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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 (黑農廳聯發〔2019〕306號)

   2019-08-19 367
核心提示:各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 自然資源部 國家發展和
各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 自然資源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科學技術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以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以滿足人民對優質水產品和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需求為目標,以推進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提質增效、漁民增收為著力點,搶抓“南漁北移”發展機遇,發揮我省漁業資源優勢、生態優勢和科技優勢,加快構建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實現水產養殖業可持續發展,走出一條具有黑龍江區域特色的現代漁業發展道路,打造祖國北方“魚米之鄉”。
 
  (二)基本原則。
 
  ——堅持綠色發展。將高質量發展、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水產養殖生產全過程,推行生態健康養殖制度,發揮水產養殖業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中的生態服務功能,大力發展優質、特色、綠色、生態的水產品。
 
  ——堅持科技引領。依托我省擁有國家級和省級科研、教學、推廣部門的科技資源和人才資源優勢,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示范推廣、人才培訓協同發展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堅持主體帶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完善生產經營體系,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及行業協會,創新體制機制,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提升綠色養殖綜合效益。
 
  ——堅持依法治漁。貫徹執行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法律法規,加強普法宣傳、提升法治意識,堅持依法行政、強化執法監督,依法維護養殖漁民合法權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三)工作目標。到2022年,全省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取得明顯進展,生產空間布局得到優化,轉型升級目標基本實現,人民群眾對優質水產品的需求基本滿足,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達到230個以上,健康養殖示范面積達到65%以上,產地水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到2035年,全省水產養殖布局科學合理,養殖生產制度和監管體系健全,優美養殖水域生態環境形成,養殖尾水全面達標排放,產品優質、產地優美、裝備一流、技術先進的漁業養殖生產現代化基本實現。
 
  二、加強科學規劃布局
 
  (四)加快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制度。依法加強養殖水域灘涂統一規劃,完善水產養殖許可制度,加強水域灘涂養殖登記發證,依法保護使用水域灘涂從事水產養殖的權利,嚴格限制養殖水域灘涂占用和擅自改變用途,保障水產養殖面積和生產發展空間。穩定集體所有養殖水域灘涂承包經營關系。對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產養殖,依法給予補償并妥善安置養殖漁民生產生活。(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財政廳)
 
  (五)優化水產養殖生產布局。科學評價養殖水域灘涂資源稟賦和水域環境承載力,合理確定養殖容量。大力發展湖泊、水庫等大水面“放牧式”生態增養殖、連片池塘規模化健康養殖和水稻優勢區的稻漁綜合種養,積極發展優質冷水性魚類養殖和工程化、工廠化等循環水生態健康養殖,加強鹽堿地及鹽堿水域資源漁業開發利用。推進養殖網箱網圍布局科學化、合理化,嚴格控制公共自然水域投餌養殖的網箱規模、密度,依法拆除不符合規定的網箱、網圍養殖設施。(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
 
  三、轉變生產經營方式
 
  (六)大力發展生態健康養殖。深入開展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活動,建立健全水產健康養殖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完善省級淡水魚產業技術協同創新體系,加強漁業產業園區和科技園區建設,加快推進產學研一體化進程,促進科研成果在生產上的應用與轉化。鼓勵水產養殖關鍵裝備研發和先進裝備推廣應用,積極引導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與水產養殖生產深度融合,加快推進智慧漁業發展。推動用水和養水相結合,嚴格限控冰鮮和鮮活野雜魚等直接投喂。科學確定湖泊、水庫等大水面放養品種、放養比例和苗種投放量,倡導池塘健康養殖的大規格魚種在大水面放養的“接力養”和“塘育湖出”等模式。 (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
 
  (七)完善養殖生產經營體系。培育和壯大漁業新型經營主體,合理引導水域灘涂經營權向新型經營主體流轉,發展漁業產業化經營聯合體和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加強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加強對漁業新型經營主體的技術培訓,建立健全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支持行業協會和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公益性漁技推廣服務。鼓勵漁用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與養殖場戶建立緊密利益聯結,積極發展漁業產前產中產后多環節服務業。(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
 
  四、改善養殖水域環境
 
  (八)加強養殖水域環境保護。統籌水域和陸地污染防控綜合治理,禁止在湖泊、水庫等大水面養殖水域使用化肥、有機肥等進行“肥水”養殖,加快養殖網箱糞污殘餌收集等環保設施設備安裝及升級改造。保證養殖用水符合國家漁業水質標準。發揮水產養殖生態修復功能,積極發展碳匯漁業,實現以漁抑藻、以漁凈水、以漁控草。(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生態環境廳、)
 
