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市場監督局:
現將《2020年廣東省畜牧獸醫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2020年廣東省畜牧獸醫工作要點
2020年全省畜牧獸醫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三農”工作部署,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目標要求,著力推動畜牧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現代化畜禽養殖體系、動物防疫體系、畜禽產品流通體系,全面保障畜產品市場有效供給,持續提高畜牧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一、加快推進畜禽復產穩產
(一)嚴格生豬生產責任制落實。落實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組織實施《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2018-2020年)》和《加快生豬生產恢復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將生豬復產目標分解至各市、縣,督促落實生豬穩產保供工作和政策落實情況,確保年底前生豬產能基本恢復到接近常年水平,全省生豬自給率穩定在70%以上。
(二)落實落細生豬復產政策。建立省級恢復生豬生產政策協調聯絡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推動落實用地、環保、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制定并落實設施農用地實施細則。配合生態環境部門落實禁養區調整和規模養殖場環評承諾制。組織實施新建改擴建標準化規模養豬場補助和生豬養殖場戶貸款貼息項目。持續落實仔豬、生豬及冷鮮豬肉運輸“綠色通道”、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優化生豬政策性保險,探索推廣生豬養殖抵押貸款,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生豬生產及相關產業。鼓勵大型生豬養殖企業加快布局、擴大規模,推動在建項目盡快形成產能。堅持抓大帶小,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公司+農戶”等多種方式,帶動養殖場戶加快補欄增養、納入現代化生產體系。深化生豬產銷對接,推進省際生豬穩產保供戰略合作,加快省內主銷區與主產區、大型生豬生產企業精準對接。
(三)強化畜牧業監測與服務。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和專業戶備案動態管理。做好主要畜禽生產和效益監測,強化生豬規模養殖場和屠宰企業全覆蓋每月調度,加強生豬復產保供形勢研判和預警,編寫全省畜牧業月度生產形勢報告,及時通報畜禽生產情況。積極開展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復產穩產保供技術培訓。
(四)積極維護畜牧業生產穩定。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積極協調暢通畜禽及飼料等投入品運輸渠道。建立省市縣三級定點聯系制度,緊盯規模養殖場等重點主體,“點對點”協調解決企業復產穩產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協調規范家禽批發市場管理,實施家禽收儲應急補貼政策,促進家禽產業穩定健康發展。
二、堅持不懈抓好非洲豬瘟防控
(五)深入落實政府屬地管理、部門行業監管和企業防疫主體三方責任。堅決落實“早快嚴小”要求,持續主動監測排查,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優化應急預案機制,完善應急物資和經費保障。督促養殖場履行防疫主體責任,簽訂動物防疫承諾書,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體系。
(六)堅持完善現行各項關鍵防控措施。加強監督巡查和執法監管,嚴禁餐廚剩余物養豬。嚴格實行生豬屠宰環節“1110制度”和非洲豬瘟自檢及駐場獸醫檢疫“兩項制度”,不定期開展飛行檢查。制度化、常態化推進防疫清洗消毒活動,持續凈化養殖環境,降低疫病傳播風險。強化生豬調運監管,啟用全國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管理系統,到2020年6月底前完成車輛備案信息的錄入和審核工作。建立供粵生豬屠宰企業和指定道口相關管理制度,推動“中南運豬通”軟件應用,完成指定道口和屠宰場信息化監管系統建設,到2020年7月1日前初步實現跨省調運生豬從指定道口到屠宰場的信息化監管。
(七)強化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出臺《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場所選址風險評估暫行辦法》。指導推動養豬場(戶)特別是規模化豬場和種豬場規范落實全進全出、封閉式飼養等管理制度,深化“兩場”生物安全隔離帶建設,鼓勵養殖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開展非洲豬瘟監測,主動加強防疫管理。
(八)穩步推進中南區分區防控試點工作。總結分區防控工作經驗,開展非中南區活豬(種豬、仔豬及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區備案條件的生豬除外)禁止調入、生豬產品備案調入措施實施后評估工作;做好2020年11月30日起,中南區內省(區)與省(區)間活豬(種豬、仔豬除外)禁止調入、生豬產品備案調入等措施實施準備工作。配合開展中南區產銷對接、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建設、信息共享、協同應急處置等工作。
