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肅礦區愛衛辦,蘭州新區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有效防控病媒生物傳播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省愛衛辦制定了《甘肅省病媒生物驗收技術規范(試行)》,現予以印發。從2020年5月1日開始執行。
全省國家衛生城市、縣城(鄉鎮),以及省級衛生城市、縣城、鄉鎮(街道)、行政村、單位等病媒生物考核鑒定,嚴格按照我省病媒生物驗收技術規范進行。
甘肅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4月28日
甘肅省病媒生物防制驗收技術規范
(試行)
為確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扎實有效、有序、有力推進,確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達到預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等,制訂本技術規范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綜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棲息場所為重點,以環境防治為手段,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協作、單位負責、全民參與、綜合預防控制”的原則,全面開展以滅鼠、滅蚊、滅蠅、滅蟑螂(除“四害”)為重點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動,降低“四害”密度,減少媒介生物傳染病的傳播,為廣大人民群眾創造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工作目標
根據《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對照病媒生物防制標準認真進行考核驗收。通過驗收促進創建城市開展以治理病媒生物“四害”孳生棲息場所為重點,認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確保鼠、蠅、蚊、蟑螂“四害”密度,切實達到國家要求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標準要求。
三、適用范圍
本技術規范,適用于國家衛生城市、衛生縣城、鄉鎮;省級衛生城市、縣城、鄉鎮、行政村、單位(街道、社區、居委會)等。
為確保達到預期目的,病媒生物驗收點分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
(一)重點單位
1.餐飲業:賓館、飯店、食堂、招待所、夜市小吃攤點等;
2.食品加工、經營行業:食品超市、商場、糧庫、糧店、糧食門市部,豆制品廠、釀造廠、水產品冷庫、肉制品廠及屠宰廠、食品加工廠等;
3.市場:農貿市場、瓜果水產市場等;
4.廢棄物處理:垃圾糞便處理場、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垃圾房、廢品收購站等;
5.公園(園林):廣場、公園、園林綠化帶等;
6.施工場地:建筑工地、拆遷場地等;
7.窗口單位:車站、機場等;
8.醫院:醫院、衛生院(診所)、衛生服務站、療養院等;
9.公共場所:理發、美容、足浴沐浴場所、歌舞廳、旅館、影劇院等;
10.河道、河岸沿線、下水道及市政管道等;
11.畜禽飼養場所等。
(二)一般單位
機關、學校等企事業單位、居民住宅。
四、防制標準
病媒生物防制標準:
GB / T 27770–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類;
GB / T 27771–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蟲;
GB / T 27772–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蠅類;
GB / T 27773–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
(一)城鎮鼠密度控制水平
1.防鼠設施:防鼠設施合格率≥95 %(B級)。
計算:15㎡,折算 1 間房。5 類防鼠設施中,有 1 類不合格就算該房間防鼠設施不合格。
2.室內鼠密度控制水平:鼠跡陽性率≤3 %(B級)、≤5 %(C級)。
驗收內容:檢查房間內鼠跡,如活鼠、鼠尸、鼠爪印、鼠糞、鼠咬痕、鼠洞、鼠道等,有一處鼠跡的房間就算鼠跡陽性房間。
3.外環境鼠密度控制水平:路徑指數≤3(B級)、≤5 (C級)。
路徑指數:累計檢查每1000m路徑所發現的鼠和鼠跡的處數。
外環境:建筑工地、垃圾中轉站、公園、綠地、河湖沿岸、堤壩渠壁、道路兩側的空地和草地、鐵路兩側、學校、單位院內、住宅區內空地等。
