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08年撫州市實施食品放心工程,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和依法整治、突出重點、打防結合、促進發展的工作原則,以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縣、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為目標,以加強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為突破口,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繼續抓好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等四個環節的整治,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監管總體水平。
二、工作重點
加大對食品源頭污染整治,重點監管和整治農業投入品污染;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環節的監管;全面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健全食品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提高豬肉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繼續深入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開展保健食品、兒童食品市場和生豬“瘦肉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食品安全整治重點品種為糧、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兒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10類食品,具體包括:大米、米粉、米線、豬肉、醬鹵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醬油、腐竹、飲料、膨化食品、月餅、餅干、蜜餞、豆干、罐頭、蔬菜、醬腌菜、液體奶、水果、淡水產品、果凍等。
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區域為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村食品市場,分散在社區、城鄉結合部和鄉鎮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等。
三、工作目標
(一)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全市(縣)城區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100%,鄉(鎮)生豬進點屠宰率達95%以上,全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實現病害肉無害化處理,出廠(場)肉品檢驗合格率100%。全市(縣)城區開展牛羊定點集中屠宰。建立健全酒類備案登記制度,酒類批發、零售企業備案登記率分別達到100%和90%以上。實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酒類批發企業批發酒類商品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的比率達到80%,酒類經營者進貨索取《隨附單》的比率達到70%以上。
(二)無公害農產品數比上年增加20%以上,建立農產品例行監測制度,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監測率達50%以上,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每縣(區)建立1個以上農業標準化示范區。
(三)全市城鄉蔬菜農藥殘留抽檢平均合格率達95%以上,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率達100%,畜禽產品獸藥殘留抽檢平均合格率達98%以上。生豬“瘦肉精”平均檢出率控制在1%以內,水產品藥物殘留平均抽檢合格率達99%以上。
(四)縣城以上食品批發、零售市場、大型超市、商場,全面推行食品準入管理制度。實行市場準入制度的企業,索證索票率達到90%以上。
(五)全面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擴大分級管理覆蓋面。大中型餐飲單位和縣城以上學校食堂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達90%以上,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合格率達100%。
(六)繼續全面實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獲食品生產許可證,具備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食品小作坊100%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16類食品無證生產加工問題,基本取締城鎮和城鄉結合部的小作坊,基本消除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七)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達到GMP(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標準,全面清理保健食品企業標準。經營企業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100%。保健食品廣告審查率達到100%,違法違規廣告得到有效遏制。
(十)全面推進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建立健全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工作站,實現鄉鄉有食品安全協管員、村村有信息員,并切實發揮其作用。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每縣(區)新增3-5家試點單位。
(十一)繼續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農村食品市場安全狀況明顯好轉,食品抽檢合格率達80%以上。
四、工作任務
(一)加大對食品源頭污染的整治力度
1、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力爭年底全市各縣(區)全部組建安全檢測機構并開展檢測工作。加強全市的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無公害生產示范基地、養殖小區的建設,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工作。
2、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加強對蔬菜基地監管,定期進行蔬菜農藥殘留檢測。深入開展種植產品農藥殘留、畜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整治,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
3、加強對農藥、獸藥、種子等農資市場監管和整治,做到定期打假,嚴禁違禁藥品出售。
4、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活動。堅決查處生產經營“瘦肉精”的非法企業和窩點,遏制非法使用“瘦肉精”養豬的違法行為。
(二)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力度
1、嚴格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發證后的監管。對已發放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全面實行巡查制、回訪制、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產品定期檢驗和監督檢查制。對已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的食品小作坊增加巡查和抽查頻次,嚴格添加劑備案管理,嚴格實行限區域銷售制度。
2、加大食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力度。依法開展食品質量抽查工作,特別是加大衛生指標的抽查。加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和定期抽查檢驗,規范小作坊的生產加工行為。
3、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食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違禁物質、假包裝標識、病死畜禽、回收過期食品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重點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要堅決、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不得以罰代刑。
4、嚴格食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和食品安全標志的發放管理。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監管,確保QS標志和食品標簽的使用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凡不具備生產必備條件、產品質量無保證的企業及在監督抽查中的不合格產品必須退出市場。
5、大力開展食品生產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針對食品企業生產加工時令性強的特點,在不同時間重點開展不同種類的食品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大對食品流通領域的整治力度
1、加強對食品經營單位主體資格的監督管理。抓好食品經營的市場準入關,建立完善的退出機制。對食品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依法進行審查,對無證、無照進行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取締和查處。