三、加快推進畜牧業轉型升級
(九)貫徹落實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意見。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將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納入省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研究建立市際生豬養殖生態補償機制,推進生豬產銷定向對接,由生豬調入市對調出市給予資金補償,平衡產銷區利益,提高產區積極性。
(十)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國家級標準化示范場、省級現代化美麗牧場、標準化養殖場(小區)建設,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模式。積極引進大型企業建設現代化畜禽養殖場,加快形成高質量產能。鼓勵龍頭企業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帶動小散養殖場戶升級改造。支持龍頭企業開展村企合作,建設高效安全、綠色環保的標準化集中養殖小區。
(十一)因地制宜發展優質特色畜牧業。立足本省畜禽種質資源稟賦,加強品牌建設和市場推介,結合“一村一品、一鎮一業”建設,大力發展優質品牌生豬、優質雞、水禽、肉鵝、肉鴿、牛羊、特種禽類、蜂業等特色產業,引導優化肉類消費結構,打造粵字號畜牧品牌。
(十二)推進奶業振興發展。推進奶業提質增效,大力發展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強優質奶源基地建設。提升奶牛生產性能測定中心服務能力,強化乳品質量安全監控體系建設,開展奶牛生產性能測定,加強奶站、運輸車輛監管和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構建生鮮乳價格協商機制,規范生鮮乳購銷秩序。
(十三)推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優化生豬屠宰產能布局規劃,引導屠宰產能從珠三角生豬主銷區向粵西、粵北生豬主產區轉移,逐步形成與養殖布局相適應的屠宰產能布局。推進標準化屠宰廠建設,力爭年內再認定40家省級、創建5家國家級標準化屠宰企業。強化市縣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推動生豬及其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加大力度推進鄉鎮小型屠宰場點清理撤并,湛江、茂名、陽江、梅州等小型屠宰場點較多的市要在年底前將數量壓減一半以上。鼓勵養殖、流通等上下游經營主體參股入股屠宰企業,推進采購、屠宰、銷售一體化經營。加快推進國營食品公司屠宰場點整合,引導小型屠宰場點轉型開展肉品分割配送業務。
(十四)推進畜禽全產業鏈融合發展。積極創建生豬、家禽優勢產業園、區、帶,推進以縣為單位的畜禽現代農業產業園,以市為單位的畜禽現代農業優勢產區,以及跨市的優勢特色畜禽產業集群建設。打造生豬、家禽全產業鏈示范項目,支持大型養殖企業布局全產業鏈發展。對年出欄20萬頭以上的大型生豬養殖企業新建標準化生豬屠宰加工廠予以優先審批。督促屠宰企業配套建設冷鏈配送體系,加快配套完善預冷、冷庫、冷藏車等必要設施設備,積極推廣“市或縣域集中屠宰、冷鏈配送、鄉鎮分銷”經營模式。
四、深入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十五)強化資源化利用監督考核。落實省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調,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指導和支持。落實屬地責任,突出結果導向,組織開展養殖場資源化利用情況自查及檢查,做好查缺補漏,鞏固建設成效,確保2020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其中大型規模養殖場配套率達到100%。
(十六)實施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把整縣推進項目作為施策重點,支持項目縣養殖場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升級改造,提升糞污處理利用及設施裝備配套水平。落實項目縣政府實施主體責任,加強工作調度和指導,督促項目縣優化項目報批程序,加快項目開工和資金使用進度,確保完成項目任務。加強培訓示范,總結推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先進做法和技術模式。
(十七)完善資源化利用信息直聯直報。做好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數據填報,及時更新養殖場戶糞污處理與利用動態,認真做好數據審核,確保數據報送的及時性、真實性、完整性。
五、加強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設
(十八)組織實施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印發實施《2020年廣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落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動物疫病免疫工作,全面推行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做好免疫監測評價,確保群體免疫密度達到90%以上,主要動物疫病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繼續開展以非洲豬瘟、禽流感、口蹄疫為重點的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強化結果分析、應用及預警。組織開展消毒滅原活動,做好春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督促各地及時撥付強制免疫、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和強制撲殺補助。
