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省直有關單位,中央在皖和省屬重點企業: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5月28日
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1”,即1個總體實施方案;“11”,即按照國家要求開展的11個專項實施方案;“N”,即我省重點行業領域增加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目前包括特種設備、油氣管道等11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為抓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確保實現“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較大事故,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的工作目標,全省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堅實穩固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務
推動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單位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五落實五到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進安全生產由企業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組織觀看“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集中組織觀看專題片,省委宣傳部、省廣播電視局安排安徽廣播電視臺和各地廣播電視臺播出專題片公開版。二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安排專題學習,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三是結合實際貫徹學習。各級黨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納入“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新時代新作為新篇章”重大主題宣傳范疇,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聲勢。各地、各行業主要媒體要在報、網、端、微等平臺開設相關專題專欄。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建設災害事故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四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徽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消除盲區漏洞。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風險。圍繞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修訂完善安全設防標準。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要特別重視加強化工、橋梁、隧道、電力、油氣、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深化礦山安全監察、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六是加強安全監管干部隊伍建設。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標準導則,聯合教育部門加快安全生產學科建設。(省應急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以下均需要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一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加強安全考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1年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二是推動企業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針對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等,加強動態分級管理,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實現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類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三是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規范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明確“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業“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做到自查自改自報,實現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和評價,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術設備設施改造等有關財稅政策,重點用于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各重點行業領域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通過實施安責險,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五是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建設,分行業領域明確3年建設任務,突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日常化、顯性化,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規范化。六是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和教育培訓等制度,建立健全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監督。(省應急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省能源局、華東能源監管局、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鐵路辦事處、民航安徽安全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安徽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具體方案,推動各項制度措施落地見效。二是完善和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分級分類排查治理安全風險和隱患,2022年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完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督促指導各市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嚴格控制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光氣化、硝化等危險工藝以及硝酸銨等爆炸性危險性化學品等高風險項目。四是積極推廣應用泄漏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等先進技術方法,2022年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氮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五是完善落實城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退城入園等支持政策措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并持續推進其他有關企業搬遷改造。(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煤礦安全整治。一是加大煤與瓦斯突出、水害和火災等重大災害精準治理,在“十四五”時期推進實施一批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火災防治工程,加大重大災害治理政策和資金支持。二是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采范圍,規范采礦秩序,加強新建技改擴能煤礦安全監管,對不按批復設計施工、邊建設邊生產的,取消技改資格。三是堅持“管理、裝備、素質、系統”四并重原則,推進“一優三減”,規范用工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加快推進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災害嚴重礦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實現智能化,力爭采掘智能化工作面達到50個以上,建設3-5個智能化示范礦井,2022年年底前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占比70%以上。四是提高執法能力質量和信息化遠程監管監察水平,生產建設礦井基本實現遠程監管監察。(省能源局、安徽煤礦安監局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非煤礦山安全整治。一是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深入推進整頓關閉,2022年年底前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60座以上。二是制定實施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嚴防地下礦山中毒窒息、火災、跑車墜罐、透水、冒頂片幫,露天礦山坍塌、爆炸等事故,嚴厲打擊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認真落實8部門印發的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落實地方領導干部尾礦庫安全包保責任制,嚴格控制增量、減少存量,2020年年底前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頭頂庫”治理,2022年6月底在線監測系統安裝達到100%。