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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21年廣西生態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 (桂環發〔2021〕2號)

   2021-01-18 674
核心提示:各市生態環境局,廳機關各處室、專員辦,各直屬單位:現將《2021年廣西生態環境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結合工作
各市生態環境局,廳機關各處室、專員辦,各直屬單位:
 
    現將《2021年廣西生態環境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扎實做好2021年生態環境工作,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開好局、起好步。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廣西生態環境工作要點
 
    2021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開局之年,也是我區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建設美麗廣西和生態文明強區的起步之年。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扎實做好2021年生態環境工作,現提出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區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的殷切囑托,堅持新發展理念,更好統籌常態化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保優、治污、強基礎、防風險”為主線,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持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建設美麗廣西和生態文明強區,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
 
    二、主要目標
 
    以完成國家下達的生態環境約束性指標年度目標任務為底線,綜合考慮“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以及我區常態化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等多方面因素,2021年環境質量指標總體與“十三五”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在此基礎上鞏固和改善;主要污染物減排和降碳指標以實現環境質量目標為原則爭取有所下降。主要指標初步設置如下。
 
    環境空氣方面。全區設區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內,臭氧(O3)濃度力爭基本保持穩定,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94.5%,重污染天數持續下降。
 
    水環境方面。全區地表水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斷面比例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90%。
 
    海洋環境方面。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面積比例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
 
    土壤和地下水環境方面。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穩定提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保持穩定,地下水Ⅴ類水比例不增加。
 
    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全區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滿足“十四五”規劃時序進度要求。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面。全區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滿足“十四五”規劃時序進度要求。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方面。工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率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率滿足“十四五”規劃時序進度要求。
 
    核與輻射安全方面。保證全區核與輻射安全,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
 
    三、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堅持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引導、優化和倒逼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生態經濟取得新進展。
 
    (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完善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各市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構。印發廣西2021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要點,制定2021年各設區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組織編制廣西2019年省級溫室氣體清單。加強資源整合和工作協同,協同推進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開展廣西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積極參加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開展各類示范試點工作。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
 
    (二)主動服務“六穩”“六保”。服務重大項目建設。聚焦強首府戰略、“雙百雙新”、“三企入桂”、“五網建設”、大健康產業等重大項目,進一步深化環評審批“放管服”改革,推進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改革舉措制度化;按時保質完成2021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為民辦實事工程。服務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強醫療廢物、廢水等處理處置日常環境監管和技術指導,提升醫療廢物處置單位運行管理水平;疫情防控所需項目特事特辦。服務企業綠色發展。持續深化“幫企減污”,幫扶生態鋁、赤泥、錳渣等重點領域減污。落細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企業實行“守法不擾、違法嚴懲”差異化監管。嚴格執行企業持證按證排污制度,推進“一證式”管理,完成南寧市、河池市等固定污染源“一證掃碼”智能試點。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信息“雙公示”,配合落實綠色信貸政策。加強聯系服務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協調解決民營企業困難。
 
    (三)努力推動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加快“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落地應用,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深入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進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綠色化改造。引導扶持環保產業發展,重點支持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氧污染防治、大宗固廢利用處置等關鍵技術和工藝設備的研究開發和應用。充分發揮生態優勢,推動農業、旅游、康養、文化等與生態優勢融合發展。發揮生態環境引導作用,持續推動產業、能源、運輸、用地和農業投入等結構調整,從源頭防治環境污染。
 
    (四)統籌推進重點區域綠色發展。落實“南向、北聯、東融、西合”全方位開放發展戰略,持續推進環境合作。協調推進粵桂兩省區九洲江流域第三輪生態補償試點,建立完善與粵港澳大灣區,以及云南、貴州、湖南等省水環境共治共享和環境應急聯動機制。穩步推進北部灣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治理、應急協同機制建設。做好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估,配合落實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政策。配合推進區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試點工作。以環評審批為抓手,加強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配合組織2021年中國—東盟環境合作論壇。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打造污染防治攻堅戰升級版。
 
