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29日
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改善城市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9〕69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借鑒先進城市經驗,進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形成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促進生活垃圾分類系統與再生資源利用系統有效銜接,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在翠屏區、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鼓勵縣城、鄉鎮和農村因地制宜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到2020年,中心城區公共機構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和收集設施全覆蓋,翠屏區、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到2022年,翠屏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和收集設施全覆蓋,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力爭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和收集設施全覆蓋,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各縣至少有1個社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到2025年,翠屏區、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進一步完善。縣城、鄉鎮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顯著提高。
(三)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市、區縣主體責任,強化公共機構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科學籌劃,周密安排。綜合考慮宜賓市發展水平、生活習慣、垃圾成分等方面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試點先行,逐步推廣。以機關單位和部分居民小區為試點,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逐步帶動推廣,同步完善資源化利用和分類處置設施。
完善機制,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加強技術創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類效率。
二、推進措施
(一)大力開展宣傳發動。各區縣應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持續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宣傳,普及相關知識,引導群眾自覺參與。暢通參與渠道,形成人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新風尚。
(二)深入抓好學校教育。各區縣以中小學為重點,深入推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活動,形成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的良好氛圍。
(三)廣泛開展青少年志愿活動。各區縣鼓勵和引導青少年深入基層、社區等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和服務等志愿活動,主動踐行低碳、環保、公益的綠色生活方式,充分發揮其在生活垃圾分類中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四)深入實施家庭主題活動。各區縣要面向廣大家庭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家庭成員從自身做起,自覺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參與者、踐行者和推動者。
(五)公共機構先行先試。在各黨政機關和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實行生活垃圾分類。鼓勵和引導國有企業和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經營場所,比照公共機構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
(六) 開展示范片區建設。翠屏區、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應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分類類別全覆蓋、設施體系全覆蓋”標準,選取條件相對成熟的街道開展示范片區建設。鼓勵各縣積極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鎮和示范村。
(七)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各區縣應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引導居民自覺、科學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依靠鄉鎮(街道)和社區黨組織,統籌各責任區責任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等力量,發動黨員骨干、熱心市民、志愿者、保潔人員,建立現場引導員隊伍,加強現場宣傳、引導和監督,及時糾正不規范的投放行為。鼓勵各地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礎上,采取建立有人值守垃圾分類驛站、撤桶撤站實行定時定點收集、上門收集廚余垃圾和可回收物、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智能投放箱等多種方式,方便群眾分類投放。鼓勵有條件的區縣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獎勵。
(八)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各區縣應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優化城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合理布局布點,逐步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有機融合,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指導電商和快遞企業建立“互聯網+”平臺與線下物流相結合的機制,積極推進快遞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建設。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臺,及時向公眾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九)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各區縣應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結合危險廢物管理計劃,進一步摸清工業、醫療等重點行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落實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全過程監管職責,嚴厲查處涉危險廢物違法行為。
(十)加強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各區縣按照市政府的統籌安排,將餐廚垃圾統一收運至高縣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廠或長寧縣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廠進行無害化處理。加強餐廚垃圾管理和執法宣傳,嚴厲打擊和防范“地溝油”生產流通,嚴禁餐廚垃圾飼喂畜禽。
