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委辦,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四部門聯合制定了《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以下簡稱《目錄》,可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公文公告”欄目下載),并于2020年5月30日進行公告(2020年第1號)。為做好《目錄》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目錄》內容要求
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共20種,其中爆炸性化學品有4種:硝酸銨[(鈍化)改性硝酸銨除外]、硝化纖維素(包括屬于易燃固體的硝化纖維素)、氯酸鉀、氯酸鈉;有毒化學品有6種:氯、氨、異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鈉、氰化鉀;易燃氣體有5種: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環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易燃液體有5種: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1,2-環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乙醇。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固有危險性高、發生事故的安全風險大、事故后果嚴重,且流通量大,需要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進行特別管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抓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二、認真學習和廣泛宣傳《目錄》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本系統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認真學習《目錄》,深刻理解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實質以及管控措施,切實增強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時將《目錄》通知傳達至每一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指導有關單位將相關內容作為內部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提搞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范意識。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主流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報道,普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基礎知識,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的安全生產意識。
三、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列入《目錄》的20種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要嚴格落實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統一規范包裝管理、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強化運輸管理、實施儲存定置化管理等管控措施(甲醇、乙醇的管控措施僅限于強化運輸管理)。共享、運用“云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監管應用GIS系統”“云南省危險化學品風險摸排系統”“云南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系統”等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平臺,強化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到產品進入物流、運輸、進出口等環節的安全風險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云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四部門聯合制定了《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以下簡稱《目錄》,可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公文公告”欄目下載),并于2020年5月30日進行公告(2020年第1號)。為做好《目錄》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目錄》內容要求
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共20種,其中爆炸性化學品有4種:硝酸銨[(鈍化)改性硝酸銨除外]、硝化纖維素(包括屬于易燃固體的硝化纖維素)、氯酸鉀、氯酸鈉;有毒化學品有6種:氯、氨、異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鈉、氰化鉀;易燃氣體有5種: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環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易燃液體有5種: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1,2-環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乙醇。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固有危險性高、發生事故的安全風險大、事故后果嚴重,且流通量大,需要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進行特別管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抓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二、認真學習和廣泛宣傳《目錄》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本系統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認真學習《目錄》,深刻理解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實質以及管控措施,切實增強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時將《目錄》通知傳達至每一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指導有關單位將相關內容作為內部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提搞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范意識。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主流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報道,普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基礎知識,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的安全生產意識。
三、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列入《目錄》的20種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要嚴格落實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統一規范包裝管理、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強化運輸管理、實施儲存定置化管理等管控措施(甲醇、乙醇的管控措施僅限于強化運輸管理)。共享、運用“云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監管應用GIS系統”“云南省危險化學品風險摸排系統”“云南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系統”等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平臺,強化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到產品進入物流、運輸、進出口等環節的安全風險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云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