(十九)加強從化無疫區管理和維護。協調聯席會議工作機制,落實省農業農村廳與香港漁護署簽訂的《從化無疫區維護備忘錄》,加強從化馬場監管,確保從化無疫區維持無疫狀態。拓展從化無疫區功能,支持配合做好粵港澳大灣區人文灣區建設。
(二十)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凈化與無疫小區建設。按照2019年新修訂的《動物疫病凈化示范場、創建場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案》(粵農農規〔2019〕8號),繼續推進種畜禽場動物疫病凈化場創建工作,組織做好省級評估認證,支持種畜禽場申報國家創建場、示范場,鼓勵示范場和創建場拓展凈化病種和種畜禽代次。推動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無疫小區建設。
(二十一)著力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繼續推進布病、結核病“兩病”的監測和凈化工作。實施畜間布病控制與凈化方案,加強與衛生部門聯防聯控,降低布病傳播風險。做好動物狂犬病防控,提高犬只免疫率。持續做好家畜血吸蟲病防治,配合相關部門指導清遠英德市、韶關曲江區消滅釘螺疫情。
(二十二)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強無害化處理監管。推廣專業化集中處理模式,指導各地合理規劃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支持畜牧大縣建設集中專業處理場,跨區域建設收集處理體系,提高集中處理覆蓋率。分類指導無害化處理項目驗收和運行,總結先進經驗和模式。開展無害化處理設施和運輸車輛病原檢測,落實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無害化處理和保險聯動機制、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及無害化處理監管措施。
(二十三)加強動物衛生監督體系隊伍建設。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動物檢疫申報點和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建設,嚴格規范檢疫,嚴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獸醫實驗室人員培訓,開展實驗室比對和考核。組織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和檢疫技術培訓,舉辦2020年全省動物檢疫職業技能競賽暨全國動物防疫職業技能競賽省級選拔賽。出臺簽約獸醫管理辦法,加強簽約獸醫管理和培訓教育,加強獸醫診療活動管理,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推行執業獸醫“一點注冊、多點行醫”管理模式。指導各地及時撥付離崗老獸醫和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人員等補助。
六、持續強化飼料、獸藥監管工作
(二十四)加強飼料、獸藥行業管理。嚴格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和批準文號審核,落實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和混合型飼料添加劑備案制度。加強養殖環節自配料生產和使用管理,鼓勵研發推廣飼料精準配方技術,規范發展新興生物飼料產業。完善飼料生產信息月度統計監測分析。加強獸藥許可管理和生產經營監管,嚴格實施獸藥臨床試驗等質量管理規范。
(二十五)加強飼料、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實施“雙隨機、一公開”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檢,落實《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開展飼料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監測和養殖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違禁物質。嚴格實施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等重點監控企業進行跟蹤抽檢。深入開展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實施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逐步擴大試點范圍。推進實施獸藥產品追溯,規范追溯數據,全面強化經營環節追溯,加快推進使用環節追溯,不斷擴大可追溯實施范圍,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七、加強行政服務事項監管
(二十六)推進“放管服”改革,實施好取消和委托下放的畜牧獸醫管理相關事項。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粵府〔2020〕1號)要求,做好畜牧獸醫、飼料、獸藥相關事項的銜接工作,加大對取消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指導各地市對省委托的行政許可事項做好承接運行方案,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委托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現將《2020年廣東省畜牧獸醫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2020年廣東省畜牧獸醫工作要點