2、全面開展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加大對納入整治和監管重點食品的抽查頻率和覆蓋面,重點抽查檢驗涉及人體健康和安全的項目,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在全市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大中型食品超市,建立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網點,建立農產品安全例檢制度,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檢測設備,加大對主要農副產品的安全檢測力度,及時在市場、超市公開抽查和檢測結果。
3、完善食品準入和退出制度,強化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經營行為和市場主辦單位的監管。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建立經營檔案,建立健全市場主辦單位及經營者責任制、公開承諾制和預警制等。實行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追究制度。統一規范購銷臺帳等票證的內容,把好市場準入關,違規食品不得進場銷售,已進場的要及時下架下市,并按規定銷毀。
4、開展節日期間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節”等節日市場為重點,開展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活動,確保群眾節日期間飲食安全。
(四)加大對食品消費環節的整治力度
1、繼續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擴大量化分級管理面。對于C級以下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不予發放衛生許可證,依法作出限期整改、取締和處罰。
2、積極探索和改進餐飲業衛生監管的長效制度和措施,繼續組織實施《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在餐飲業全面實施原料進貨索證、臺帳制度和現場衛生監督情況公示制度。
3、進一步做好節日期間和重大活動期間的食品衛生監督工作。全面加強監督管理,加大監督頻次,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期間的食品衛生。
(五)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及酒類流通管理
1、加強對縣城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整治。屠宰企業要全部實行機械化屠宰加工生豬,配備與常規檢驗項目相適應的檢驗設施、儀器,認真執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落實病害生豬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制度,做到生豬進廠、肉品出廠、生豬無害化處理臺帳記錄準確、齊全,實現病害肉無害化處理,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實現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2、加強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的管理。建立和改造、完善鄉鎮定點屠宰場(點),對極少數人口分散、居住偏遠、交通極為不便利且設立定點屠宰困難的鄉鎮,積極試行屠工制度。每個縣(區)的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要達到95%以上。各鄉鎮生豬定點屠宰場(點)和屠工制要準確、完整地記錄生豬來源、肉品銷售和無害化處理臺帳項目。
3、積極推進定點屠宰向牛、羊、家禽等品種延伸。市城區繼續抓好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各縣(區)全面推行牛羊的定點屠宰。
4、建立肉類市場整治常態化機制,依法打擊私屠濫宰。加大對肉類市場的稽查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加工、銷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縣(區)城區生豬定點屠宰率穩定在100%,縣城超市、餐飲店和學校等集體食堂銷售與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5、建立健全酒類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制度,大力實施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制定完善酒類流通監管措施。開展酒類專項整治,制止和查處假冒偽劣酒上市,凈化酒類市場,維護消費者利益。
(六)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1、強化對農村集貿市場和餐飲單位的食品衛生監督檢查。特別是根據農村食品流通和消費的特點,加大對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經營食品、餐飲的違法行為,以及經營摻雜使假、無生產日期、無生產企業和無產品合格證食品的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保障農村食品安全。
2、嚴厲查處農村及城鄉結合部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食品生產加工點,取締衛生條件臟、亂、差的各類小作坊。依法打擊各種使用不合格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的行為。
(七)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活動
1、整治保健食品生產環節。對轄區內所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逐一查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情況和已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的生產情況。嚴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要求進行許可審查和監督,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進行整治。
2、整治保健食品流通環節。嚴格查處夸大和虛假宣傳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保健食品;查處銷售名稱、標簽和產品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查處擅自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
3、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辦法》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秩序,嚴禁夸大功能和虛假宣傳,嚴禁療效宣傳。
4、查禁偽造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標志、標識的假冒保健食品;查禁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稱與藥品相同的食品。
(八)開展兒童食品專項整治活動
1、對全市兒童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普查。進一步完善兒童食品的準入條件,建立健全既能確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兒童食品企業發展的管理規范,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清除出市場。
2、加大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個體商店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各種制售假劣兒童食品的違法行為。
(九)全面推進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
1、進一步建立健全鄉鎮食品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完善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工作站,配齊專(兼)職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相關制度,落實創建工作經費,并將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列入政府目標考評。
2、按照《撫州市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抓好組織體系、責任體系、信息體系、信用體系、應急體系、食品檢驗檢測體系6個體系建設,加大種養植、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及餐飲消費等環節的監管。
(十)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1、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加快全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追溯、封存報告、依法銷毀、購銷臺帳、質量安全檔案、商品索證索票及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將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納入信用分類監管系統,區分守信企業、警示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等不同情況,依法實施不同監管。建立嚴重失信、制假售假食品企業“黑名單”制度,并向社會公示。