(二)單位鼠類密度控制水平
1.防鼠設施:房間數20間以下的單位防鼠設施完全合格,20間以上的單位防鼠設施不合格房間數不超過1間(B級)。房間數10間以下的單位防鼠設施完全合格,10間以上的單位防鼠設施不合格房間數不超過1間。(C級)
2.室內鼠密度控制水平:房間數30間以下的單位陽性房間數為0;房間數30間以上的單位陽性房間數不超過1間(B級);房間數20間以下的單位陽性房間數為0;房間數20間以上的單位陽性房間數不超過1間。(C級)
3.外環境鼠密度控制水平:外環境不得有鼠洞、死鼠、活鼠等鼠跡。
(三)城鎮蜚蠊密度控制水平
1.成若蟲侵害率: 蜚蠊成若蟲侵害率≤3%;平均每陽性間(處)成若蟲數小蠊≤10只,大蠊≤5只。(B級);
蜚蠊成若蟲侵害率≤5%;平均每陽性間(處)成若蟲數小蠊≤10只,大蠊≤5只。(C級)
2.卵鞘查獲率:蜚蠊卵鞘查獲率≤2%,平均每陽性間(處)卵鞘數≤4只(B級);
蜚蠊卵鞘查獲率≤3%,平均每陽性間(處)卵鞘數≤8只。(C級)
3.蟑跡查獲率:蟑跡查獲率≤5%(B級)、≤7%(C級);
蟑跡:蜚蠊的尸體、殘尸、空卵鞘殼、糞便等。
(四)單位蜚蠊密度控制水平
1.成若蟲侵害率: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侵害房間不超過1間,60間以上的單位侵害房間不超過2間(B級)。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侵害房間不超過2間,60間以上的單位侵害房間不超過3間。(C級)
注: 現場檢查采用目測法結合藥激法。
2.卵鞘查獲率: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卵鞘查獲房間不超過1間,60間以上的單位卵鞘查獲房間不超過 2 間(B級)。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卵鞘查獲房間不超過2間,60間以上的單位卵鞘查獲房間不超過 3 間。(C級)
3.蟑跡查獲率: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蟑跡查獲房間不超過2間,60間以上的單位蟑跡查獲房間不超過3間(B級)。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蟑跡查獲房間不超過3間,60間以上的單位蟑跡查獲房間不超過5間。(C級)
(五)城鎮蠅密度控制水平
1.生產銷售直接人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室內不得存在蠅類孳生地。
2.室內成蠅密度控制水平:有蠅房間陽性率≤6%,陽性間蠅密度≤3只/間(B級);
有蠅房間陽性率≤9%,陽性間蠅密度≤3只/間。(C級)
3.室外蠅類孳生地密度控制水平:
蠅類孳生地陽性率≤3%(B級);
蠅類孳生地陽性率≤5%。(C級)。
4.防蠅設施:
防蠅設施合格率≥95%(B級);
防蠅設施合格率≥90%。(C級)
(六)單位蠅類密度控制水平
1.生產銷售直按人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
2.室內外不得有蠅類孳生地。
3.防蠅設施全部合格。
4.室內成蠅密度控制水平:
房間數30間以下的單位有蠅房間數為0;31間~60間的單位有蠅房間效不超過1間;61間~100間的單位有蠅房間數不超過3間;陽性間蠅密度均應≤3只/間。(B級)
房間數10間以下的單位有蠅房間數為0;11間~30間的單位有蠅房間數不超過1間;31間~60間的單位有蠅房間數不超過3間;61間~100間單位有蠅房間數不超過6間。陽性間蠅密度均應≤3只/間。(C級)
(七)城鎮蚊蟲密度控制水平
1.小型積水蚊蟲密度控制水平:路徑指數≤0.5(B級)。
路徑指數≤0.8。(C級)
2.大中型水體蚊蟲密度控制水平:
采樣勺指數≤3 % ,平均每陽性勺少于5只蚊蟲幼蟲和蛹(B級)。
采樣勺指數≤5 % ,平均每陽性勺少于8只蚊蟲幼蟲和蛹。(C級)
3.外環境蚊蟲密度控制水平:停落指數≤1.0(B級)。
停落指數≤1.5。(C級)
公園、花房、汽修廠、輪胎堆放地,暴露右小腿,上午8;00--10:00或16;00--18:00觀察在0.5h內腿上蚊蟲的停落數,計算蚊蟲停落指數(停落人數/人次)。居民區、單位、公共場所等外環境,暴露右小腿,日落后0.5h內腿上蚊蟲的停落數,計算蚊蟲停落指數(停落人數/人次)。
(八)單位蚊類密度控制水平
對一個單獨的單位進行蚊蟲密度控制水平評價時,要求不得有陽性的各類積水容器和各類坑洼積水。
五、病媒生物現場密度測定方法
城市、縣城、鎮建成區鼠、蚊、蠅、蟑螂密度測定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鼠類》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蚊蟲》GB/T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蠅類》GB/T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蜚蠊》GB/T23795-2009標準執行。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有效防控病媒生物傳播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省愛衛辦制定了《甘肅省病媒生物驗收技術規范(試行)》,現予以印發。從2020年5月1日開始執行。
