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4部門關于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建設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實施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建設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
實施方案(試行)
為充分發揮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的引導帶動作用,進一步推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我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4部門關于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關于開展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建設活動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人民群眾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緊緊圍繞十九大提出的“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重大部署,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建設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活動,打造一批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經營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餐飲服務誠信意識不斷強化的我省餐飲服務放心消費品牌;發揮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對全省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引領帶動作用,促進我省餐飲業供給結構調整、產業健康發展。進一步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自律意識的同時,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機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促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營造安全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
在過去的3年期間開展的“全省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建設和明廚亮灶推廣”工作經驗基礎上,全省各地根據實際積極開展建設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全省每年共完成建設4個以上“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街區內一定比例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符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相關標準,下同)。在全省各地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的餐飲質量安全群體,充分發揮其引領帶動輻射作用,促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穩步提高。
三、建設標準
(一)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基本標準
1.街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相對集中,街區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相對集中的街道、村落、旅游景點餐飲服務區域、城市CBD餐飲區域等。
2.街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均應誠信守法,無無證經營現象。
3.街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且均達到B級(含B級)以上,同時,A級單位占60%以上。街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醒目位置放置量化分級等級標識。
4.街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占比達100%。
5.街區內餐飲質量安全店比例達到90%。
6.街區內連續二年以上(創建當年及上一個年度,下同)未發生確診食品安全事故。
7.街區入口處(可制作在建筑物墻上)設有清晰、醒目、美觀的“餐飲服務信息公示牌”,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街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聯系方式、企業相對位置布局圖(或門牌號)、量化分級等級、食品安全管理員、投訴舉報電話等。
8.街區入口設置的“餐飲服務信息公示牌”中合理預留位置(待驗收達標授牌后)放置“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牌。
9.街區所在地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指:監管所)工作基礎扎實,制度健全;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監管覆蓋率達100%;投訴舉報及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深入開展。
(二)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基本標準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誠信守法經營,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實施。
2.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加工操作場所布局、設施設備、加工過程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能夠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較高。
3.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大宗食品原料的可追溯率達到100%。
4.餐飲服務提供者量化分級管理評定為B級以上(含B級),并在醒目位置放置量化分級等級標識。
5.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視頻廚房”或“透明廚房”。
6.餐飲服務提供者設有“餐飲服務信息公示牌”,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許可證照、聯系方式、量化分級等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培訓證明、企業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的食品安全承諾簽字、大宗食品原料購進來源單位、食品添加劑(自制的火鍋底料、調味品、糕點、飲品等)、投訴舉報電話等。公示牌應放置于方便就餐者清晰查看的醒目位置;鼓勵采用電子化方式公示。
7.餐飲服務提供者相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到100%。
8.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按要求處理餐廚廢棄物并有相關記錄。
9.餐飲服務提供者連續二年以上(新辦單位為開辦后至建設餐飲質量安全店期間)未發生確診食品安全事故。
10.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采用并實施食品安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如:HACCP、4D、5S、5常、6T、百合花工程(“百合花”餐飲業食品安全和營養管理體系要求)、ISO等。
四、建設管理
(一)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
1.餐飲服務提供者向所在地縣級(指縣、市、區,下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或其指定的監管機構提出申請。
2.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本方案明確的建設標準(附件2)組織評定,將達到標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有關基本信息在監管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公示7日,對無異議(有異議的應及時進一步調查核實)的單位授予縣級“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并在監管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其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達到建設標準的時間等基本信息。
3.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向設區的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建設標準組織復核,對復核達標的單位有關基本信息在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公示7日,對無異議的單位授予市級“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并在市級監管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有關基本信息。
4.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向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申請“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驗收與申請“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驗收工作一并進行。
(二)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
1.由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本方案的餐飲質量安全街區標準(附件1)在自評達標的基礎上,將擬申報的“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自評情況、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暨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建設驗收申報表(附件3)、建設工作總結等向設區的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2.設區的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建設標準對該街區及全部餐飲服務提供者組織復核,復核達標后上報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3.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該街區及全部餐飲服務提供者組織開展現場驗收,對驗收達標的街區及街區內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有關基本信息在省級監管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公示7日,對無異議的,授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并授牌(標牌由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統一制作)、同時,對街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授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當地文化、餐飲特色制定“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標牌并發放,標牌內容固定為: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安徽省****局制、**年**月,樣式與字體應莊重、美觀、大方);在省級監管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該街區及餐飲質量安全店有關基本信息。