(十一)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盡快完善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消納場規劃、建設工作,嚴格建筑垃圾處置管理,推動工程建設和施工單位、建筑垃圾運輸和處置企業依法依規處置建筑垃圾。按照“源頭減量、規范處置、資源再生”原則,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推廣應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進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裝配式建筑,減少建筑垃圾產生。
(十二)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置。積極探索構建“市場主體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的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和集中處置機制,建立健全秸稈、廢棄農用薄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置體系,探索具有農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類方法,鼓勵采取農戶初次分類和保潔員二次分揀的“二次四分法”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即:農戶按是否腐爛為標準對生活垃圾進行初次分類,分成“易腐爛”和“不易腐爛”兩類,分類投放至標準化兩格式或兩個垃圾桶。村保潔員在農戶初次分類的基礎上進行二次分揀,對“易腐爛”垃圾采取堆肥還田等方式進行就地資源化利用,對“不易腐爛”垃圾再細分為“可以賣”垃圾(即可回收物)和“不好賣”垃圾(即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兩類。“可以賣”垃圾可由村保潔員或農戶自行售賣,“不好賣”垃圾由鄉鎮轉運至區縣分類處置。引導和鼓勵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村莊設置回收站點,建立以區縣或鄉鎮為基礎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科學規劃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點,因地制宜布局鄉鎮生活垃圾轉運站,配備各類轉運車輛,構建統一完整、運轉順暢、閉環高效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培訓(2020年5月前)。各區縣制作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手冊、倡議書、宣傳展板、公益廣告、多媒體宣傳片,開展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全方位多層次進行宣傳動員,并開展垃圾分類知識培訓。制定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系統配套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垃圾分類組織領導網絡,啟動實施垃圾分類工作。
(二)推進階段(2020年5月至12月)。按照“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原則,對管理相對規范、條件成熟的區域進行分類設施配套建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一是市、區公共機構(含醫院、學校、機場、車站、體育場館、賓館、超市、購物中心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和收集設施全覆蓋;二是翠屏區、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在2020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三)提升階段(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2022年12月前翠屏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和收集設施全覆蓋,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力爭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和收集設施全覆蓋,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各縣至少有1個社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四)鞏固階段(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2025年12月以前,翠屏區、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各縣在全力做好垃圾分類設施配置、分類投放和收集、分類監督管理、運行機制建設的同時,配套完善垃圾分類末端處理設施設備建設,加強垃圾分類全程監管,建立健全生活垃圾長效管理體系,不斷提高生活垃圾分類的準確率和投放的正確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及貫徹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擬定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綜合協調機制,指導、協調、督促各地認真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市直有關部門(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協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各區縣人民政府切實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社會積極參與”工作機制,編制本地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各區縣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報送工作報告,并抄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二)完善制度措施。各區縣按照生活垃圾全過程分類要求,加快編制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并根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需要,研究制定監督管理、保障措施、獎懲機制等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年度資金預算,及時撥付相應資金。探索生活垃圾分類市場化運營模式,研究出臺政策、辦法,以購買服務方式鼓勵企業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堅持共建共享。各區縣政府要充分發動社區居民共同謀劃、共同參與、共同管理、共同監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積極為社區提供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經費和必要工作條件,充分調動社區資源推進垃圾分類,充分發揮居(村)委、業主委員會、物業企業、基層黨組織等在推進垃圾分類中的作用。
(四)加強督促檢查。各區縣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落實區縣、鄉鎮(街道)、社區屬地督促檢查機制,加強執法監管,確保源頭分類實效。嚴格分類收運監管,堅決杜絕“混裝混運”,將分類收運執行情況納入環衛收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對“混裝混運”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及環衛收運企業嚴肅查處。強化對末端分類處理設施的監管,確保環境安全、生態安全,促進資源有效利用。運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強全程分類各個環節有效銜接。