全省國家衛生城市、縣城(鄉鎮),以及省級衛生城市、縣城、鄉鎮(街道)、行政村、單位等病媒生物考核鑒定,嚴格按照我省病媒生物驗收技術規范進行。
甘肅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4月28日
甘肅省病媒生物防制驗收技術規范
(試行)
為確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扎實有效、有序、有力推進,確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達到預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等,制訂本技術規范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綜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棲息場所為重點,以環境防治為手段,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協作、單位負責、全民參與、綜合預防控制”的原則,全面開展以滅鼠、滅蚊、滅蠅、滅蟑螂(除“四害”)為重點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動,降低“四害”密度,減少媒介生物傳染病的傳播,為廣大人民群眾創造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工作目標
根據《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對照病媒生物防制標準認真進行考核驗收。通過驗收促進創建城市開展以治理病媒生物“四害”孳生棲息場所為重點,認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確保鼠、蠅、蚊、蟑螂“四害”密度,切實達到國家要求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標準要求。
三、適用范圍
本技術規范,適用于國家衛生城市、衛生縣城、鄉鎮;省級衛生城市、縣城、鄉鎮、行政村、單位(街道、社區、居委會)等。
為確保達到預期目的,病媒生物驗收點分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
(一)重點單位
1.餐飲業:賓館、飯店、食堂、招待所、夜市小吃攤點等;
2.食品加工、經營行業:食品超市、商場、糧庫、糧店、糧食門市部,豆制品廠、釀造廠、水產品冷庫、肉制品廠及屠宰廠、食品加工廠等;
3.市場:農貿市場、瓜果水產市場等;
4.廢棄物處理:垃圾糞便處理場、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垃圾房、廢品收購站等;
5.公園(園林):廣場、公園、園林綠化帶等;
6.施工場地:建筑工地、拆遷場地等;
7.窗口單位:車站、機場等;
8.醫院:醫院、衛生院(診所)、衛生服務站、療養院等;
9.公共場所:理發、美容、足浴沐浴場所、歌舞廳、旅館、影劇院等;
10.河道、河岸沿線、下水道及市政管道等;
11.畜禽飼養場所等。
(二)一般單位
機關、學校等企事業單位、居民住宅。
四、防制標準
病媒生物防制標準:
GB / T 27770–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類;
GB / T 27771–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蟲;
GB / T 27772–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蠅類;
GB / T 27773–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
(一)城鎮鼠密度控制水平
1.防鼠設施:防鼠設施合格率≥95 %(B級)。
計算:15㎡,折算 1 間房。5 類防鼠設施中,有 1 類不合格就算該房間防鼠設施不合格。
2.室內鼠密度控制水平:鼠跡陽性率≤3 %(B級)、≤5 %(C級)。
驗收內容:檢查房間內鼠跡,如活鼠、鼠尸、鼠爪印、鼠糞、鼠咬痕、鼠洞、鼠道等,有一處鼠跡的房間就算鼠跡陽性房間。
3.外環境鼠密度控制水平:路徑指數≤3(B級)、≤5 (C級)。
路徑指數:累計檢查每1000m路徑所發現的鼠和鼠跡的處數。
外環境:建筑工地、垃圾中轉站、公園、綠地、河湖沿岸、堤壩渠壁、道路兩側的空地和草地、鐵路兩側、學校、單位院內、住宅區內空地等。
(二)單位鼠類密度控制水平
