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市司法局:
為了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促進文明執法,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制定如下行政執法監督計劃:
一、檢查行政執法規范化情況。檢查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落實情況,整治群眾身邊關于行政執法的不正之風,糾正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等問題。(時間安排:4—11月)。
二、檢查“不罰”“輕罰”清單機制的實施情況。檢查各市政府、省直執法機關落實“不罰”“輕罰”清單機制的情況。(時間安排:10月)
三、檢查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落實情況。檢查各市政府、省直執法機關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情況。(時間安排:11月)
四、開展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市場監管、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應急管理領域2021年度行政執法案卷進行評查。(時間安排:11-12月)
行政執法監督計劃由省行政執法監督局負責組織實施,請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省行政執法監督局將及時匯總、通報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山東省司法廳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