(五)加強監督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方案要求,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評價辦法及評價標準,將區縣和各成員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城市管理綜合考評。區縣政府應逐步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衛生城市、園林城市、文明城市等創建活動中統籌實施;積極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科學技術,提高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監管水平;發揮街道辦和社區作用,結合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落實各項工作,每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和檢查考評情況。
附件:1.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綜合評價暫行辦法
2.生活垃圾分類標準(試行)
3.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基本要求(試行)
4.生活垃圾分類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表
附件1 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綜合評價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9〕69號)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各區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其中對翠屏區、敘州區、南溪區、臨港經開區實行每月評價,其他縣根據情況適時評價。
第三條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配套體系建設、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等工作進展情況及取得的成效。
第四條 評價方式主要包括材料核查和實地抽查,材料核查重點是各區縣報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實地抽查重點是各地垃圾分類工作取得的實際效果。
第五條 各區縣于每月20日前,向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當月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價報告,圍繞考核內容逐條梳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充分反映工作成效和亮點。
第六條 評價結果采取計分制,主要從體制機制建設、示范片區建設、分類作業等 10 個方面計分,具體分值劃分和評價標準見《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綜合評價細則》(附件2-1)。
第七條 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通報評價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
第八條 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對各區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實地調研督導,抽查工作進展情況。
第九條 對在評價工作中發現瞞報、謊報和造假的,扣除相應分數,情況嚴重的取消評價成績,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綜合評價細則
附件1—1 宜賓市生活垃圾分類綜合評價細則
序號 | 考核內容 | 分值 | 分項 | 評分細則 |
1 | 體制機制 建設 | 14 | 1.區縣委、區縣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的重要指示精神(2分)。 2.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計劃制度并有效執行 (3分)。 3.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3分)。 4.建立穩定持續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4分)。 5.建立綜合評價制度并有效執行(2分)。 | 1.根據組織學習、研究制定落實措施情況酌情給分。 2.未制定工作方案、未建立年度工作計劃制度的不得分;根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酌情給分。 3.未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不得1分;根據運行情況酌情給分。 4.未建立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的不得分;根據資金投入情況酌情給分。 5.未建立評價制度的不得分;根據綜合評價制度執行情況酌情給分。 |
2 | 示范片區 建設 | 20 | 1.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標準(2分)。 2.建立示范片區基礎臺賬,內容包括: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責任主體;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作業形式、作業時間等;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數量、分類準確率等(5分)。 3.達到標準的居民戶數占全市總戶數的比例不斷提高 (9分)。 4.其他垃圾中不混入廚余垃圾、有害垃圾(4分)。 | 1.未制定示范片區標準的不得分。 2.未建立基礎臺賬的不得分;根據臺賬編制情況酌情給分。 3.示范片區居民戶數占比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或達到30%得3分;每遞增10%加1分,每遞減10%扣1分。 4.發現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每處次扣0.5分。 |
3 | 設施建設 | 15 | 1.居住區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設施標識清楚,投放設施完備(3分)。 2.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分類運輸車輛完備,統一標識 (3分)。 3.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完備或餐廚垃圾外送有資質的企業處理(3分)。 4.有害垃圾處理設施完備或有害垃圾外送有資質的企業處理(3分)。 5.可回收物回收、運輸和處理設施完備(3分)。 | 1.居住區生活垃圾投放設施占比達到50%、70%、90%的分別得1分、2分、3分。 2.未配備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的不得分;根據分類運輸車輛配備、標識情況酌情給分。 3.根據餐廚垃圾設施處理情況或外送處理情況酌情給分。 4.根據有害垃圾處理情況或外送處理情況酌情給分。 5.可回收物回收站點布局合理,回收、運輸能力和產生量基本匹配的得2分;設施處理能力和產生量基本匹配的得1分。 |
4 | 分類作業 | 13 | 1.有害垃圾投放管理規范(3分)。 2.可回收物回收及時規范運行(2分)。 3.餐廚垃圾投放收運規范,投放點干凈整潔(4分)。 4.小型垃圾轉運站、壓縮站、清潔站等操作規范,群眾無投訴(4分)。 | 1.根據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廢油漆、廢殺蟲劑等有害垃圾投放管理情況酌情給分。 2.根據上門回收、APP預約等方式回收可回收物情況酌情給分。 3.餐廚垃圾未實現單獨收運、日產日清的不得分;根據密閉收集和投放點干凈整潔情況酌情給分。 4.根據小型垃圾轉運站、壓縮站、清潔站等規范操作情況酌情給分;群眾投訴1次并查實的 扣0.5分。 |