1.防鼠設施:房間數20間以下的單位防鼠設施完全合格,20間以上的單位防鼠設施不合格房間數不超過1間(B級)。房間數10間以下的單位防鼠設施完全合格,10間以上的單位防鼠設施不合格房間數不超過1間。(C級)
2.室內鼠密度控制水平:房間數30間以下的單位陽性房間數為0;房間數30間以上的單位陽性房間數不超過1間(B級);房間數20間以下的單位陽性房間數為0;房間數20間以上的單位陽性房間數不超過1間。(C級)
3.外環境鼠密度控制水平:外環境不得有鼠洞、死鼠、活鼠等鼠跡。
(三)城鎮蜚蠊密度控制水平
1.成若蟲侵害率: 蜚蠊成若蟲侵害率≤3%;平均每陽性間(處)成若蟲數小蠊≤10只,大蠊≤5只。(B級);
蜚蠊成若蟲侵害率≤5%;平均每陽性間(處)成若蟲數小蠊≤10只,大蠊≤5只。(C級)
2.卵鞘查獲率:蜚蠊卵鞘查獲率≤2%,平均每陽性間(處)卵鞘數≤4只(B級);
蜚蠊卵鞘查獲率≤3%,平均每陽性間(處)卵鞘數≤8只。(C級)
3.蟑跡查獲率:蟑跡查獲率≤5%(B級)、≤7%(C級);
蟑跡:蜚蠊的尸體、殘尸、空卵鞘殼、糞便等。
(四)單位蜚蠊密度控制水平
1.成若蟲侵害率: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侵害房間不超過1間,60間以上的單位侵害房間不超過2間(B級)。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侵害房間不超過2間,60間以上的單位侵害房間不超過3間。(C級)
注: 現場檢查采用目測法結合藥激法。
2.卵鞘查獲率: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卵鞘查獲房間不超過1間,60間以上的單位卵鞘查獲房間不超過 2 間(B級)。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卵鞘查獲房間不超過2間,60間以上的單位卵鞘查獲房間不超過 3 間。(C級)
3.蟑跡查獲率: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蟑跡查獲房間不超過2間,60間以上的單位蟑跡查獲房間不超過3間(B級)。房間數60間以下的單位蟑跡查獲房間不超過3間,60間以上的單位蟑跡查獲房間不超過5間。(C級)
(五)城鎮蠅密度控制水平
1.生產銷售直接人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室內不得存在蠅類孳生地。
2.室內成蠅密度控制水平:有蠅房間陽性率≤6%,陽性間蠅密度≤3只/間(B級);
有蠅房間陽性率≤9%,陽性間蠅密度≤3只/間。(C級)
3.室外蠅類孳生地密度控制水平:
蠅類孳生地陽性率≤3%(B級);
蠅類孳生地陽性率≤5%。(C級)。
4.防蠅設施:
防蠅設施合格率≥95%(B級);
防蠅設施合格率≥90%。(C級)
(六)單位蠅類密度控制水平
1.生產銷售直按人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
2.室內外不得有蠅類孳生地。
3.防蠅設施全部合格。
4.室內成蠅密度控制水平:
房間數30間以下的單位有蠅房間數為0;31間~60間的單位有蠅房間效不超過1間;61間~100間的單位有蠅房間數不超過3間;陽性間蠅密度均應≤3只/間。(B級)
房間數10間以下的單位有蠅房間數為0;11間~30間的單位有蠅房間數不超過1間;31間~60間的單位有蠅房間數不超過3間;61間~100間單位有蠅房間數不超過6間。陽性間蠅密度均應≤3只/間。(C級)
(七)城鎮蚊蟲密度控制水平
1.小型積水蚊蟲密度控制水平:路徑指數≤0.5(B級)。
路徑指數≤0.8。(C級)
2.大中型水體蚊蟲密度控制水平:
采樣勺指數≤3 % ,平均每陽性勺少于5只蚊蟲幼蟲和蛹(B級)。
采樣勺指數≤5 % ,平均每陽性勺少于8只蚊蟲幼蟲和蛹。(C級)
3.外環境蚊蟲密度控制水平:停落指數≤1.0(B級)。
停落指數≤1.5。(C級)
公園、花房、汽修廠、輪胎堆放地,暴露右小腿,上午8;00--10:00或16;00--18:00觀察在0.5h內腿上蚊蟲的停落數,計算蚊蟲停落指數(停落人數/人次)。居民區、單位、公共場所等外環境,暴露右小腿,日落后0.5h內腿上蚊蟲的停落數,計算蚊蟲停落指數(停落人數/人次)。
(八)單位蚊類密度控制水平
對一個單獨的單位進行蚊蟲密度控制水平評價時,要求不得有陽性的各類積水容器和各類坑洼積水。
五、病媒生物現場密度測定方法
城市、縣城、鎮建成區鼠、蚊、蠅、蟑螂密度測定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鼠類》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蚊蟲》GB/T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蠅類》GB/T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蜚蠊》GB/T23795-2009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