(三)鼓勵餐飲質量安全店先行申報
為鼓勵街區內基礎條件較好、積極性高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先行申報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縣、市級“餐飲質量安全店”的評定、復核工作可先行開展;“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與“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驗收工作同時開展。“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與“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具體建設標準見附件。
(四)動態管理
1.“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與“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可重新申請評定,再次評定結果符合建設標準的,按上述要求進行公示、公開,繼續使用原有標牌;再次評定結果不符合建設標準的,取消相關稱號、收回標牌并公示、公開。
2.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單位的日常監督、飛行檢查和抽檢,督促其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對發現的不符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標準的相關問題,由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督促企業及時整改達標;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處理。
3.發生因企業違反食品安全有關規定造成確診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直至其原稱號期滿,取消該街區的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直至原稱號期滿,并摘牌,在監管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公開;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街區在原有稱號期滿并間隔1年后方可再次申報。
4.“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有效期內,新進入該街區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符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標準。
五、工作要求與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
各地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堅持“四個最嚴”要求,結合實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科學規劃、細化措施,積極開展建設工作,確保建設工作保質保量、穩步推進。
(二)大膽創新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創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時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推進建設工作縱深發展。
(三)多方引導
各地要堅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加強宣傳、培訓力度,引導媒體參與建設的復核驗收評定及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建設的目的意義,進一步提高企業、公眾參與此項建設和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積極鼓勵、引導第三方社會組織為此項建設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技術等相關服務,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的自律作用,確保餐飲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提升。
(四)不斷提升
各地要以開展此項建設為契機,進一步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提升明廚亮灶、量化分級等工作的社會知曉率和影響力,充分發揮達標單位的引領性、代表性,達到典型帶動、整體提高的效果,讓達標單位及公眾從此項建設工作中切實感受到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嚴格考核
要嚴格按照標準開展評定、復核、驗收等工作;將獲得“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作為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的加分項指標。
(六)申報材料
設區的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標準組織復核,并在復核達標后及時將建設工作總結、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暨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建設驗收申報表(附件3)上報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現場驗收。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行期2年。各地建設“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的具體名稱可與本方案中的名稱不一致(如:放心街區和放心店等),但其標準必須符合本方案的相關要求;建設工作中,如國家對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量化分級管理等相關規定進行修改,本方案評定內容涉及的相關內容則自動按照新規定執行。
附件:
附件1街區評定標準.docx
附件2店評定標準.doc
附件3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暨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創建驗收申報表.docx
為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4部門關于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建設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實施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建設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
實施方案(試行)
為充分發揮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的引導帶動作用,進一步推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我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4部門關于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關于開展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建設活動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人民群眾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緊緊圍繞十九大提出的“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重大部署,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建設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活動,打造一批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經營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餐飲服務誠信意識不斷強化的我省餐飲服務放心消費品牌;發揮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對全省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引領帶動作用,促進我省餐飲業供給結構調整、產業健康發展。進一步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自律意識的同時,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機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促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營造安全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
在過去的3年期間開展的“全省小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建設和明廚亮灶推廣”工作經驗基礎上,全省各地根據實際積極開展建設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全省每年共完成建設4個以上“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街區內一定比例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符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相關標準,下同)。在全省各地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的餐飲質量安全群體,充分發揮其引領帶動輻射作用,促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穩步提高。
三、建設標準
(一)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基本標準
1.街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相對集中,街區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相對集中的街道、村落、旅游景點餐飲服務區域、城市CBD餐飲區域等。
2.街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均應誠信守法,無無證經營現象。
3.街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且均達到B級(含B級)以上,同時,A級單位占60%以上。街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醒目位置放置量化分級等級標識。
4.街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占比達100%。
5.街區內餐飲質量安全店比例達到90%。
6.街區內連續二年以上(創建當年及上一個年度,下同)未發生確診食品安全事故。
7.街區入口處(可制作在建筑物墻上)設有清晰、醒目、美觀的“餐飲服務信息公示牌”,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街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聯系方式、企業相對位置布局圖(或門牌號)、量化分級等級、食品安全管理員、投訴舉報電話等。
8.街區入口設置的“餐飲服務信息公示牌”中合理預留位置(待驗收達標授牌后)放置“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牌。
9.街區所在地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指:監管所)工作基礎扎實,制度健全;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監管覆蓋率達100%;投訴舉報及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深入開展。
(二)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基本標準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誠信守法經營,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實施。