5 | 組織動員 | 13 | 1.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基層黨建工作(3分)。 2.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實施垃圾分類(3分)。 3.組織志愿者參與垃圾分類工作(3分)。 4.開展入戶宣傳,引導居民積極參與(3分)。 建立垃圾分類獎懲榜、公示榜等激勵督促制度(1分)。 | 1.根據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基層黨建工作情況酌情給分。 2.根據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實施垃圾分類情況酌情給分。 3.根據組織志愿者參與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酌情給分。 4.根據組織開展入戶宣傳情況酌情給分。 未建立垃圾分類獎懲榜、公示榜等激勵督促制度的不得分。 |
6 | 教育工作 | 12 | 1.分別編制幼兒園、小學、中學版生活垃圾分類教材或知識讀本(3分)。 2.將垃圾分類教育納入教育體系,在轄區內推開(4分)。 3.開展學校、家庭、社區互動實踐活動(4分)。 4.建立并實施校園垃圾分類檢查考評制度(1分)。 | 1.未編制教材或知識讀本的不得分;根據教材推廣使用情況酌情給分。 2.未納入教育體系的不得分;在轄區占比達到30%、50%、70%、90%的分別得1分、2分、3分、4分。 3.根據互動實踐活動開展情況酌情給分。 4.未建立檢查考評制度的不得分。 |
7 | 公共機構 | 5 | 1.制定并實施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3分)。 2.建立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基礎臺賬,內容包括: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責任主體;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作業形式、作業時間等;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數量、分類準確率等(2 分)。 | 1.未制定工作方案的不得分;根據實施情況酌情給分。 2.未建立基礎臺賬的不得分;根據臺賬編制情況酌情給分。 |
8 | 宣傳工作 | 5 | 1.每月在當地主流媒體開展宣傳活動(2分)。 2.每月開展主題宣傳活動(2分)。 3.利用微信公眾號、自媒體等手段開展宣傳(1分)。 | 1.主流媒體未開展宣傳的不得分;每開展一次得1分。 2.每月未開展主題宣傳活動的不得分;開展一 次得1分(含市、區)。 3.根據利用微信公眾號、自媒體等手段開展宣 傳情況酌情給分。 |
9 | 信息報送 | 3 | 1.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自查報告 (1分)。 2.內容詳實,數據準確(2分)。 | 1.未按要求報送的不得分。 2.報送內容缺項和不準確的各扣1分。 |
10 | 加減分項 | 加分項 | 1.建立與垃圾分類掛鉤的收費制度并有效實施(3分)。 2.工作中有創新性舉措(2分)。 | 1.建立與垃圾分類掛鉤的收費制度的得2分;有效實施的得1分。 2.根據創新性舉措酌情給分。 |
減分項 | 1.被主流媒體曝光并被查實的,或被省(市)以上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2分)。 2.發現弄虛作假的。 | 1.同一事項被曝光并被查實或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減2分。 2.發現弄虛作假的扣除相應考核項分數,嚴重 的取消考核成績并通報批評。 |
附件2 生活垃圾分類標準(試行)
生活垃圾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工業固體廢棄物和醫療廢棄物等不包含在生活垃圾范疇中。
一、有害垃圾
(一)主要品種。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質,主要包括: 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等。
(二)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危險廢物進行規范化管理,應按要求規范設置危廢貯存場所。
(三)收運處置。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危險廢物運輸、處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按時限要求及時交具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資質的單位。
二、可回收物
(一)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二)投放暫存。根據可回收物的產生數量,設置容器或臨時存儲空間,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
(三)收運處置。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也可聯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上門收集或其他方式,進行資源化處理。
三、廚余垃圾(易腐垃圾)
(一)主要品種。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菜幫、菜葉、瓜果皮殼、剩菜剩飯、廢棄食物等廚余垃圾;相關企業和公共機構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餐飲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場所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易腐垃圾。
(二)投放暫存。設置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除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設置敞開式容器外,其他場所原則上應采用密閉容器存放。餐廚垃圾應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易腐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
(三)收運處置。易腐垃圾應采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至專業單位處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餐廚垃圾運輸、處理的監控。
四、其他垃圾。由個人在單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廢棄物。其投放和收運結合垃圾分類及環衛有關機制開展。
附件3 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基本要求(試行)
以政府主導、市場參與、社區組織、住戶落實的方式推進垃圾分類體系建設。
一、分類投放體系建設。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為生活垃圾分類基本類型,針對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數量少、投放頻次低的特點,設置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在餐飲單位設置專門容器用于投放餐廚垃圾,防止混入廢餐具、塑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做到“日產日清”;鼓勵居民和社區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充實基層管理力量,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通過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積分獎勵制度的方式,逐步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確保生活垃圾精準投放。在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初期,安排垃圾分類投放指導人員,對垃圾分類投放行為進行指導,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現場宣傳和引導,糾正不規范的投放行為,做好臺賬記錄。
二、分類收集體系建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單位、社區合理設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桶站應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和標識,功能完善,干凈無味。有關單位、社區應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的分布、開放時間,以及各類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責任單位、收運頻率、收運時間和處置去向等信息。
