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是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標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驗收之年。為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根據《貴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現提出如下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繼續壓減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繼續簡化行政審批。健全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和管理機制。加強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加快項目審批服務“一網通辦”。對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脫貧攻堅和重大產業布局項目實施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辦理,壓縮審批時限。深化實施“不見面”審批。全面實施固定污染源“三合一”制度改革,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促進環評審批提速增效。
2.加強執法監管。持續推進“證照分離”,切實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積極推進市場監管領域跨部門聯合監管,加強和創新“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推動監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網通享”。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扎實推進重點排污單位的環境信用評價。將嚴重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未落實質量管理要求造成嚴重后果的排污企業和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服務、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機動車環保檢測等環境服務機構納入黑名單管理。
3.優化公共服務。配合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標準化建設,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配合完善提升“一云一網一平臺”,實現“全省通辦、一次辦成”,配合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窗”改革,除特別復雜和涉密事項外,省級實現100%“一窗”分類受理。
4.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堅決打好污染防治“五場戰役”, 深入推進“雙十工程”。完善生態環境監管和應急保障體系,持續強化生態環保執法,推動跨區域、跨流域環境聯合執法、交叉執法。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辦力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機制。配合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5.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配合完善公共衛生和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加強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和法律服務,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6.完善地方立法體制機制。配合做好多方協同的地方立法機制,拓展社會各方有序參與行政立法的途徑和方式。配合完善立法意見收集和處理程序,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配合建立立法協調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7.加強重點領域立法。聚焦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圍繞實現高質量發展、大生態、社會治理等領域立法。配合做好年度立法計劃制定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或者修訂法規規章項目。配合做好立法調研,有效擴大公眾參與,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嚴格落實立法計劃,開展《貴州省污染源自動監控條例(草案)》調研起草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完成《貴州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審議工作。
8.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法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嚴格違法制發規范性文件責任追究。配合做好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會公布。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9.加強行政決策制度建設。修訂完善《貴州省環境保護廳黨組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則》,完善決策制度、規范決策程序,明確決策主體、事項范圍、法定程序、法律責任,規范決策流程。堅持依法決策,落實好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決策程序規定。
10.完善行政決策論證評估機制。配合健全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庫,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完善部門或委托第三方評估、專家咨詢論證、公眾參與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工作機制,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探索制定行政決策執行糾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工作機制。
11.深入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堅持政治標準,專業標準和敏銳性原則,完善法律顧問遴選、使用、管理機制。配合省司法廳開展優秀政府法律顧問宣傳活動,開展優秀案例推選工作,配合宣傳推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經驗。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2.改革行政執法體制。開展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和能力提升調研。編制貴州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年版)。與省林業局等部門共同磋商,建立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與整合其他部門的新增執法事項的銜接工作機制,厘清執法主體權責和執法邊界,充分做好協調配合工作。
13.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修訂完善《貴州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2016版)》并向社會公布實施。修改完善本系統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進一步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規范行政強制執行程序。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完善行政執法權限協調機制。
14.創新行政執法方式。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繼續組織開展好執法大練兵活動,提升執法能力,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建設生態環境執法辦案寶。
15.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評議考核制度。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執法稽查。引導基層生態環境執法隊伍開展典型案例討論,加強典型行政執法案例宣傳。
16.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嚴格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動態管理。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17.加強行政執法保障。行政執法經費納入本級預算,保證執法經費,保證足額撥付。改善執法條件,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科技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8.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動態調整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嚴格規范作出各類行政行為的主體、權限、方式、步驟和時限。
19.自覺接受監督。配合省政府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報備政府規章制度。完善知情明政機制,政府相關部門按規定定期向政協通報有關情況。依法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實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議、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反饋制度。
20.加強內部監督。完善內部監督制度,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加強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部門和崗位的規范管理。配合開展好相關審計工作。
21.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依據“三定規定”和權責清單,對《貴州省生態環境廳政務公開標準規范清單》進行全面修訂,進一步梳理公開事項,明確公開內容,推進政務公開標準規范建設,加強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對廳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適當分類,調整優化欄目設置,確保納入標準規范清單的事項都有相應欄目進行公開。持續提升政務新媒體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準確性和貼近性,為公眾提供優質便捷的辦事指引和多元化辦事渠道。嚴格執行省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辦法,完善政府新聞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依法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22.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認真落實國家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要求。加強行政應訴工作能力建設,配合省司法廳開展行政訴訟敗訴典型案例匯編工作。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落實,著力降低行政機關敗訴率。加強與法院等部門的銜接,探索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23.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建立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每年至少舉辦兩期法治專題講座。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和公務員教育培訓規劃,加大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中法治培訓力度。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現廳系統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
24.組織好法治能力考查測試。加強對領導干部日常工作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考核,開展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述職。完善領導干部憲法、法律學習教育制度機制,依法組織新任職領導干部進行憲法宣誓。配合開展好推行公務員晉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八、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25.加強組織領導。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安排部署并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年底向廳黨委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制訂年度工作要點并組織實施,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督察。加強法治工作機構建設,配齊配強法治工作機構力量。
26.嚴格落實責任。認真履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做好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工作,并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27.開展示范創建。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宣傳推廣工作。