2.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加工操作場所布局、設施設備、加工過程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能夠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較高。
3.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大宗食品原料的可追溯率達到100%。
4.餐飲服務提供者量化分級管理評定為B級以上(含B級),并在醒目位置放置量化分級等級標識。
5.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視頻廚房”或“透明廚房”。
6.餐飲服務提供者設有“餐飲服務信息公示牌”,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許可證照、聯系方式、量化分級等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培訓證明、企業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的食品安全承諾簽字、大宗食品原料購進來源單位、食品添加劑(自制的火鍋底料、調味品、糕點、飲品等)、投訴舉報電話等。公示牌應放置于方便就餐者清晰查看的醒目位置;鼓勵采用電子化方式公示。
7.餐飲服務提供者相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到100%。
8.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按要求處理餐廚廢棄物并有相關記錄。
9.餐飲服務提供者連續二年以上(新辦單位為開辦后至建設餐飲質量安全店期間)未發生確診食品安全事故。
10.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采用并實施食品安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如:HACCP、4D、5S、5常、6T、百合花工程(“百合花”餐飲業食品安全和營養管理體系要求)、ISO等。
四、建設管理
(一)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
1.餐飲服務提供者向所在地縣級(指縣、市、區,下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或其指定的監管機構提出申請。
2.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本方案明確的建設標準(附件2)組織評定,將達到標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有關基本信息在監管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公示7日,對無異議(有異議的應及時進一步調查核實)的單位授予縣級“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并在監管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其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達到建設標準的時間等基本信息。
3.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向設區的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建設標準組織復核,對復核達標的單位有關基本信息在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公示7日,對無異議的單位授予市級“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并在市級監管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有關基本信息。
4.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向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申請“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驗收與申請“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驗收工作一并進行。
(二)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
1.由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本方案的餐飲質量安全街區標準(附件1)在自評達標的基礎上,將擬申報的“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自評情況、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暨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建設驗收申報表(附件3)、建設工作總結等向設區的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2.設區的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建設標準對該街區及全部餐飲服務提供者組織復核,復核達標后上報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3.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該街區及全部餐飲服務提供者組織開展現場驗收,對驗收達標的街區及街區內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有關基本信息在省級監管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公示7日,對無異議的,授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并授牌(標牌由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統一制作)、同時,對街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授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當地文化、餐飲特色制定“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標牌并發放,標牌內容固定為: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安徽省****局制、**年**月,樣式與字體應莊重、美觀、大方);在省級監管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該街區及餐飲質量安全店有關基本信息。
(三)鼓勵餐飲質量安全店先行申報
為鼓勵街區內基礎條件較好、積極性高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先行申報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縣、市級“餐飲質量安全店”的評定、復核工作可先行開展;“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與“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驗收工作同時開展。“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與“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具體建設標準見附件。
(四)動態管理
1.“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與“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可重新申請評定,再次評定結果符合建設標準的,按上述要求進行公示、公開,繼續使用原有標牌;再次評定結果不符合建設標準的,取消相關稱號、收回標牌并公示、公開。
2.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單位的日常監督、飛行檢查和抽檢,督促其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對發現的不符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標準的相關問題,由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督促企業及時整改達標;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依法依規處理。
3.發生因企業違反食品安全有關規定造成確診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直至其原稱號期滿,取消該街區的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直至原稱號期滿,并摘牌,在監管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公開;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街區在原有稱號期滿并間隔1年后方可再次申報。
4.“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稱號有效期內,新進入該街區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符合“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標準。
五、工作要求與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
各地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堅持“四個最嚴”要求,結合實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科學規劃、細化措施,積極開展建設工作,確保建設工作保質保量、穩步推進。
(二)大膽創新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創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時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推進建設工作縱深發展。
(三)多方引導
各地要堅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加強宣傳、培訓力度,引導媒體參與建設的復核驗收評定及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建設的目的意義,進一步提高企業、公眾參與此項建設和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積極鼓勵、引導第三方社會組織為此項建設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技術等相關服務,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的自律作用,確保餐飲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提升。
(四)不斷提升
各地要以開展此項建設為契機,進一步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提升明廚亮灶、量化分級等工作的社會知曉率和影響力,充分發揮達標單位的引領性、代表性,達到典型帶動、整體提高的效果,讓達標單位及公眾從此項建設工作中切實感受到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嚴格考核
要嚴格按照標準開展評定、復核、驗收等工作;將獲得“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稱號作為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的加分項指標。
(六)申報材料
設區的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標準組織復核,并在復核達標后及時將建設工作總結、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暨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店)建設驗收申報表(附件3)上報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現場驗收。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行期2年。各地建設“安徽省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和餐飲質量安全店”的具體名稱可與本方案中的名稱不一致(如:放心街區和放心店等),但其標準必須符合本方案的相關要求;建設工作中,如國家對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量化分級管理等相關規定進行修改,本方案評定內容涉及的相關內容則自動按照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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