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特殊食品生產經營監(jiān)管的通告 (魯市監(jiān)通告〔2020〕15號)

   2020-02-20 917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特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特殊食品生產經營監(jiān)管通告如下:
 
  一、嚴格生產過程控制。特殊食品生產企業(yè)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嚴格按照批準或備案的配方、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按照企業(yè)食品安全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落實停產復工后的風險防控措施。嚴禁非法采購使用野生動物和不明來源的動物源性原料進行生產加工。要嚴格落實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確保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保健食品生產企業(yè)要加強標簽說明書管理,按照《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要求在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標識“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用語。各生產企業(yè)要根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生產計劃,保障特殊食品市場供應,特別是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食鹽等產品的市場供應。生產企業(yè)復工情況要同時報告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
 
  二、嚴格經營過程控制。特殊食品經營單位要依法持證經營,嚴格落實專區(qū)(專柜)銷售,設置銷售提示牌。保健食品經營者在經營保健食品的場所、網絡平臺等顯要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索取供貨商許可證和保健食品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相關材料。
 
  三、嚴格規(guī)范宣傳行為。特殊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依法開展宣傳活動,認真落實《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廣告發(fā)布監(jiān)管的通告》要求,嚴禁發(fā)布未經審查或擅自篡改審查批準內容的保健食品和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不得借防控疫情之名,借機虛假宣傳或者夸大宣傳。不得明示或暗示所經營的保健食品對新型冠狀病毒有免疫、防護功效。
 
  四、全力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特殊食品經營要求明碼標價,不得串通漲價、不得價格欺詐。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加大對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jiān)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guī)行為。要加大對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幫扶力度,主動服務,幫助企業(yè)解決實際困難。廣大人民群眾發(fā)現涉嫌違法行為線索,可通過撥打12345等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qū):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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