(省應急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組織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導各地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綜合治理方案,2022年年底前分類分批完成督辦整改。二是針對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地下軌道交通等重點場所,制定實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年底前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舊小區、電動車、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接合部、物流倉儲等突出風險以及鄉村火災,分階段集中開展排查整治,2022年年底前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四是教育、經濟和信息化、宗教、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郵政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3年整治目標任務,推動本系統單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積極推廣應用消防安全物聯網監測、消防大數據分析研判等信息技術,推動建設基礎消防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2021年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2022年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委(省宗教局)、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道路運輸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020年完成6200公里建設任務,鞏固提升縣鄉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效果。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等隱患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推進團霧多發路段科學管控,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推進實施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農村“馬路市場”。二是依法加強對老舊客車和臥鋪客車的重點監管,推動公交車安裝駕駛區隔離設施;建立治超信息監管系統,嚴格落實治超“一超四罰”措施,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三是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重點整治常壓液體危險貨物不合規罐車、非法夾帶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督促客運車輛司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帶,嚴格旅游客運安全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對存在重大隱患的運輸企業實施掛牌督辦,持續深化“高危風險企業”“終生禁駕人員”等曝光行動。五是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嚴查嚴處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動態監控裝置應裝未裝、人為關閉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查“黑服務區”“黑站點”“黑企業”“黑車”。(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強化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險品運輸等重點風險治理,深化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安全專項整治。二是開展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整治,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落實鐵路沿線環境安全治理各方責任,依法查處違規行為;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托運、違規承運危險貨物行為,整治危險貨物儲存場所;開展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安全防護設施設置與管理,全面推進公跨鐵立交橋固定資產移交,嚴厲打擊危及鐵路運營安全的機動車違章駕駛行為。三是加強寄遞渠道安全整治,升級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堅決將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遞物品堵截在寄遞渠道之外;強化寄遞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加強火災、車輛安全、信息安全、作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遞安全綜合治理,健全聯合監管機制和應急管理機制,嚴格落實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和企業主體“三個責任”。四是加強“四類重點船舶”和重點水域安全監管,嚴格執行惡劣天氣條件下客船禁限航規定,嚴厲查處瞞報、謊報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等違法行為。以危險品港口、客運碼頭為重點,強化港口安全管理。強化水上交通運輸與港口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防控,認真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進一步落實渡運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嚴厲打擊渡船超航線、超乘客定額、超核定載重線、超核定抗風等級冒險航行。加強商漁船碰撞事故防范。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航道保障裝備設施建設。督促運行單位加強通航建筑物運行安全管理。五是加強綜合交通樞紐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健全綜合交通樞紐安全監管協調溝通工作機制,強化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設施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設施設備運行可靠性;開展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規施工作業、私搭亂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危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六是強化“拖網、刺網”等高危漁船和漁港、漁船臨時停靠點水域安全監管,開展以漁船脫檢脫管、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漁船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冒險航行作業行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鐵路辦事處、民航安徽安全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城市建設安全整治。一是加強對各地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將城市安全韌性作為城市體檢評估的重要內容,將城市安全發展落實到城市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動城市安全和可持續發展。二是指導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根據城市建設安全出現的新情況,明確房屋所有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三是推動各地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四是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應急管理,加強城鎮燃氣、城市供水、供氣、道路橋梁、排水與污水處理、城市管理等監督管理。五是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各地開展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規行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開發區及物流倉儲園區、港口園區等功能區安全整治。一是完善開發區等功能區監管體制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落實地方和部門監管責任;推進開發區智慧化進程,2022年年底前園區集約化可視化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成率100%。二是制定開發區安全生產源頭管控,規范開發區規劃布局,嚴格進園入園項目準入,合理布局開發區內企業,完善公共設施,進一步提升開發區本質安全水平。三是建立開發區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開展開發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按照“一園一策”原則,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進開發區封閉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類開發區安全隱患,加強倉儲物流園區和港口碼頭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強對水運港口口岸區域安全監督,強化口岸港政、海關、海事等部門的監管協作和信息通報制度,綜合保障外貿進出口危險貨物的安全高效運行。(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合肥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聯單制度。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加快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加快處置設施建設,消除處置能力瓶頸。督促企業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組織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隱患排查治理。