    (五)協同管控,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提升行動。一是突出抓好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治理,持續抓好以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稈禁燒為重點的“春季攻堅行動”、以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為重點的“夏季攻堅行動”、以工地揚塵治理和甘蔗葉禁燒等大氣面源污染治理為重點的秋冬季攻堅行動。二是著力于城市環境管理,持續抓好城市揚塵綜合治理、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工作;著力于城郊環境綜合整治,加大秸稈禁燒管控工作;著力于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加大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和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力度,推進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三是技術服務到位、監測預警到位、應對措施到位、督查監管到位,進一步深化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措施,細化應急減排清單,擴大績效分級范圍,加強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組織指導各地根據不同時段的污染特征,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執法。
 
    (六)分類施策,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鞏固水污染防治成果,通過加強技術供給、信息供給、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將水環境治理由治標向標本兼治、從末端向全過程控制轉變。具體抓好玉林市、欽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梧州市、百色市、崇左市7個重點區域,漓江、南流江、九洲江、欽江、北流河、義昌江、下雷河、東安江等重點流域及7條入海河流的水環境綜合整治,提升水環境質量。進一步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管理,確保飲用水安全。完成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考核目標和36個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考核目標任務。
 
    (七)陸海統籌,保持海水質量優良。一是大力推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繼續開展入海排污口綜合治理,督促污染防治責任單位確保入海排污口尾水穩定達標排放;持續推進茅尾海、廉州灣和防城港東灣等重點海灣整治,確保達到年度考核目標。二是全面提升海洋生態環境綜合監管能力,完善各涉海部門海洋執法、海洋環境監測協同聯動機制,推動北欽防生態環境保護一體化建設;積極做好海洋和海岸工程環評審批指導與服務,助力北部灣經濟發展。三是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從環境質量、生物生態、親??臻g、環境安全四方面,推進“水清灘凈、岸綠灣美、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建設。
 
    (八)風險管控,推進土壤污染防治行動。推進《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頒布實施。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集成與上報。嚴格農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總結推廣河池市、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經驗,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建設。開展“雙源”調查(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和重點污染源),推進化工園區、危險廢物填埋場等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篩選有條件的村屯,建設一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明確地下水點位考核目標,加強監測,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
 
    (九)強化管理,提升固廢危廢利用處置和重金屬污染防治能力。落實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及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實施方案,提升固廢危廢信息化監管能力、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和固體廢物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加大赤泥、錳渣等大宗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和科研攻關力度,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強化涉重金屬源頭防控,持續開展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推進轄區內整治清單問題整改。
 
    (十)加強生態保護監管,維護自然生態環境安全。推進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實施,做好迎接國家驗收準備。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建立運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完成2015—2020年廣西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核查以及“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加強生態示范創建,組織申報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推進廣西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評定工作,開展廣西生態省(區)建設成效評估。推動并完成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年度工作任務。
 
    (十一)防控環境風險,牢守環境安全底線。排查、督促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健全環境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環境應急虛擬物資庫,推廣“南陽實踐”,指導有關市縣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河流及重要河流“一河一策一圖”試點工作,與粵湘滇黔4省簽訂跨?。▍^)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合作協議,科學有效應對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完善自治區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核與輻射事故應急管理,舉辦防城港核電廠第二次核應急場內外聯合演習。加強核技術利用單位風險隱患排查,深入實施“三年行動”。強化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安全監管。加強輻射環境監測網絡運行管理,持續開展重點核與輻射設施監督性監測。
 
    五、系統謀劃“十四五”廣西生態環境保護
 
    對標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以及自治區黨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編制好廣西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
 
    (十二)編制實施廣西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以“保優、治污、強基礎、防風險”為主線,加快編制廣西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謀劃“十四五”廣西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指標、重點任務和“三個重大”,加強與國家相關規劃銜接,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修改完善并報批印發后組織實施。
 
