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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市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期間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通告

   2020-02-11 247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廣州市就餐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廣州市就餐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等要求,現就全市餐飲服務單位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經營、貯存野生動物及制品,禁止在經營場所、招牌、菜單中宣傳含有野生動物字眼的菜式。
 
    二、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經營的肉類來源可溯,合法合規。
 
    三、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制度(必要時每餐前檢查),做好記錄和建檔工作,一旦發現從業人員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立即暫停其工作,并督促其盡快到正規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四、所有在崗員工應配套口罩上崗,且按規定及時更換口罩。
 
    五、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洗手消毒制度。從業人員要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在上崗前、制備食物前、便后、接觸垃圾、撫摸動物后,要用流動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時間不少于15秒。
 
    六、從業人員抵穗前14天途經湖北省的,應當根據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相關通告的要求,做好相應的登記備案、健康觀察等工作。
 
    七、保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的空氣流通,避免餐桌擺放過于密集,定時或定期對場所、設施、通道、電梯間、洗手間、空氣過濾裝置進行清潔消毒。
 
    八、提供網絡訂餐送餐服務的經營單位應對外送餐食的保溫箱、物流車廂及物流周轉用具進行每天清潔消毒。
 
    九、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落實送餐人員的晨檢及健康管理制度。
 
    十、對入店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發現測溫超過37.3℃的人員,勸喻其不要進入餐飲服務場所,指引其前往醫療機構就醫。
 
    十一、勸導顧客將食品打包帶回家或在辦公室就餐;顧客在店內就餐的,應避免面對面和扎堆就餐。
 
    十二、提高對疫情防控形勢的認識,配合政府加強對疫情防控有關政策法規、科學知識、防控措施的解讀和宣傳,加強對從業人員疫情防控知識的培訓。
 
    十三、鼓勵餐飲服務單位為前來用餐人員提供公筷,倡導公筷的使用,并向店內顧客加大公筷使用的宣傳力度。
 
    十四、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1日


 
地區: 廣東 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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