2020年全省畜牧獸醫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三農”工作部署,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目標要求,著力推動畜牧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現代化畜禽養殖體系、動物防疫體系、畜禽產品流通體系,全面保障畜產品市場有效供給,持續提高畜牧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一、加快推進畜禽復產穩產
(一)嚴格生豬生產責任制落實。落實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組織實施《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2018-2020年)》和《加快生豬生產恢復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將生豬復產目標分解至各市、縣,督促落實生豬穩產保供工作和政策落實情況,確保年底前生豬產能基本恢復到接近常年水平,全省生豬自給率穩定在70%以上。
(二)落實落細生豬復產政策。建立省級恢復生豬生產政策協調聯絡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推動落實用地、環保、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制定并落實設施農用地實施細則。配合生態環境部門落實禁養區調整和規模養殖場環評承諾制。組織實施新建改擴建標準化規模養豬場補助和生豬養殖場戶貸款貼息項目。持續落實仔豬、生豬及冷鮮豬肉運輸“綠色通道”、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優化生豬政策性保險,探索推廣生豬養殖抵押貸款,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生豬生產及相關產業。鼓勵大型生豬養殖企業加快布局、擴大規模,推動在建項目盡快形成產能。堅持抓大帶小,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公司+農戶”等多種方式,帶動養殖場戶加快補欄增養、納入現代化生產體系。深化生豬產銷對接,推進省際生豬穩產保供戰略合作,加快省內主銷區與主產區、大型生豬生產企業精準對接。
(三)強化畜牧業監測與服務。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和專業戶備案動態管理。做好主要畜禽生產和效益監測,強化生豬規模養殖場和屠宰企業全覆蓋每月調度,加強生豬復產保供形勢研判和預警,編寫全省畜牧業月度生產形勢報告,及時通報畜禽生產情況。積極開展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復產穩產保供技術培訓。
(四)積極維護畜牧業生產穩定。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積極協調暢通畜禽及飼料等投入品運輸渠道。建立省市縣三級定點聯系制度,緊盯規模養殖場等重點主體,“點對點”協調解決企業復產穩產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協調規范家禽批發市場管理,實施家禽收儲應急補貼政策,促進家禽產業穩定健康發展。
二、堅持不懈抓好非洲豬瘟防控
(五)深入落實政府屬地管理、部門行業監管和企業防疫主體三方責任。堅決落實“早快嚴小”要求,持續主動監測排查,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優化應急預案機制,完善應急物資和經費保障。督促養殖場履行防疫主體責任,簽訂動物防疫承諾書,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體系。
(六)堅持完善現行各項關鍵防控措施。加強監督巡查和執法監管,嚴禁餐廚剩余物養豬。嚴格實行生豬屠宰環節“1110制度”和非洲豬瘟自檢及駐場獸醫檢疫“兩項制度”,不定期開展飛行檢查。制度化、常態化推進防疫清洗消毒活動,持續凈化養殖環境,降低疫病傳播風險。強化生豬調運監管,啟用全國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管理系統,到2020年6月底前完成車輛備案信息的錄入和審核工作。建立供粵生豬屠宰企業和指定道口相關管理制度,推動“中南運豬通”軟件應用,完成指定道口和屠宰場信息化監管系統建設,到2020年7月1日前初步實現跨省調運生豬從指定道口到屠宰場的信息化監管。
(七)強化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出臺《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場所選址風險評估暫行辦法》。指導推動養豬場(戶)特別是規模化豬場和種豬場規范落實全進全出、封閉式飼養等管理制度,深化“兩場”生物安全隔離帶建設,鼓勵養殖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開展非洲豬瘟監測,主動加強防疫管理。
(八)穩步推進中南區分區防控試點工作。總結分區防控工作經驗,開展非中南區活豬(種豬、仔豬及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區備案條件的生豬除外)禁止調入、生豬產品備案調入措施實施后評估工作;做好2020年11月30日起,中南區內省(區)與省(區)間活豬(種豬、仔豬除外)禁止調入、生豬產品備案調入等措施實施準備工作。配合開展中南區產銷對接、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建設、信息共享、協同應急處置等工作。