    (十三)編制實施各專項規劃。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協調推進編制我區“十四五”大氣、重點流域、海洋、土壤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核安全與輻射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等方面專項規劃,形成以綜合規劃為統領、各專項規劃為支撐的規劃體系。
 
    (十四)編制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路線圖、時間表和具體措施。部署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提出率先達峰目標,將達峰行動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動重點行業提出達峰目標和行動方案。
 
    六、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夯實生態環境保護保障基礎,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十五)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完善督察整改調度、盯辦、督辦機制,全力推進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及時完成問題銷號,加快全區第一輪生態環境問題清單“清零”。汲取中鋁廣西稀土公司經驗教訓,對已完成整改及銷號問題不定期開展“回頭看”抽查檢查,防止問題反彈;其中,防城港市江平鎮污水處理廠要實現達標排放,江平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要開工建設;貴港、欽州等工業廢渣處置、梧州岑溪市稀土開發污染問題整改,梧州北山水廠、富民水廠飲用水水源地取水點上移等要加快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北部灣沿海紅樹林保護成效要持續鞏固等等。加強督察制度建設,完善自治區級督察體系。做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對我區督察配合工作。推動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做好國家對自治區、自治區對設區市的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有關工作。
 
    (十六)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的重要批示精神,制作《2020年廣西生態環境工作紀實》等一批環保專題片,持續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創建工作。進一步提升新聞宣傳效果,健全輿情應對機制。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引導、支持和培育力度,繼續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積極推進信訪投訴工作機制改革,建立上下互動、規范統一的解決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工作機制。落實平安廣西建設各項任務。
 
    (十七)健全生態環境治理監管體系。強化科技支撐,優化升級移動執法等信息化系統,打造生態環境執法“智慧眼”。全面落實統一著裝和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配齊執法裝備,落實執法執勤用車。出臺廣西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和評價辦法,建設環境執法人員培訓基地,健全執法監測工作機制,探索建立第三方輔助執法機制。落實現場檢查計劃、“雙隨機、一公開”、“三項制度”、正面清單、區域交叉檢查、環境信訪有獎舉報等制度,加強環評與排污許可事后監管工作,開展環境風險較大行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和自主驗收執法檢查、沿海和內河散貨碼頭監管執法等專項行動,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強化監測能力建設,推進構建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互聯共享的全區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組織做好各生態環境要素、重點污染源、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等監測與評價,推進全區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一體化建設和管理系統上線運行。
 
    (十八)健全生態環境治理法律政策體系。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持續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重要案件辦理。積極配合自治區人大做好《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制訂,爭取《廣西壯族自治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輻射環境安全條例》列入2021年立法計劃。推進地方環境標準的制定,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實施并完善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等制度。
 
    (十九)強化生態環境治理支撐保障。扎實做好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為生態環境管理決策與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組織實施復合污染協同控制科技攻關研究。落實生態環境統計改革要求,依法依規做好生態環境統計工作,保障生態環境統計數據“真”“準”“全”。探索建設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平臺,持續開展生態環境數據治理,推進信息系統協同整合與數據資源共享共用,加固網絡安全防控體系。
 
    七、全面加強黨的建設
 
    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協同推進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十)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開展紀念建黨100周年系列活動,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實里走,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十一)持續強化黨建引領。全面系統謀劃“十四五”黨建工作任務,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持續深入開展學習培訓活動。大力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行“支部行動學習法”,強化基層黨組織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推動支部建設“走在前”。推動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強“一對一”幫扶力量,確保貧困戶穩定脫貧、貧困村集體經濟持續增長、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成效明顯。
 