2、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的作用,引導食品行業、學會等組織制定行業行為規范和道德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建設;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檔案,實行食品質量和安全承諾制。
五、實施步驟
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和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8年5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實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開展專項整治的動員部署工作,并制定好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8年6月-11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針對當前群眾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強化監管,采取果斷措施,全面開展各種專項整治工作,高標準完成上述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三)總結驗收階段(2008年12月)。各縣(區)、金巢經濟開發區及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食品放心工程和專項整治的檢查驗收總結工作,并將總結材料于2008年12月20日前報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食品放心工程。要針對本地存在的實際問題,制訂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措施,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切實抓緊抓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切實抓好食品安全的社會輿論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各級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切實加強食品質量、安全、衛生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宣傳。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進行披露和曝光,協助執法部門懲戒犯罪,揭露丑惡,警示違規。要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形成全社會關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落實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責任。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好行政執法責任制,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依法行政,清正廉潔,秉公辦事,嚴懲行政執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和各種形式的保護傘。堅決制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及重審批、輕監管和亂審批、不作為的行為。
(四)著力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工作信息的溝通與交流,將本地、本部門有關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動態和實施食品放心工程情況及時報送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整理、及時傳遞,定期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統一由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發布。
(五)認真做好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工作。為確保食品放心工程取得實際效果,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要對開展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和綜合評價,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檢查或抽查。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對各地食品放心工程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重視、組織嚴密、措施得力、效果明顯的部門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部門予以通報批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和依法整治、突出重點、打防結合、促進發展的工作原則,以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縣、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為目標,以加強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為突破口,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繼續抓好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等四個環節的整治,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監管總體水平。
二、工作重點
加大對食品源頭污染整治,重點監管和整治農業投入品污染;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環節的監管;全面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健全食品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提高豬肉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繼續深入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開展保健食品、兒童食品市場和生豬“瘦肉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食品安全整治重點品種為糧、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兒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10類食品,具體包括:大米、米粉、米線、豬肉、醬鹵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醬油、腐竹、飲料、膨化食品、月餅、餅干、蜜餞、豆干、罐頭、蔬菜、醬腌菜、液體奶、水果、淡水產品、果凍等。
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區域為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村食品市場,分散在社區、城鄉結合部和鄉鎮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等。
三、工作目標
(一)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全市(縣)城區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100%,鄉(鎮)生豬進點屠宰率達95%以上,全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實現病害肉無害化處理,出廠(場)肉品檢驗合格率100%。全市(縣)城區開展牛羊定點集中屠宰。建立健全酒類備案登記制度,酒類批發、零售企業備案登記率分別達到100%和90%以上。實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酒類批發企業批發酒類商品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的比率達到80%,酒類經營者進貨索取《隨附單》的比率達到70%以上。
(二)無公害農產品數比上年增加20%以上,建立農產品例行監測制度,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監測率達50%以上,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每縣(區)建立1個以上農業標準化示范區。
(三)全市城鄉蔬菜農藥殘留抽檢平均合格率達95%以上,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率達100%,畜禽產品獸藥殘留抽檢平均合格率達98%以上。生豬“瘦肉精”平均檢出率控制在1%以內,水產品藥物殘留平均抽檢合格率達99%以上。
(四)縣城以上食品批發、零售市場、大型超市、商場,全面推行食品準入管理制度。實行市場準入制度的企業,索證索票率達到90%以上。
(五)全面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擴大分級管理覆蓋面。大中型餐飲單位和縣城以上學校食堂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達90%以上,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合格率達100%。