(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鐵路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煤改氣”、潔凈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等:加強“煤改氣”、潔凈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相應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人身安全。(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整治。一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特種設備“一單四制”制度推動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機制。二是推進特種設備“鑄安”行動,開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行為專項治理,強化基層一線執法監督檢查,2022年年底前實現常態化、實效化管理。三是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基礎建設,努力提升特種設備監察、檢驗檢測和作業人員的能力素質,廣泛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安全意識。四是積極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2021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一庫六平臺”信息化系統,各市建成電梯運行狀態遠程監測和應急救援平臺,2022年年底前各市確保完成氣瓶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任務。(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油氣管道保護整治。一是推進管道保護“六項機制”建設。按照“六項機制”建設有關要求,規范風險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風險管控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風險管控閉環管理。二是加強石油天然氣管道完整性管理。制定油氣管道完整性實施計劃,建立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體系,加強管道基礎數據和檔案管理,全面排查和識別管道風險因素和安全隱患,建立管道安全風險點評價、預防和管控檔案。三是抓好高后果區風險管控。按時開展高后果區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并按照“一區一案”的要求,制訂相關應急預案并做好備案管理。嚴格控制高后果區增量,將高后果區油氣管道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四是加強管道信息化建設。在傳統人工巡線基礎上,推廣使用無人機巡線等,提升在役油氣管道巡線智能化水平。推進危險化學品管道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對管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監測、評估、預警和趨勢分析。五是加快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強化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編制油氣管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整合優化應急救援資源,建設全省天然氣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救援水平。(省能源局、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軍工系統安全整治。一是深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加強源頭管控。加大項目安全審查力度,嚴格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中的安全生產條件現場審查,高標準高質量落實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三是強化風險辨識。對設計、研制、生產、試驗、銷毀等各環節各崗位進行全員風險辨識,合理確定風險類別、等級,按生產單元制定風險清單。四是深化軍工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認真落實“一辦法兩指南”要求,規范軍工危險化學品科研、生產、使用(試驗)、儲存、運輸、廢棄處置全過程安全管控。五是推進10人以上危險作業場所綜合治理,加快實施安全技術改造,減少危險生產線作業人數,有效減少存量,堅決杜絕增量。六是加強軍品庫安全隱患專項治理,杜絕違規使用庫房從事科研生產、不同類別火工產品混存混放等現象,突出解決超量儲存和內外部安全距離的問題。(省委軍民融合辦負責)
(十五)民爆行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確保安全經費投入。三是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四是完善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健全以風險辨識管控為基礎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社會治理,建立企業安全承諾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六是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加速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
(十六)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整治。一是嚴格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全面開展經營許可條件“回頭看”。二是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監管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強化信息化科技支撐,建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四是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工貿行業(金屬冶煉、有限空間、涉氨制冷、粉塵涉爆)安全整治。金屬冶煉:緊盯高溫熔融金屬和煤氣兩大高危風險,推動金屬冶煉企業加大對安全設備設施及危險作業環節安全管理力度,提升安全風險管控水平(省應急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粉塵防爆:徹底整治相關工貿企業粉塵涉爆場所和除塵系統設計、安裝、使用不符合標準規范以及未設置或未規范設置控爆方式,未按照規定采取防雷、防靜電措施等突出問題,防范工貿行業粉塵爆炸事故風險。(省應急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圍繞有限空間辨識、警示標志設置和作業審批制度執行等突出隱患,督促相關企業徹底排查整治安全隱患,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涉氨制冷:杜絕“人員較多生產場所使用氨直接蒸發制冷空調和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獨立操作間且操作間作業人數超9人”兩類重大生產安全隱患,確保涉氨制冷企業生產安全。(省應急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工貿行業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聚焦工貿企業使用的公稱容積1000 m3及以上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整治消除立式污水罐等相關設施的規劃、選址、設計、建造、使用、報廢等各環節存在的重大生產安全隱患。(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反三違”行動:聚焦外委外包施工隊伍安全管控,以檢維修、交叉作業和場內運輸(作業)車輛為重點,通過嚴格執法檢查,督促工貿企業健全落實“反三違”規章制度,有效防范化解“三違”行為造成的安全風險和隱患。(省應急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農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動態排查農村危房改造安全隱患,對已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四類困難群眾的住房安全開展動態排查,重點排查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措施、維護結構等。二是合理確定危房改造方式。三是加強危房改造技術指導。四是落實危房改造主體責任。五是探索建立脫貧攻堅后保障貧困戶住房安全的長效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協同)
(十九)水利行業安全整治。一是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整治:重點整治水利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承攬工程及轉包、違法分包工程;水利施工重大危險源(高邊坡、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裝、圍堰、復雜地質條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庫、炸藥庫等)施工專項方案編制情況和風險隱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環節;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水庫工程建設及除險加固、小水電站建設、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區節水改造施工中的安全隱患等。二是水利工程運行安全整治:重點整治水庫大壩、小水電站、灌排泵站、水閘、河道堤防等運行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小型水庫安全管理不到位,汛期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和“三個重點環節”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蓄水或未嚴格按調度意見執行等。三是抓好水利行業危險化學品、水文監測、科研與檢驗、勘測設計等安全專項整治。(省水利廳負責)