  (九)推進養殖尾水治理。加快推動水產養殖節水減排,積極推進老舊池塘標準化改造,嚴格執行國家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相關標準,鼓勵采取先進可行的技術措施開展養殖尾水處理,推動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加強養殖尾水監測,規范設置養殖尾水排放口,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責和生產者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
 
  五、強化生產監督管理
 
  (十)規范水產種業發展。加強水產原良種體系建設,支持水產原良種擴繁生產和新品種引進推廣,大力推進“育繁推一體化”。加大我省地方水產特色品種研發力度,鼓勵在省外建設苗種繁育基地,進一步提升國家級原種場和省級水產良種場繁育能力,提高水產養殖良種化水平。強化水產苗種進口風險評估和檢疫,加強水生外來物種養殖管理。完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管理,嚴肅查處無證生產行為。加強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和種質資源庫建設,保護我省重要經濟魚類和特有魚類種質資源。(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 、財政廳)
 
  (十一)加強水生動物疫病防控。落實全國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健全水生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立和完善漁業官方獸醫隊伍,加強漁業鄉村獸醫備案和指導,推動實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和監督執法。加強水產養殖病害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強化水生動物疫病凈化和突發疫情處置,加快魚類病害專家遠程診斷網絡系統建設,提高重大疫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強化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和病害綠色防控技術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十二)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監管職責,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強對水產養殖用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執法檢查和質量監管,推進水產養殖用獸藥減量行動。加大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跟蹤評估和監督抽查力度,深入排查風險隱患。依法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記錄制度和水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支持養殖企業和漁民合作社實施質量安全承諾制度。落實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推進規范生產和優質水產品認證。加強水產養殖業規范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拓展漁業發展空間
 
  (十三)積極發展休閑漁業和水產品加工業。鼓勵水產養殖場進行生態化、休閑化改造,推進場區養殖生產、生活等廢棄物集中收置和資源化利用,美化場區環境。積極發展休閑觀光漁業和具有我省特色的冰雪漁業,挖掘歷史悠久的漁獵文化,拓展豐富休閑漁業活動內容。圍繞市場需求,不斷壯大現有水產加工企業,推動產品提檔升級;引進、培育新的水產品加工企業,提升水產品加工能力。積極開發具有少數民族特色及風味的水產品精深加工,鼓勵水產品來料加工。(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工業與信息化廳)
 
  (十四)加強漁業區域品牌建設。實施漁業品牌戰略,鼓勵企業、合作社等養殖單位實施GAP(良好農業規范)、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等標準規范和開展增養殖水產品“兩品一標”認證,培育打造生態、優質、綠色、有機“龍江魚”品牌,實現優質優價。鼓勵水產品現代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發展電子商務等新型營銷業態,建設水產品交易市場、品牌體驗中心和水產品冷鏈倉儲與預處理中心。(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商務廳)
 
  (十五)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以出口為導向,對接國內、國際相關水產標準,構建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培育優質特色水產品出口基地,鼓勵和支持漁業企業開展國際認證認可,保障出口水產品質量,帶動省內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提升。鼓勵對外開展漁業交流合作和技術示范推廣。 (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廳、商務廳)
 
  七、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政策扶持。將養殖水域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支持水產養殖綠色發展設施用地和種業、加工業、休閑漁業等現代漁業用地。水產養殖綠色發展用電享受農業用電價格優惠政策。加強與省農業信貸擔保公司、省農業投資集團的合作,爭取融資便利。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共同開發金融支漁服務平臺,創新抵質押擔保方式,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滿足各經營主體差異化金融需求。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展水產養殖保險,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對水產養殖保險給予保費補貼支持。(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財政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廳)
 
  (十七)加大資金支持。將生態養殖有關模式納入綠色產業指導目錄,鼓勵行業協會、漁業龍頭企業等通過采取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設立產業發展基金,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推動水產養殖綠色發展。鼓勵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因地制宜支持水產養殖綠色發展項目,對加快漁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的養殖、加工、生態休閑、污染防控等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套、關鍵技術的引進研發應用方面,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統籌現有專項資金渠道給予項目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參與部門:財政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廳、農業農村廳)
 
  (十八)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落實省級指導監管責任,市縣級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將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納入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評價內容。地方人民政府要在政策資金扶持、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對綠色發展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違法違規或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責任單位:市縣人民政府、省直相關部門)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
 
  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       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
 
  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黑龍江省商務廳
 
  黑龍江省水利廳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  黑龍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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