    (二十二)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層層傳導責任,進一步強化各支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深化以案為鑒、以案促改。扎實開展政治巡視,強化政治監督,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二十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全面加強生態環境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年輕干部培養鍛煉力度,建設高素質生態環境保護干部人才隊伍,持續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注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培養鍛煉干部、在急難險重任務中歷練考驗干部、在工作實踐的先鋒模范中甄別遴選干部,加快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
 
    附件:廣西2021年生態環境工作要點責任分工表
 
    附件
 
    廣西2021年生態環境工作要點責任分工表

項目

重點任務

主要內容

責任單位

一、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1.完善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各市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構。

2.印發廣西2021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要點,制定2021年各設區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

3.組織編制廣西2019年省級溫室氣體清單。

4.加強資源整合和工作協同,協同推進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開展廣西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5.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積極參加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開展各類示范試點工作。

6.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

應對氣候變化與區域合作處(應對氣候變化中心)、大氣環境處,自治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

(二)主動服務“六穩”“六保”

1.服務重大項目建設。聚焦強首府戰略、“雙百雙新”、“三企入桂”、“五網建設”、大健康產業等重大項目,進一步深化環評審批“放管服”改革,推進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改革舉措制度化;按時保質完成2021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為民辦實事工程。

2.服務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強醫療廢物、廢水等處理處置日常環境監管和技術指導,提升醫療廢物處置單位運行管理水平;疫情防控所需項目特事特辦。

3.服務企業綠色發展。持續深化“幫企減污”,幫扶生態鋁、赤泥、錳渣等重點領域減污。落細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企業實行“守法不擾、違法嚴懲”差異化監管。嚴格執行企業持證按證排污制度,推進“一證式”管理,完成南寧市、河池市等固定污染源“一證掃碼”智能試點。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信息“雙公示”,配合落實綠色信貸政策。加強聯系服務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協調解決民營企業困難。

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處、科技與財務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中心)、綜合處

(三)努力推動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

1.加快“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落地應用,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2.深入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進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綠色化改造。

3.引導扶持環保產業發展,重點支持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氧污染防治、大宗固廢利用處置等關鍵技術和工藝設備的研究開發和應用。

4.充分發揮生態優勢,推動農業、旅游、康養、文化等與生態優勢融合發展。

5.發揮生態環境引導作用,持續推動產業、能源、運輸、用地和農業投入等結構調整,從源頭防治環境污染。

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科技與財務處、自然生態保護處,相關處室單位

(四)統籌推進重點區域綠色發展

1.落實“南向、北聯、東融、西合”全方位開放發展戰略,持續推進環境合作。

2.協調推進粵桂兩省區九洲江流域第三輪生態補償試點,建立完善與粵港澳大灣區,以及云南、貴州、湖南等省水環境共治共享和環境應急聯動機制。

3.穩步推進北部灣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治理、應急協同機制建設。

4.做好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估,配合落實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政策。

5.配合推進區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試點工作。

6.以環評審批為抓手,加強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7.配合組織2021年中國—東盟環境合作論壇。

應對氣候變化與區域合作處(應對氣候變化中心)、水生態環境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中心)、海洋生態環境處、生態環境監測與應急處,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科技與財務處、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五)協同管控,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提升行動

1.突出抓好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治理,持續抓好以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稈禁燒為重點的“春季攻堅行動”、以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為重點的“夏季攻堅行動”、以工地揚塵治理和甘蔗葉禁燒等大氣面源污染治理為重點的秋冬季攻堅行動。

2.著力于城市環境管理,持續抓好城市揚塵綜合治理、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工作;著力于城郊環境綜合整治,加大秸稈禁燒管控工作;著力于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加大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和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力度,推進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3.技術服務到位、監測預警到位、應對措施到位、督查監管到位,進一步深化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措施,細化應急減排清單,擴大績效分級范圍,加強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組織指導各地根據不同時段的污染特征,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執法。

大氣環境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中心),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六)分類施策,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1.鞏固水污染防治成果,通過加強技術供給、信息供給、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將水環境治理由治標向標本兼治、從末端向全過程控制轉變。