(二十)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一是全面開展文化旅游行業安全整治。旅行社重點加強旅游包車管理,督促旅行社選用正規的旅游汽車公司,嚴格審查旅游包車車輛和駕駛人的資質,簽訂規范的租車協議,設置“導游專座”。A級旅游景區重點強化客流管控,督促A級旅游景區依法核定并嚴格執行景區游客最大承載量要求,健全完善客流預報預警等應急處置預案;督促山岳型A級旅游景區加強火源管控,嚴格控制野外用火,提高自然災害重大風險防范應對能力。旅游星級飯店重點落實特種設備和消防安全要求,保障游客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和娛樂場所重點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消防設備是否完好等消防安全要求落實情況。二是聯合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公安、交通和消防等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全面加強文化旅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三是指導文化旅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從業人員應急處置能力。(省文化和旅游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校園安全整治。一是加強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組織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強學校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指導和督促學校健全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等排查,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強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規范發展專用校車,清理不達標載客汽車、非專用校車。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保障校車通行安全。四是加強學校建筑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學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隱患,查找并整治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隱患,落實學校建筑所有權人承擔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設施設備專項體檢,查找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民政服務機構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監管制度體系,健全完善養老服務機構監管工作機制、救助管理機構社會監督機制、兒童福利機構安全管理機制;二是著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實施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三是大力提升設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嚴格履行規定的立項、報建、招標投標、工程監理、竣工驗收,明確管理、運營維護和安全監管責任。四是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和應急處置體系,全面夯實屬地黨委政府的主管責任、各級民政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民政服務機構的主體責任,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提升民政服務機構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風險化解應對能力。(省民政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實施方案由相關部門具體制定,其他有關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化實施方案。
三、進度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按程序報批印發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市、各有關部門和中央在皖及省屬重點企業制定實施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各有關部門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業領域復工復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主客觀原因,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場所、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結合各地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廣。總結全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法規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各市、各有關部門、中央在皖和省屬重點企業分年度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情況,并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省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梳理向省安委會報告,并上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2022年11月,省安委會辦公室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提請省安委會審議后,上報省委、省政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組織實施,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為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成立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由省安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成立22個專項工作組,由省安委會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建立領導小組和專項工作組工作機制,定期研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省安委會辦公室牽頭成立工作專班,有關部門派員參加,負責我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日常工作。各市縣、各有關部門、中央在皖和省屬重點企業比照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協調推動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法規制度。突出抓好《安全生產法》貫徹實施,加快配套法規的制定修訂工作。適時修訂《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徽省消防條例》《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等。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和責任追究公開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評審管理制度,定期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足額提取和規范使用。(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政策體系,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強化各級財政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工作傾斜。加快監測預警系統、指揮調度系統、搶險救援系統等“三大系統”建設。省及各設區的市應急部門建立安全風險監測監控支撐機構,加快推進“互聯網+安全監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推行應用執法手冊APP。扶持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建設一批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和實習實訓基地。培育發展一批有實力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督促高危企業全面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推動落實安責險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規范。(省應急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安徽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改進監管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堅持寓執法于服務之中,組織專家組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重點實行跟蹤指導服務。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宣傳教育,宣傳落實好《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鼓勵企業職工和家屬檢舉重大風險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激勵全民參與、監督、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支持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領域進行輿論監督。規范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領域以信用體系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問效問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掛牌督辦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并將整治情況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實與紀檢監察部門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問責。對因整治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附件:22個方案附件下載.