(六)繼續全面實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獲食品生產許可證,具備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食品小作坊100%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16類食品無證生產加工問題,基本取締城鎮和城鄉結合部的小作坊,基本消除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七)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達到GMP(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標準,全面清理保健食品企業標準。經營企業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100%。保健食品廣告審查率達到100%,違法違規廣告得到有效遏制。
(十)全面推進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建立健全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工作站,實現鄉鄉有食品安全協管員、村村有信息員,并切實發揮其作用。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每縣(區)新增3-5家試點單位。
(十一)繼續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農村食品市場安全狀況明顯好轉,食品抽檢合格率達80%以上。
四、工作任務
(一)加大對食品源頭污染的整治力度
1、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力爭年底全市各縣(區)全部組建安全檢測機構并開展檢測工作。加強全市的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無公害生產示范基地、養殖小區的建設,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工作。
2、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加強對蔬菜基地監管,定期進行蔬菜農藥殘留檢測。深入開展種植產品農藥殘留、畜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整治,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
3、加強對農藥、獸藥、種子等農資市場監管和整治,做到定期打假,嚴禁違禁藥品出售。
4、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活動。堅決查處生產經營“瘦肉精”的非法企業和窩點,遏制非法使用“瘦肉精”養豬的違法行為。
(二)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力度
1、嚴格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發證后的監管。對已發放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全面實行巡查制、回訪制、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產品定期檢驗和監督檢查制。對已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的食品小作坊增加巡查和抽查頻次,嚴格添加劑備案管理,嚴格實行限區域銷售制度。
2、加大食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力度。依法開展食品質量抽查工作,特別是加大衛生指標的抽查。加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和定期抽查檢驗,規范小作坊的生產加工行為。
3、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食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違禁物質、假包裝標識、病死畜禽、回收過期食品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重點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要堅決、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不得以罰代刑。
4、嚴格食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和食品安全標志的發放管理。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監管,確保QS標志和食品標簽的使用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凡不具備生產必備條件、產品質量無保證的企業及在監督抽查中的不合格產品必須退出市場。
5、大力開展食品生產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針對食品企業生產加工時令性強的特點,在不同時間重點開展不同種類的食品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大對食品流通領域的整治力度
1、加強對食品經營單位主體資格的監督管理。抓好食品經營的市場準入關,建立完善的退出機制。對食品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依法進行審查,對無證、無照進行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取締和查處。
2、全面開展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加大對納入整治和監管重點食品的抽查頻率和覆蓋面,重點抽查檢驗涉及人體健康和安全的項目,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在全市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大中型食品超市,建立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網點,建立農產品安全例檢制度,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檢測設備,加大對主要農副產品的安全檢測力度,及時在市場、超市公開抽查和檢測結果。
3、完善食品準入和退出制度,強化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經營行為和市場主辦單位的監管。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建立經營檔案,建立健全市場主辦單位及經營者責任制、公開承諾制和預警制等。實行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追究制度。統一規范購銷臺帳等票證的內容,把好市場準入關,違規食品不得進場銷售,已進場的要及時下架下市,并按規定銷毀。
4、開展節日期間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節”等節日市場為重點,開展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活動,確保群眾節日期間飲食安全。
(四)加大對食品消費環節的整治力度
1、繼續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擴大量化分級管理面。對于C級以下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不予發放衛生許可證,依法作出限期整改、取締和處罰。
2、積極探索和改進餐飲業衛生監管的長效制度和措施,繼續組織實施《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在餐飲業全面實施原料進貨索證、臺帳制度和現場衛生監督情況公示制度。
3、進一步做好節日期間和重大活動期間的食品衛生監督工作。全面加強監督管理,加大監督頻次,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期間的食品衛生。
(五)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及酒類流通管理
1、加強對縣城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整治。屠宰企業要全部實行機械化屠宰加工生豬,配備與常規檢驗項目相適應的檢驗設施、儀器,認真執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落實病害生豬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制度,做到生豬進廠、肉品出廠、生豬無害化處理臺帳記錄準確、齊全,實現病害肉無害化處理,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實現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2、加強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的管理。建立和改造、完善鄉鎮定點屠宰場(點),對極少數人口分散、居住偏遠、交通極為不便利且設立定點屠宰困難的鄉鎮,積極試行屠工制度。每個縣(區)的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要達到95%以上。各鄉鎮生豬定點屠宰場(點)和屠工制要準確、完整地記錄生豬來源、肉品銷售和無害化處理臺帳項目。
3、積極推進定點屠宰向牛、羊、家禽等品種延伸。市城區繼續抓好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各縣(區)全面推行牛羊的定點屠宰。
4、建立肉類市場整治常態化機制,依法打擊私屠濫宰。加大對肉類市場的稽查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加工、銷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縣(區)城區生豬定點屠宰率穩定在100%,縣城超市、餐飲店和學校等集體食堂銷售與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5、建立健全酒類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制度,大力實施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制定完善酒類流通監管措施。開展酒類專項整治,制止和查處假冒偽劣酒上市,凈化酒類市場,維護消費者利益。