2.具體抓好玉林市、欽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梧州市、百色市、崇左市7個重點區域,漓江、南流江、九洲江、欽江、北流河、義昌江、下雷河、東安江等重點流域及7條入海河流的水環境綜合整治,提升水環境質量。

3.進一步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管理,確保飲用水安全。完成115個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考核目標和36個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考核目標任務。

水生態環境處

(七)陸海統籌,保持海水質量優良

1.大力推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繼續開展入海排污口綜合治理,督促污染防治責任單位確保入海排污口尾水穩定達標排放;持續推進茅尾海、廉州灣和防城港東灣等重點海灣整治,確保達到年度考核目標。

2.全面提升海洋生態環境綜合監管能力,完善各涉海部門海洋執法、海洋環境監測協同聯動機制,推進北欽防生態環境保護一體化建設;積極做好海洋和海岸工程環評審批指導與服務,助力北部灣經濟發展。

3.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從環境質量、生物生態、親海空間、環境安全四方面,推進“水清灘凈、岸綠灣美、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建設。

海洋生態環境處、水生態環境處,自治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

(八)風險管控,推進土壤污染防治行動

1.推進《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頒布實施。

2.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集成與上報。

3.嚴格農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總結推廣河池市、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經驗,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建設。

4.開展“雙源”調查(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和重點污染源),推進化工園區、危險廢物填埋場等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5.篩選有條件的村屯,建設一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

6.明確地下水點位考核目標,加強監測,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

土壤生態環境處、科技與財務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生態環境監測與應急處、水生態環境處,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九)強化管理,提升固廢危廢利用處置和重金屬污染防治能力

1.落實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及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實施方案,提升固廢危廢信息化監管能力、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和固體廢物環境風險防范能力。

2.加大赤泥、錳渣等大宗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和科研攻關力度,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3.強化涉重金屬源頭防控,持續開展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推進轄區內整治清單問題整改。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土壤生態環境處、科技與財務處,自治區環境信息中心

(十)加強生態保護監管,維護自然生態環境安全

1.推進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實施,做好迎接國家驗收準備。

2.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建立運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

3.完成2015—2020年廣西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

4.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核查以及“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

5.加強生態示范創建,組織申報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推進廣西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評定工作,開展廣西生態省(區)建設成效評估。

6.推動并完成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年度工作任務。

自然生態保護處

(十一)防控環境風險,牢守環境安全底線

1.排查、督促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健全環境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環境應急虛擬物資庫,推廣“南陽實踐”,指導有關市縣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河流及重要河流“一河一策一圖”試點工作,與粵湘滇黔4省簽訂跨?。▍^)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合作協議,科學有效應對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2.建立完善自治區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核與輻射事故應急管理,舉辦防城港核電廠第二次核應急場內外聯合演習。

3.加強核技術利用單位風險隱患排查,深入實施“三年行動”。

4.強化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安全監管。

5.加強輻射環境監測網絡運行管理,持續開展重點核與輻射設施監督性監測。

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中心)、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處

三、系統謀劃“十四五”廣西生態環境保護

(十二)編制實施廣西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以“保優、治污、強基礎、防風險”為主線,加快編制廣西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謀劃“十四五”廣西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指標、重點任務和“三個重大”,加強與國家相關規劃銜接,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修改完善并報批印發后組織實施。

綜合處,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相關處室單位

(十三)編制實施各專項規劃

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協調推進編制我區“十四五”大氣、重點流域、海洋、土壤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核安全與輻射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等方面專項規劃,形成以綜合規劃為統領、各專項規劃為支撐的規劃體系。

土壤生態環境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處、水生態環境處、大氣環境處、海洋生態環境處、應對氣候變化與區域合作處(應對氣候變化中心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十四)編制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

