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提升企業開辦服務能力
(一)全面推廣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河南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已于2020年8月25日上線運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協同公安、稅務、人社、住建、人行、大數據等部門,依托平臺推行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開戶“一網通辦”,推廣“企業開辦+N項服務”。
(二)積極推行線下“一窗通辦”。推動在各級行政服務大廳建立企業開辦專區,將分設的相關部門窗口進行整合,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企業開辦線下“一窗通辦”服務模式。深化線上線下融合服務,企業線上審核通過后可線下“一個窗口”一次辦理。
(三)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牽頭將全省企業開辦簡化為2個環節,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其中:企業登記作為第一個環節1個工作日內完成;印章刻制和初次申領發票并聯辦理,作為第二個環節1個工作日內完成。鼓勵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具備條件的地方在確保工作質量前提下壓縮至1個工作日,通過寄遞、自助打印等實現不見面辦理。
(四)大力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應用。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前提下,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作為網上辦理企業登記、公章刻制、涉稅服務、社保登記、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繼續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積極協調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探索協調推進電子印章應用管理。
二、深化登記注冊制度改革
(一)推行經營范圍登記規范化。依托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目錄,由申請人按照關鍵字進行條目搜索,自主勾選申報,有效解決經營范圍申請填報難、表述不規范、標準不一致等問題。通過系統平臺將規范化的經營范圍條目與許可審批事項、主管部門一一對應,實現企業信息數據實時自動精準推送,做到登記注冊、申辦許可、部門監管無縫銜接。
(二)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制度改革力度。在全省范圍內試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度,企業只需對申報的住所(經營場所)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文件規定、不屬于政府征收范圍、符合使用條件作出承諾,并由申請人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即可進行登記。探索實施“一照多址”,對企業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縣級登記機關管轄的,免于設立分支機構,申請增加經營場所即可,方便企業擴大經營規模。
(三)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能化水平。依法規范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依托市場監管總局禁限用字詞庫,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對不適宜字詞的分析和識別能力。推進與商標等商業標識數據庫的互聯共享,豐富對企業的告知提示內容。探索“企業承諾+事中事后監管”,減少“近似名稱”人工干預。加強知名企業名稱字號保護,建立名稱爭議處理機制。
三、簡化相關涉企生產經營和審批條件
(一)推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承接落實市場監管總局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的建筑用鋼筋、水泥、廣播電視傳輸設備、人民幣鑒別儀、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等5類產品的審批。健全嚴格的質量安全監管措施,加強監督指導,守住質量安全底線。進一步擴大告知承諾實施范圍,推動化肥產品由目前的后置現場審查調整為告知承諾。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政策、標準和技術規范宣傳解讀,加強對企業申辦許可證的指導,幫助企業便利取證。
(二)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督促指導強制性產品指定認證實施機構通過開辟綠色通道、接受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拓展在線服務等措施,縮短認證證書辦理時間,降低認證成本。做好認證服務及技術支持,為出口轉內銷企業提供政策和技術培訓,精簡優化認證方案,安排專門人員對認證流程進行跟蹤,合理減免出口轉內銷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費用。
(三)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將疫情防控期間遠程評審等應急措施長效化。2021年在全省范圍內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全面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網上審批,完善機構信息查詢功能。
(四)加快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落實國家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機制,根據國家評估方案,爭取將我省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列入國家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目錄,推薦我省標準化專業機構積極參與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發布一批企業標準排行榜,引導更多企業聲明公開更高質量的標準,爭創企業標準“領跑者”。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加強企業信息公示。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推動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業信用記錄,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信用河南”網站及相關部門門戶網站等渠道,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公示。
(二)健全失信懲戒機制。推動落實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政策,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大力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復、強制退出等制度機制。依法依規運用各領域嚴重失信名單等信用管理手段,提高協同監管水平,加強失信懲戒。
(三)推進實施智慧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督促企業履行缺陷召回法定義務,消除產品安全隱患。推進雙隨機抽查與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相結合,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逐步做到對企業信用風險狀況以及主要風險點精準識別和預測預警。
(四)規范平臺經濟監管行為。堅持審慎包容、鼓勵創新原則,充分發揮平臺經濟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治作用,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規范發展線上經濟。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為平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聚焦企業生產經營的堵點痛點,切實落實工作責任。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政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時總結推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經驗做法,協調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2020年10月30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提升企業開辦服務能力