1. 安徽省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實施方案
2. 安徽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專題實施方案
3. 安徽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4. 安徽省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5. 安徽省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6. 安徽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7. 安徽省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8. 安徽省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9. 安徽省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0. 安徽省開發區及物流倉儲園區、港口園區等功能區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1. 安徽省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2.安徽省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3.安徽省油氣管道保護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4.安徽省軍工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5.安徽省民爆行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6.安徽省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7.安徽省工貿行業(金屬冶煉、有限空間、涉氨制冷、粉塵涉爆)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8.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9.安徽省水利行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安徽省文化旅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1.安徽省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2.安徽省民政服務機構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5月28日
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1”,即1個總體實施方案;“11”,即按照國家要求開展的11個專項實施方案;“N”,即我省重點行業領域增加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目前包括特種設備、油氣管道等11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為抓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確保實現“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較大事故,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的工作目標,全省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堅實穩固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務
推動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單位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五落實五到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進安全生產由企業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組織觀看“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集中組織觀看專題片,省委宣傳部、省廣播電視局安排安徽廣播電視臺和各地廣播電視臺播出專題片公開版。二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安排專題學習,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三是結合實際貫徹學習。各級黨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納入“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新時代新作為新篇章”重大主題宣傳范疇,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聲勢。各地、各行業主要媒體要在報、網、端、微等平臺開設相關專題專欄。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建設災害事故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四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徽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消除盲區漏洞。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風險。圍繞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修訂完善安全設防標準。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要特別重視加強化工、橋梁、隧道、電力、油氣、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深化礦山安全監察、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六是加強安全監管干部隊伍建設。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標準導則,聯合教育部門加快安全生產學科建設。(省應急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以下均需要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一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加強安全考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1年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二是推動企業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針對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等,加強動態分級管理,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實現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類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三是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規范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明確“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業“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做到自查自改自報,實現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和評價,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術設備設施改造等有關財稅政策,重點用于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各重點行業領域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通過實施安責險,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五是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建設,分行業領域明確3年建設任務,突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日常化、顯性化,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規范化。六是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和教育培訓等制度,建立健全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監督。(省應急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省能源局、華東能源監管局、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鐵路辦事處、民航安徽安全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安徽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具體方案,推動各項制度措施落地見效。二是完善和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分級分類排查治理安全風險和隱患,2022年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完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督促指導各市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嚴格控制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光氣化、硝化等危險工藝以及硝酸銨等爆炸性危險性化學品等高風險項目。四是積極推廣應用泄漏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等先進技術方法,2022年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氮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五是完善落實城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退城入園等支持政策措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并持續推進其他有關企業搬遷改造。(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煤礦安全整治。一是加大煤與瓦斯突出、水害和火災等重大災害精準治理,在“十四五”時期推進實施一批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火災防治工程,加大重大災害治理政策和資金支持。二是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采范圍,規范采礦秩序,加強新建技改擴能煤礦安全監管,對不按批復設計施工、邊建設邊生產的,取消技改資格。三是堅持“管理、裝備、素質、系統”四并重原則,推進“一優三減”,規范用工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加快推進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災害嚴重礦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實現智能化,力爭采掘智能化工作面達到50個以上,建設3-5個智能化示范礦井,2022年年底前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占比70%以上。四是提高執法能力質量和信息化遠程監管監察水平,生產建設礦井基本實現遠程監管監察。