三、加快推進畜牧業轉型升級
(九)貫徹落實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意見。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將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納入省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研究建立市際生豬養殖生態補償機制,推進生豬產銷定向對接,由生豬調入市對調出市給予資金補償,平衡產銷區利益,提高產區積極性。
(十)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國家級標準化示范場、省級現代化美麗牧場、標準化養殖場(小區)建設,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模式。積極引進大型企業建設現代化畜禽養殖場,加快形成高質量產能。鼓勵龍頭企業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帶動小散養殖場戶升級改造。支持龍頭企業開展村企合作,建設高效安全、綠色環保的標準化集中養殖小區。
(十一)因地制宜發展優質特色畜牧業。立足本省畜禽種質資源稟賦,加強品牌建設和市場推介,結合“一村一品、一鎮一業”建設,大力發展優質品牌生豬、優質雞、水禽、肉鵝、肉鴿、牛羊、特種禽類、蜂業等特色產業,引導優化肉類消費結構,打造粵字號畜牧品牌。
(十二)推進奶業振興發展。推進奶業提質增效,大力發展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強優質奶源基地建設。提升奶牛生產性能測定中心服務能力,強化乳品質量安全監控體系建設,開展奶牛生產性能測定,加強奶站、運輸車輛監管和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構建生鮮乳價格協商機制,規范生鮮乳購銷秩序。
(十三)推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優化生豬屠宰產能布局規劃,引導屠宰產能從珠三角生豬主銷區向粵西、粵北生豬主產區轉移,逐步形成與養殖布局相適應的屠宰產能布局。推進標準化屠宰廠建設,力爭年內再認定40家省級、創建5家國家級標準化屠宰企業。強化市縣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推動生豬及其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加大力度推進鄉鎮小型屠宰場點清理撤并,湛江、茂名、陽江、梅州等小型屠宰場點較多的市要在年底前將數量壓減一半以上。鼓勵養殖、流通等上下游經營主體參股入股屠宰企業,推進采購、屠宰、銷售一體化經營。加快推進國營食品公司屠宰場點整合,引導小型屠宰場點轉型開展肉品分割配送業務。
(十四)推進畜禽全產業鏈融合發展。積極創建生豬、家禽優勢產業園、區、帶,推進以縣為單位的畜禽現代農業產業園,以市為單位的畜禽現代農業優勢產區,以及跨市的優勢特色畜禽產業集群建設。打造生豬、家禽全產業鏈示范項目,支持大型養殖企業布局全產業鏈發展。對年出欄20萬頭以上的大型生豬養殖企業新建標準化生豬屠宰加工廠予以優先審批。督促屠宰企業配套建設冷鏈配送體系,加快配套完善預冷、冷庫、冷藏車等必要設施設備,積極推廣“市或縣域集中屠宰、冷鏈配送、鄉鎮分銷”經營模式。
四、深入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十五)強化資源化利用監督考核。落實省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調,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指導和支持。落實屬地責任,突出結果導向,組織開展養殖場資源化利用情況自查及檢查,做好查缺補漏,鞏固建設成效,確保2020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其中大型規模養殖場配套率達到100%。
(十六)實施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把整縣推進項目作為施策重點,支持項目縣養殖場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升級改造,提升糞污處理利用及設施裝備配套水平。落實項目縣政府實施主體責任,加強工作調度和指導,督促項目縣優化項目報批程序,加快項目開工和資金使用進度,確保完成項目任務。加強培訓示范,總結推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先進做法和技術模式。
(十七)完善資源化利用信息直聯直報。做好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數據填報,及時更新養殖場戶糞污處理與利用動態,認真做好數據審核,確保數據報送的及時性、真實性、完整性。
五、加強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設
(十八)組織實施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印發實施《2020年廣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落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動物疫病免疫工作,全面推行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做好免疫監測評價,確保群體免疫密度達到90%以上,主要動物疫病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繼續開展以非洲豬瘟、禽流感、口蹄疫為重點的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強化結果分析、應用及預警。組織開展消毒滅原活動,做好春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督促各地及時撥付強制免疫、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和強制撲殺補助。
