信廳、住建廳、應急管理廳、教育廳、區衛健委、科技廳、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6.深入開展推進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治理 “一單四制”活動。根據各行業領域事故季節性特點和重點特殊敏感時段,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和懲治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實行安全生產重大隱患“一單四制”(一個重大隱患一個清單,重大隱患交辦制、臺賬制、銷號制和通報制),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全力做好汛期、重點特殊敏感時段和其他重大會議、活動期間安全防范。(應急管理廳、公安廳、自治區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四、強化安全監管機制創新和法規制度建設


    17.修訂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法規體系。啟動《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西藏自治區消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工作。系統梳理和修訂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從頂層設計上抓緊研究制定交通運輸、建設施工、旅游、城市公共安全、消防、工礦商貿和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法規建設計劃。(應急管理廳、司法廳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8.開展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標準化建設。指導督促負有安全監管監察責任的重點行業領域部門建立安全監管執法質量評價標準,從執法程序、懲戒措施、自由裁量權、卷宗歸檔等方面開展標準化建設活動。(應急管理廳、司法廳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9.優化執法檢查方式方法。推動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全面開展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全面推行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企業安全承諾、高位企業重點監管模式。建立“互聯網+執法檢查”工作機制,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指導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科學合理采取執法措施,嚴防執法過程中出現簡單化、“一刀切”。持續推進與“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監管,開展執法檢查“回頭看”檢查。(負有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職責的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0.著力完善執法保障體制機制。持續強化隱患治理,加快推進企業落實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向職能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在重點行業領域大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將保費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范圍,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推動落實企業安全承諾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制度,倒逼企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五、強化安全生產科技支撐


    21.提升安全生產信息化水平。推廣利用物聯網、移動通信技術等,深入推進高危企業、城市生命線工程和智慧消防建設。推進“兩客一危一校”車輛動態監管平臺升級改造,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平臺、應急指揮調度等系統建設,推動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消防和森林防火等部門信息系統深度融合,實現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完善風險監測預警、應急指揮保障、智能決策支持系統,提升公眾自救互救和輿情監控引導能力。(應急管理廳、自治區安委會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2.加強新工藝新裝備新技術推廣應用。持續推進“兩客一危一校”運輸車輛安裝使用車輛防碰撞、駕駛人智能監控報警裝置;探索建立、使用基于北斗導航、GPS衛星定位系統的隧道、橋梁位移檢測系統,加強對重點橋梁、隧道等重要交通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防控;運用市場機制,在產能轉換中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經信廳、公安廳和自治區安委會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23. 持續推進安全示范創建。持續推進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和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的創建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區黨委、政府《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通過開展城市安全源頭治理、安全風險防控、安全監督管理、安全應急處置、安全基礎保障五項行動,科學制定規劃、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打造城市安全宣傳教育平臺、優化城市運營管理,深化提升城市安全監管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應急救援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安全社會治理格局。按照《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和《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細則》的要求,結合西藏實際,制定西藏示范城市評價導則和細則,以拉薩市和山南市為試點,全面啟動示范城市評價和申報工作。(應急管理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安廳、消防救援總隊分工負責)


    24. 健全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機制。深入貫徹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對可能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增強實時預測預警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高事故災害處置水平。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現政府預案和部門預案、企業預案有效銜接,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完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制度,加強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點建設,健全應急物資儲備調用機制。(應急管理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區發改委、民政廳分工負責)


    25.持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文化建設。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主題活動。深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寺廟、進公共場所“八進”活動,創作一批安全文化產品,建設一批安全文化主題公園(街道、長廊),打造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建設一個安全文化教育體驗基地(場館),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濃厚社會氛圍。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市民的安全法治意識。鞏固拓展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宣傳陣地,開展公共安全知識普及,完善安全生產培訓考試體系建設,提高公眾對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區黨委宣傳部,應急管理廳、教育廳、區總工會分工負責)


    26.全面推進安全風險網格化管理。以推行“網格化”管理為手段,充分整合各鄉鎮、社區、單位、屬地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力量,不斷拓展安全監管層面,支持引導鄉鎮、社區居民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落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及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推動安全生產群防群治,探索安全生產居民自治方式,筑牢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自治區安委會各有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七、加快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27.強化應急隊伍專業力量建設。著力構建以自治區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隊伍為主力,專業救援隊伍協同,社會救援力量輔助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針對不同災害,積極籌備組建總計不少于200人的2支綜合性應急救援隊,建設1支重型工程機械大隊。爭取早日組建自治區應急救援基地,相關部門要在機構人員編制、項目、資金、裝備給予大力支持。編制裝備建設三年規劃和專業化裝備配備指導意見,提升應急救援裝備現代化水平。(區黨委組織部,區發改委、財政廳、應急管理廳、消防救援總隊、森林消防總隊分工負責)


    28.著力提高安全監管隊伍素質。推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部門開展大培訓,提高安全監管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開展自治區、地(市)、縣(區)安全監管人員分期分批進專業學校進行集中輪訓,大力提高安全監管干部履職能力。(應急管理廳、自治區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29.加強安全監管隊伍作風建設。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快學習研究應急管理相關的新知識新技術,切實提高專業化水平。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廣大干部履職盡責、動真碰硬、擔當作為。(應急管理廳、消防救援總隊、森林消防總隊分工負責)


 
地區: 西藏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