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按規定需要隔離或居家觀察的從業人員上崗。
二、督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我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后(2020年1月24日,含1月24日)有效期屆滿、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視為有效的期限為本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起90日內(含第90日)。
四、督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有關管理要求,加強晨檢,做好對食品藥品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排查工作,凡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2020年2月11日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按規定需要隔離或居家觀察的從業人員上崗。
二、督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我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后(2020年1月24日,含1月24日)有效期屆滿、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視為有效的期限為本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起90日內(含第90日)。
四、督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有關管理要求,加強晨檢,做好對食品藥品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排查工作,凡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