(十九)加強從化無疫區管理和維護。協調聯席會議工作機制,落實省農業農村廳與香港漁護署簽訂的《從化無疫區維護備忘錄》,加強從化馬場監管,確保從化無疫區維持無疫狀態。拓展從化無疫區功能,支持配合做好粵港澳大灣區人文灣區建設。
(二十)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凈化與無疫小區建設。按照2019年新修訂的《動物疫病凈化示范場、創建場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案》(粵農農規〔2019〕8號),繼續推進種畜禽場動物疫病凈化場創建工作,組織做好省級評估認證,支持種畜禽場申報國家創建場、示范場,鼓勵示范場和創建場拓展凈化病種和種畜禽代次。推動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無疫小區建設。
(二十一)著力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繼續推進布病、結核病“兩病”的監測和凈化工作。實施畜間布病控制與凈化方案,加強與衛生部門聯防聯控,降低布病傳播風險。做好動物狂犬病防控,提高犬只免疫率。持續做好家畜血吸蟲病防治,配合相關部門指導清遠英德市、韶關曲江區消滅釘螺疫情。
(二十二)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強無害化處理監管。推廣專業化集中處理模式,指導各地合理規劃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支持畜牧大縣建設集中專業處理場,跨區域建設收集處理體系,提高集中處理覆蓋率。分類指導無害化處理項目驗收和運行,總結先進經驗和模式。開展無害化處理設施和運輸車輛病原檢測,落實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無害化處理和保險聯動機制、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及無害化處理監管措施。
(二十三)加強動物衛生監督體系隊伍建設。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動物檢疫申報點和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建設,嚴格規范檢疫,嚴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獸醫實驗室人員培訓,開展實驗室比對和考核。組織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和檢疫技術培訓,舉辦2020年全省動物檢疫職業技能競賽暨全國動物防疫職業技能競賽省級選拔賽。出臺簽約獸醫管理辦法,加強簽約獸醫管理和培訓教育,加強獸醫診療活動管理,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推行執業獸醫“一點注冊、多點行醫”管理模式。指導各地及時撥付離崗老獸醫和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人員等補助。
六、持續強化飼料、獸藥監管工作
(二十四)加強飼料、獸藥行業管理。嚴格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和批準文號審核,落實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和混合型飼料添加劑備案制度。加強養殖環節自配料生產和使用管理,鼓勵研發推廣飼料精準配方技術,規范發展新興生物飼料產業。完善飼料生產信息月度統計監測分析。加強獸藥許可管理和生產經營監管,嚴格實施獸藥臨床試驗等質量管理規范。
(二十五)加強飼料、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實施“雙隨機、一公開”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檢,落實《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開展飼料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監測和養殖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違禁物質。嚴格實施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等重點監控企業進行跟蹤抽檢。深入開展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實施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逐步擴大試點范圍。推進實施獸藥產品追溯,規范追溯數據,全面強化經營環節追溯,加快推進使用環節追溯,不斷擴大可追溯實施范圍,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七、加強行政服務事項監管
(二十六)推進“放管服”改革,實施好取消和委托下放的畜牧獸醫管理相關事項。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粵府〔2020〕1號)要求,做好畜牧獸醫、飼料、獸藥相關事項的銜接工作,加大對取消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指導各地市對省委托的行政許可事項做好承接運行方案,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委托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