28.做好考評督查。法治政府建設是省直各相關部門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職能職責加強任務落實,加大經驗傳宣,加快查缺補漏。要對本部門完成《綱要》《實施方案》《貴州省生態環境廳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及廳內分工》(附件2)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情況開展一次梳理核查,形成工作臺賬和總體推進情況報告,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得到落實。同時配合做好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編制工作并提出對策建議。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繼續壓減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繼續簡化行政審批。健全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和管理機制。加強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加快項目審批服務“一網通辦”。對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脫貧攻堅和重大產業布局項目實施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辦理,壓縮審批時限。深化實施“不見面”審批。全面實施固定污染源“三合一”制度改革,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促進環評審批提速增效。
2.加強執法監管。持續推進“證照分離”,切實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積極推進市場監管領域跨部門聯合監管,加強和創新“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推動監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網通享”。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扎實推進重點排污單位的環境信用評價。將嚴重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未落實質量管理要求造成嚴重后果的排污企業和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服務、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機動車環保檢測等環境服務機構納入黑名單管理。
3.優化公共服務。配合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標準化建設,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配合完善提升“一云一網一平臺”,實現“全省通辦、一次辦成”,配合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窗”改革,除特別復雜和涉密事項外,省級實現100%“一窗”分類受理。
4.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堅決打好污染防治“五場戰役”, 深入推進“雙十工程”。完善生態環境監管和應急保障體系,持續強化生態環保執法,推動跨區域、跨流域環境聯合執法、交叉執法。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辦力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機制。配合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5.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配合完善公共衛生和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加強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和法律服務,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6.完善地方立法體制機制。配合做好多方協同的地方立法機制,拓展社會各方有序參與行政立法的途徑和方式。配合完善立法意見收集和處理程序,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配合建立立法協調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7.加強重點領域立法。聚焦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圍繞實現高質量發展、大生態、社會治理等領域立法。配合做好年度立法計劃制定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或者修訂法規規章項目。配合做好立法調研,有效擴大公眾參與,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嚴格落實立法計劃,開展《貴州省污染源自動監控條例(草案)》調研起草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完成《貴州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審議工作。
8.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法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嚴格違法制發規范性文件責任追究。配合做好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會公布。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9.加強行政決策制度建設。修訂完善《貴州省環境保護廳黨組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則》,完善決策制度、規范決策程序,明確決策主體、事項范圍、法定程序、法律責任,規范決策流程。堅持依法決策,落實好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決策程序規定。
10.完善行政決策論證評估機制。配合健全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庫,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完善部門或委托第三方評估、專家咨詢論證、公眾參與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工作機制,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探索制定行政決策執行糾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工作機制。
11.深入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堅持政治標準,專業標準和敏銳性原則,完善法律顧問遴選、使用、管理機制。配合省司法廳開展優秀政府法律顧問宣傳活動,開展優秀案例推選工作,配合宣傳推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經驗。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2.改革行政執法體制。開展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和能力提升調研。編制貴州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年版)。與省林業局等部門共同磋商,建立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與整合其他部門的新增執法事項的銜接工作機制,厘清執法主體權責和執法邊界,充分做好協調配合工作。
13.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修訂完善《貴州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2016版)》并向社會公布實施。修改完善本系統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進一步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規范行政強制執行程序。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完善行政執法權限協調機制。
14.創新行政執法方式。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繼續組織開展好執法大練兵活動,提升執法能力,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建設生態環境執法辦案寶。
15.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評議考核制度。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執法稽查。引導基層生態環境執法隊伍開展典型案例討論,加強典型行政執法案例宣傳。
16.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嚴格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動態管理。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17.加強行政執法保障。行政執法經費納入本級預算,保證執法經費,保證足額撥付。改善執法條件,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科技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8.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動態調整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嚴格規范作出各類行政行為的主體、權限、方式、步驟和時限。
19.自覺接受監督。配合省政府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報備政府規章制度。完善知情明政機制,政府相關部門按規定定期向政協通報有關情況。依法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實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議、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反饋制度。
20.加強內部監督。完善內部監督制度,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加強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部門和崗位的規范管理。配合開展好相關審計工作。
21.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依據“三定規定”和權責清單,對《貴州省生態環境廳政務公開標準規范清單》進行全面修訂,進一步梳理公開事項,明確公開內容,推進政務公開標準規范建設,加強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對廳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適當分類,調整優化欄目設置,確保納入標準規范清單的事項都有相應欄目進行公開。持續提升政務新媒體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準確性和貼近性,為公眾提供優質便捷的辦事指引和多元化辦事渠道。嚴格執行省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辦法,完善政府新聞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依法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22.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認真落實國家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要求。加強行政應訴工作能力建設,配合省司法廳開展行政訴訟敗訴典型案例匯編工作。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落實,著力降低行政機關敗訴率。加強與法院等部門的銜接,探索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23.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建立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每年至少舉辦兩期法治專題講座。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和公務員教育培訓規劃,加大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中法治培訓力度。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現廳系統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
24.組織好法治能力考查測試。加強對領導干部日常工作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考核,開展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述職。完善領導干部憲法、法律學習教育制度機制,依法組織新任職領導干部進行憲法宣誓。配合開展好推行公務員晉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八、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25.加強組織領導。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安排部署并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年底向廳黨委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制訂年度工作要點并組織實施,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督察。加強法治工作機構建設,配齊配強法治工作機構力量。
26.嚴格落實責任。認真履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做好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工作,并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27.開展示范創建。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宣傳推廣工作。
28.做好考評督查。法治政府建設是省直各相關部門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職能職責加強任務落實,加大經驗傳宣,加快查缺補漏。要對本部門完成《綱要》《實施方案》《貴州省生態環境廳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及廳內分工》(附件2)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情況開展一次梳理核查,形成工作臺賬和總體推進情況報告,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得到落實。同時配合做好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編制工作并提出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