(一)全面推廣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河南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已于2020年8月25日上線運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協同公安、稅務、人社、住建、人行、大數據等部門,依托平臺推行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開戶“一網通辦”,推廣“企業開辦+N項服務”。
(二)積極推行線下“一窗通辦”。推動在各級行政服務大廳建立企業開辦專區,將分設的相關部門窗口進行整合,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企業開辦線下“一窗通辦”服務模式。深化線上線下融合服務,企業線上審核通過后可線下“一個窗口”一次辦理。
(三)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牽頭將全省企業開辦簡化為2個環節,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其中:企業登記作為第一個環節1個工作日內完成;印章刻制和初次申領發票并聯辦理,作為第二個環節1個工作日內完成。鼓勵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具備條件的地方在確保工作質量前提下壓縮至1個工作日,通過寄遞、自助打印等實現不見面辦理。
(四)大力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應用。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前提下,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作為網上辦理企業登記、公章刻制、涉稅服務、社保登記、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繼續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積極協調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探索協調推進電子印章應用管理。
二、深化登記注冊制度改革
(一)推行經營范圍登記規范化。依托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目錄,由申請人按照關鍵字進行條目搜索,自主勾選申報,有效解決經營范圍申請填報難、表述不規范、標準不一致等問題。通過系統平臺將規范化的經營范圍條目與許可審批事項、主管部門一一對應,實現企業信息數據實時自動精準推送,做到登記注冊、申辦許可、部門監管無縫銜接。
(二)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制度改革力度。在全省范圍內試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度,企業只需對申報的住所(經營場所)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文件規定、不屬于政府征收范圍、符合使用條件作出承諾,并由申請人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即可進行登記。探索實施“一照多址”,對企業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縣級登記機關管轄的,免于設立分支機構,申請增加經營場所即可,方便企業擴大經營規模。
(三)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能化水平。依法規范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依托市場監管總局禁限用字詞庫,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對不適宜字詞的分析和識別能力。推進與商標等商業標識數據庫的互聯共享,豐富對企業的告知提示內容。探索“企業承諾+事中事后監管”,減少“近似名稱”人工干預。加強知名企業名稱字號保護,建立名稱爭議處理機制。
三、簡化相關涉企生產經營和審批條件
(一)推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承接落實市場監管總局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的建筑用鋼筋、水泥、廣播電視傳輸設備、人民幣鑒別儀、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等5類產品的審批。健全嚴格的質量安全監管措施,加強監督指導,守住質量安全底線。進一步擴大告知承諾實施范圍,推動化肥產品由目前的后置現場審查調整為告知承諾。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政策、標準和技術規范宣傳解讀,加強對企業申辦許可證的指導,幫助企業便利取證。
(二)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督促指導強制性產品指定認證實施機構通過開辟綠色通道、接受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拓展在線服務等措施,縮短認證證書辦理時間,降低認證成本。做好認證服務及技術支持,為出口轉內銷企業提供政策和技術培訓,精簡優化認證方案,安排專門人員對認證流程進行跟蹤,合理減免出口轉內銷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費用。
(三)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將疫情防控期間遠程評審等應急措施長效化。2021年在全省范圍內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全面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網上審批,完善機構信息查詢功能。
(四)加快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落實國家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機制,根據國家評估方案,爭取將我省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列入國家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目錄,推薦我省標準化專業機構積極參與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發布一批企業標準排行榜,引導更多企業聲明公開更高質量的標準,爭創企業標準“領跑者”。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加強企業信息公示。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推動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業信用記錄,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信用河南”網站及相關部門門戶網站等渠道,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公示。
(二)健全失信懲戒機制。推動落實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政策,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大力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復、強制退出等制度機制。依法依規運用各領域嚴重失信名單等信用管理手段,提高協同監管水平,加強失信懲戒。
(三)推進實施智慧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督促企業履行缺陷召回法定義務,消除產品安全隱患。推進雙隨機抽查與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相結合,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逐步做到對企業信用風險狀況以及主要風險點精準識別和預測預警。
(四)規范平臺經濟監管行為。堅持審慎包容、鼓勵創新原則,充分發揮平臺經濟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治作用,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規范發展線上經濟。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為平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聚焦企業生產經營的堵點痛點,切實落實工作責任。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政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時總結推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經驗做法,協調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