(省能源局、安徽煤礦安監局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非煤礦山安全整治。一是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深入推進整頓關閉,2022年年底前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60座以上。二是制定實施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嚴防地下礦山中毒窒息、火災、跑車墜罐、透水、冒頂片幫,露天礦山坍塌、爆炸等事故,嚴厲打擊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認真落實8部門印發的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落實地方領導干部尾礦庫安全包保責任制,嚴格控制增量、減少存量,2020年年底前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頭頂庫”治理,2022年6月底在線監測系統安裝達到100%。(省應急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組織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導各地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綜合治理方案,2022年年底前分類分批完成督辦整改。二是針對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地下軌道交通等重點場所,制定實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年底前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舊小區、電動車、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接合部、物流倉儲等突出風險以及鄉村火災,分階段集中開展排查整治,2022年年底前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四是教育、經濟和信息化、宗教、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郵政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3年整治目標任務,推動本系統單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積極推廣應用消防安全物聯網監測、消防大數據分析研判等信息技術,推動建設基礎消防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2021年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2022年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委(省宗教局)、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道路運輸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020年完成6200公里建設任務,鞏固提升縣鄉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效果。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等隱患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推進團霧多發路段科學管控,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推進實施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農村“馬路市場”。二是依法加強對老舊客車和臥鋪客車的重點監管,推動公交車安裝駕駛區隔離設施;建立治超信息監管系統,嚴格落實治超“一超四罰”措施,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三是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重點整治常壓液體危險貨物不合規罐車、非法夾帶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督促客運車輛司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帶,嚴格旅游客運安全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對存在重大隱患的運輸企業實施掛牌督辦,持續深化“高危風險企業”“終生禁駕人員”等曝光行動。五是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嚴查嚴處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動態監控裝置應裝未裝、人為關閉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查“黑服務區”“黑站點”“黑企業”“黑車”。(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強化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險品運輸等重點風險治理,深化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安全專項整治。二是開展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整治,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落實鐵路沿線環境安全治理各方責任,依法查處違規行為;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托運、違規承運危險貨物行為,整治危險貨物儲存場所;開展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安全防護設施設置與管理,全面推進公跨鐵立交橋固定資產移交,嚴厲打擊危及鐵路運營安全的機動車違章駕駛行為。三是加強寄遞渠道安全整治,升級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堅決將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遞物品堵截在寄遞渠道之外;強化寄遞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加強火災、車輛安全、信息安全、作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遞安全綜合治理,健全聯合監管機制和應急管理機制,嚴格落實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和企業主體“三個責任”。四是加強“四類重點船舶”和重點水域安全監管,嚴格執行惡劣天氣條件下客船禁限航規定,嚴厲查處瞞報、謊報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等違法行為。以危險品港口、客運碼頭為重點,強化港口安全管理。強化水上交通運輸與港口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防控,認真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進一步落實渡運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嚴厲打擊渡船超航線、超乘客定額、超核定載重線、超核定抗風等級冒險航行。加強商漁船碰撞事故防范。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航道保障裝備設施建設。督促運行單位加強通航建筑物運行安全管理。五是加強綜合交通樞紐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健全綜合交通樞紐安全監管協調溝通工作機制,強化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設施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設施設備運行可靠性;開展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規施工作業、私搭亂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危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六是強化“拖網、刺網”等高危漁船和漁港、漁船臨時停靠點水域安全監管,開展以漁船脫檢脫管、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漁船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冒險航行作業行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鐵路辦事處、民航安徽安全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城市建設安全整治。一是加強對各地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將城市安全韌性作為城市體檢評估的重要內容,將城市安全發展落實到城市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動城市安全和可持續發展。二是指導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根據城市建設安全出現的新情況,明確房屋所有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三是推動各地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四是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應急管理,加強城鎮燃氣、城市供水、供氣、道路橋梁、排水與污水處理、城市管理等監督管理。五是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各地開展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規行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開發區及物流倉儲園區、港口園區等功能區安全整治。一是完善開發區等功能區監管體制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落實地方和部門監管責任;推進開發區智慧化進程,2022年年底前園區集約化可視化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成率100%。二是制定開發區安全生產源頭管控,規范開發區規劃布局,嚴格進園入園項目準入,合理布局開發區內企業,完善公共設施,進一步提升開發區本質安全水平。三是建立開發區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開展開發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按照“一園一策”原則,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進開發區封閉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類開發區安全隱患,加強倉儲物流園區和港口碼頭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強對水運港口口岸區域安全監督,強化口岸港政、海關、海事等部門的監管協作和信息通報制度,綜合保障外貿進出口危險貨物的安全高效運行。(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合肥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聯單制度。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加快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加快處置設施建設,消除處置能力瓶頸。督促企業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組織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隱患排查治理。