三、分類運輸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分類后各類生活垃圾的分類運輸系統。要按照區域內各類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合理確定收運頻次、收運時間和運輸線路,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對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應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和標識,明示所承運的生活垃圾種類。有中轉需要的,中轉站點應滿足分類運輸、暫存條件,符合密閉、環保、高效的要求。要加大運輸環節管理力度,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做好物業部門和環境衛生部門的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要加強有害垃圾運輸過程的污染控制,確保環境安全。
四、分類處理體系建設。可回收物分類收集后進入廢品回收體系循環利用;有害垃圾暫存達到一定數量后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企業處理;餐廚垃圾由相應的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餐廚垃圾飼喂生豬;其他垃圾進入傳統生活垃圾物流體系,運至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場所處置。
附件4 生活垃圾分類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表
責任單位 | 主要任務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9〕69號)等文件要求,積極推進我市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委機關事務局 | 按照《關于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國管節能〔2017〕180號)等文件的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在全市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衛生健康委 | 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等八部門關于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30號)等文件的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在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教育體育局 |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于在學校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18〕2號)等文件的要求,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方案,在全市學校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文廣旅游局 | 負責監督廣電、文化場館管理使用單位及運營企業做好垃圾分類設施設置和宣傳等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旅游單位及文廣旅游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交通運輸局 | 監督指導交通運輸站場管理使用單位以及公交、客運車輛運營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市場監管局 | 負責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對餐飲單位的餐廚垃圾分類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指導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做好垃圾分類設施設置和宣傳等工作 |
市商務局 | 負責制定和實施可回收物回收產業政策、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建設、管理;制定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品目錄;牽頭監督指導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農業農村局 | 負責督促區縣建立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和集中處置機制,建立健全秸稈、廢棄農用薄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置體系,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具有農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國資委 | 監督指導國有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發展改革委 | 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全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相關配套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配套資金及項目;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相關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和審核轉報工作 |
市公安局 | 指導采購運輸垃圾車專用車輛應達到宜賓市汽車尾氣排放標準 |
市財政局 | 負責將市級部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相關費用(不含宿舍區)納入市級預算。各區縣財政負責將轄區范圍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財政預算,并安排撥付專項經費 |
市生態環境局 | 對有害垃圾收運處置進行環境監管 |
團市委 | 組織各級團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和志愿者活動 |
市婦聯 | 負責組織深入實施家庭主題活動,面向廣大家庭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宣傳、主題實踐等活動,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家庭成員自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
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 | 負責組織落實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 |
各區縣政府、臨港經開區管委會 | 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根據全市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相關配套經費;落實居民小區、各類單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街道、小區(單位);在相關區域或相關部門系統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后應確保該區域或該部門系統的分類垃圾得到規范的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定期對各鄉鎮(街道)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并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推進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