(六)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1、強化對農村集貿市場和餐飲單位的食品衛生監督檢查。特別是根據農村食品流通和消費的特點,加大對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經營食品、餐飲的違法行為,以及經營摻雜使假、無生產日期、無生產企業和無產品合格證食品的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保障農村食品安全。
2、嚴厲查處農村及城鄉結合部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食品生產加工點,取締衛生條件臟、亂、差的各類小作坊。依法打擊各種使用不合格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的行為。
(七)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活動
1、整治保健食品生產環節。對轄區內所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逐一查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情況和已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的生產情況。嚴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要求進行許可審查和監督,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進行整治。
2、整治保健食品流通環節。嚴格查處夸大和虛假宣傳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保健食品;查處銷售名稱、標簽和產品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查處擅自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
3、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辦法》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秩序,嚴禁夸大功能和虛假宣傳,嚴禁療效宣傳。
4、查禁偽造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標志、標識的假冒保健食品;查禁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稱與藥品相同的食品。
(八)開展兒童食品專項整治活動
1、對全市兒童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普查。進一步完善兒童食品的準入條件,建立健全既能確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兒童食品企業發展的管理規范,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清除出市場。
2、加大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個體商店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各種制售假劣兒童食品的違法行為。
(九)全面推進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
1、進一步建立健全鄉鎮食品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完善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工作站,配齊專(兼)職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相關制度,落實創建工作經費,并將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列入政府目標考評。
2、按照《撫州市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抓好組織體系、責任體系、信息體系、信用體系、應急體系、食品檢驗檢測體系6個體系建設,加大種養植、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及餐飲消費等環節的監管。
(十)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1、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加快全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追溯、封存報告、依法銷毀、購銷臺帳、質量安全檔案、商品索證索票及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將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納入信用分類監管系統,區分守信企業、警示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等不同情況,依法實施不同監管。建立嚴重失信、制假售假食品企業“黑名單”制度,并向社會公示。
2、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的作用,引導食品行業、學會等組織制定行業行為規范和道德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建設;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檔案,實行食品質量和安全承諾制。
五、實施步驟
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和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8年5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實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開展專項整治的動員部署工作,并制定好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8年6月-11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針對當前群眾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強化監管,采取果斷措施,全面開展各種專項整治工作,高標準完成上述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三)總結驗收階段(2008年12月)。各縣(區)、金巢經濟開發區及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食品放心工程和專項整治的檢查驗收總結工作,并將總結材料于2008年12月20日前報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食品放心工程。要針對本地存在的實際問題,制訂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措施,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切實抓緊抓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切實抓好食品安全的社會輿論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各級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切實加強食品質量、安全、衛生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宣傳。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進行披露和曝光,協助執法部門懲戒犯罪,揭露丑惡,警示違規。要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形成全社會關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落實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責任。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好行政執法責任制,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依法行政,清正廉潔,秉公辦事,嚴懲行政執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和各種形式的保護傘。堅決制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及重審批、輕監管和亂審批、不作為的行為。
(四)著力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工作信息的溝通與交流,將本地、本部門有關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動態和實施食品放心工程情況及時報送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整理、及時傳遞,定期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統一由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發布。
(五)認真做好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工作。為確保食品放心工程取得實際效果,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要對開展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和綜合評價,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檢查或抽查。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對各地食品放心工程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重視、組織嚴密、措施得力、效果明顯的部門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部門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