(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合肥鐵路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煤改氣”、潔凈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等:加強“煤改氣”、潔凈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相應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人身安全。(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整治。一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特種設備“一單四制”制度推動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機制。二是推進特種設備“鑄安”行動,開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行為專項治理,強化基層一線執法監督檢查,2022年年底前實現常態化、實效化管理。三是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基礎建設,努力提升特種設備監察、檢驗檢測和作業人員的能力素質,廣泛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安全意識。四是積極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2021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一庫六平臺”信息化系統,各市建成電梯運行狀態遠程監測和應急救援平臺,2022年年底前各市確保完成氣瓶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任務。(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油氣管道保護整治。一是推進管道保護“六項機制”建設。按照“六項機制”建設有關要求,規范風險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風險管控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風險管控閉環管理。二是加強石油天然氣管道完整性管理。制定油氣管道完整性實施計劃,建立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體系,加強管道基礎數據和檔案管理,全面排查和識別管道風險因素和安全隱患,建立管道安全風險點評價、預防和管控檔案。三是抓好高后果區風險管控。按時開展高后果區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并按照“一區一案”的要求,制訂相關應急預案并做好備案管理。嚴格控制高后果區增量,將高后果區油氣管道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四是加強管道信息化建設。在傳統人工巡線基礎上,推廣使用無人機巡線等,提升在役油氣管道巡線智能化水平。推進危險化學品管道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對管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監測、評估、預警和趨勢分析。五是加快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強化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編制油氣管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整合優化應急救援資源,建設全省天然氣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救援水平。(省能源局、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軍工系統安全整治。一是深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加強源頭管控。加大項目安全審查力度,嚴格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中的安全生產條件現場審查,高標準高質量落實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三是強化風險辨識。對設計、研制、生產、試驗、銷毀等各環節各崗位進行全員風險辨識,合理確定風險類別、等級,按生產單元制定風險清單。四是深化軍工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認真落實“一辦法兩指南”要求,規范軍工危險化學品科研、生產、使用(試驗)、儲存、運輸、廢棄處置全過程安全管控。五是推進10人以上危險作業場所綜合治理,加快實施安全技術改造,減少危險生產線作業人數,有效減少存量,堅決杜絕增量。六是加強軍品庫安全隱患專項治理,杜絕違規使用庫房從事科研生產、不同類別火工產品混存混放等現象,突出解決超量儲存和內外部安全距離的問題。(省委軍民融合辦負責)
(十五)民爆行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確保安全經費投入。三是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四是完善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健全以風險辨識管控為基礎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社會治理,建立企業安全承諾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六是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加速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
(十六)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整治。一是嚴格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全面開展經營許可條件“回頭看”。二是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監管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強化信息化科技支撐,建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四是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工貿行業(金屬冶煉、有限空間、涉氨制冷、粉塵涉爆)安全整治。金屬冶煉:緊盯高溫熔融金屬和煤氣兩大高危風險,推動金屬冶煉企業加大對安全設備設施及危險作業環節安全管理力度,提升安全風險管控水平(省應急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粉塵防爆:徹底整治相關工貿企業粉塵涉爆場所和除塵系統設計、安裝、使用不符合標準規范以及未設置或未規范設置控爆方式,未按照規定采取防雷、防靜電措施等突出問題,防范工貿行業粉塵爆炸事故風險。(省應急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圍繞有限空間辨識、警示標志設置和作業審批制度執行等突出隱患,督促相關企業徹底排查整治安全隱患,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涉氨制冷:杜絕“人員較多生產場所使用氨直接蒸發制冷空調和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獨立操作間且操作間作業人數超9人”兩類重大生產安全隱患,確保涉氨制冷企業生產安全。(省應急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工貿行業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聚焦工貿企業使用的公稱容積1000 m3及以上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整治消除立式污水罐等相關設施的規劃、選址、設計、建造、使用、報廢等各環節存在的重大生產安全隱患。(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反三違”行動:聚焦外委外包施工隊伍安全管控,以檢維修、交叉作業和場內運輸(作業)車輛為重點,通過嚴格執法檢查,督促工貿企業健全落實“反三違”規章制度,有效防范化解“三違”行為造成的安全風險和隱患。(省應急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農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動態排查農村危房改造安全隱患,對已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四類困難群眾的住房安全開展動態排查,重點排查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措施、維護結構等。二是合理確定危房改造方式。三是加強危房改造技術指導。四是落實危房改造主體責任。五是探索建立脫貧攻堅后保障貧困戶住房安全的長效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協同)
(十九)水利行業安全整治。一是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整治:重點整治水利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承攬工程及轉包、違法分包工程;水利施工重大危險源(高邊坡、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裝、圍堰、復雜地質條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庫、炸藥庫等)施工專項方案編制情況和風險隱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環節;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水庫工程建設及除險加固、小水電站建設、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區節水改造施工中的安全隱患等。二是水利工程運行安全整治:重點整治水庫大壩、小水電站、灌排泵站、水閘、河道堤防等運行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小型水庫安全管理不到位,汛期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和“三個重點環節”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蓄水或未嚴格按調度意見執行等。三是抓好水利行業危險化學品、水文監測、科研與檢驗、勘測設計等安全專項整治。(省水利廳負責)
(二十)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一是全面開展文化旅游行業安全整治。旅行社重點加強旅游包車管理,督促旅行社選用正規的旅游汽車公司,嚴格審查旅游包車車輛和駕駛人的資質,簽訂規范的租車協議,設置“導游專座”。A級旅游景區重點強化客流管控,督促A級旅游景區依法核定并嚴格執行景區游客最大承載量要求,健全完善客流預報預警等應急處置預案;督促山岳型A級旅游景區加強火源管控,嚴格控制野外用火,提高自然災害重大風險防范應對能力。旅游星級飯店重點落實特種設備和消防安全要求,保障游客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和娛樂場所重點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消防設備是否完好等消防安全要求落實情況。二是聯合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公安、交通和消防等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全面加強文化旅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三是指導文化旅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從業人員應急處置能力。(省文化和旅游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校園安全整治。一是加強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組織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強學校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指導和督促學校健全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等排查,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強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規范發展專用校車,清理不達標載客汽車、非專用校車。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保障校車通行安全。四是加強學校建筑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學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隱患,查找并整治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隱患,落實學校建筑所有權人承擔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設施設備專項體檢,查找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民政服務機構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監管制度體系,健全完善養老服務機構監管工作機制、救助管理機構社會監督機制、兒童福利機構安全管理機制;二是著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實施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三是大力提升設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嚴格履行規定的立項、報建、招標投標、工程監理、竣工驗收,明確管理、運營維護和安全監管責任。四是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和應急處置體系,全面夯實屬地黨委政府的主管責任、各級民政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民政服務機構的主體責任,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提升民政服務機構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風險化解應對能力。(省民政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實施方案由相關部門具體制定,其他有關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化實施方案。
三、進度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按程序報批印發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市、各有關部門和中央在皖及省屬重點企業制定實施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各有關部門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業領域復工復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主客觀原因,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場所、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結合各地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廣。總結全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法規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各市、各有關部門、中央在皖和省屬重點企業分年度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情況,并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省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梳理向省安委會報告,并上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2022年11月,省安委會辦公室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提請省安委會審議后,上報省委、省政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組織實施,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為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成立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由省安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成立22個專項工作組,由省安委會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建立領導小組和專項工作組工作機制,定期研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省安委會辦公室牽頭成立工作專班,有關部門派員參加,負責我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日常工作。各市縣、各有關部門、中央在皖和省屬重點企業比照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協調推動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法規制度。突出抓好《安全生產法》貫徹實施,加快配套法規的制定修訂工作。適時修訂《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徽省消防條例》《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等。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和責任追究公開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評審管理制度,定期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足額提取和規范使用。(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政策體系,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強化各級財政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工作傾斜。加快監測預警系統、指揮調度系統、搶險救援系統等“三大系統”建設。省及各設區的市應急部門建立安全風險監測監控支撐機構,加快推進“互聯網+安全監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推行應用執法手冊APP。扶持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建設一批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和實習實訓基地。培育發展一批有實力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督促高危企業全面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推動落實安責險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規范。(省應急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安徽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改進監管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堅持寓執法于服務之中,組織專家組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重點實行跟蹤指導服務。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宣傳教育,宣傳落實好《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鼓勵企業職工和家屬檢舉重大風險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激勵全民參與、監督、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支持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領域進行輿論監督。規范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領域以信用體系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問效問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掛牌督辦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并將整治情況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實與紀檢監察部門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問責。對因整治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省應急廳牽頭,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 安徽省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實施方案
2. 安徽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專題實施方案
3. 安徽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4. 安徽省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5. 安徽省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6. 安徽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7. 安徽省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8. 安徽省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9. 安徽省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0. 安徽省開發區及物流倉儲園區、港口園區等功能區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1. 安徽省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2.安徽省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3.安徽省油氣管道保護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4.安徽省軍工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5.安徽省民爆行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6.安徽省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7.安徽省工貿行業(金屬冶煉、有限空間、涉氨制冷、粉塵涉爆)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8.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9.安徽省水利行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安徽省文化旅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1.安徽省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2.安徽省民政服務機構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