1.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路線圖、時間表和具體措施。

2.部署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提出率先達峰目標,將達峰行動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3.推動重點行業提出達峰目標和行動方案。

應對氣候變化與區域合作處(應對氣候變化中心 )

四、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十五)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

1.完善督察整改調度、盯辦、督辦機制,全力推進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及時完成問題銷號,加快全區第一輪生態環境問題清單“清零”。

2.汲取中鋁廣西稀土公司經驗教訓,對已完成整改及銷號問題不定期開展“回頭看”抽查檢查,防止問題反彈;其中,防城港市江平鎮污水處理廠要實現達標排放,江平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要開工建設;貴港、欽州等工業廢渣處置、梧州岑溪市稀土開發污染問題整改,梧州北山水廠、富民水廠飲用水水源地取水點上移等要加快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北部灣沿海紅樹林保護成效要持續鞏固等等。

3.加強督察制度建設,完善自治區級督察體系。

4.做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對我區督察配合工作。

5.推動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做好國家對自治區、自治區對設區市的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有關工作。

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中心)

(十六)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1.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的重要批示精神,制作《2020年廣西生態環境工作紀實》等一批環保專題片,持續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創建工作。

2.進一步提升新聞宣傳效果,健全輿情應對機制。

3.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引導、支持和培育力度,繼續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

4.積極推進信訪投訴工作機制改革,建立上下互動、規范統一的解決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工作機制。

5.落實平安廣西建設各項任務。

自治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中心)

(十七)健全生態環境治理監管體系

1.強化科技支撐,優化升級移動執法等信息化系統,打造生態環境執法“智慧眼”。

2.全面落實統一著裝和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配齊執法裝備,落實執法執勤用車。

3.出臺廣西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和評價辦法,建設環境執法人員培訓基地,健全執法監測工作機制,探索建立第三方輔助執法機制。

4.落實現場檢查計劃、“雙隨機、一公開”、“三項制度”、正面清單、區域交叉檢查、環境信訪有獎舉報等制度,加強環評與排污許可事后監管工作,開展環境風險較大行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和自主驗收執法檢查、沿海和內河散貨碼頭監管執法等專項行動,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

5.強化監測能力建設,推進構建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互聯共享的全區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組織做好各生態環境要素、重點污染源、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等監測與評價,推進全區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一體化建設和管理系統上線運行。

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中心)、生態環境監測與應急處,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

(十八)健全生態環境治理法律政策體系

1.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持續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重要案件辦理。

2.積極配合自治區人大做好《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制訂,爭取《廣西壯族自治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輻射環境安全條例》列入2021年立法計劃。

3.推進地方環境標準的制定,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戰。

4.推動實施并完善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等制度。

法規與標準處、土壤生態環境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中心)、綜合處、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十九)強化生態環境治理支撐保障

1.扎實做好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為生態環境管理決策與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2.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組織實施復合污染協同控制科技攻關研究。

3.落實生態環境統計改革要求,依法依規做好生態環境統計工作,保障生態環境統計數據“真”“準”“全”。

4.探索建設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平臺,持續開展生態環境數據治理,推進信息系統協同整合與數據資源共享共用,加固網絡安全防控體系。

綜合處、科技與財務處、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環境信息中心

五、全面加強黨的建設

(二十)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

開展紀念建黨100周年系列活動,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實里走,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

(二十一)持續強化黨建引領

1.全面系統謀劃“十四五”黨建工作任務,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持續深入開展學習培訓活動。

2.大力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行支部“行動學習法”,強化基層黨組織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推動支部建設“走在前”。

3.推動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強“一對一”幫扶力量,確保貧困戶穩定脫貧、貧困村集體經濟持續增長、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成效明顯。

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綜合處,自治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相關處室單位

(二十二)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1.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層層傳導責任,進一步強化各支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

2.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深化以案為鑒、以案促改。扎實開展政治巡視,強化政治監督,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駐廳紀檢監察組,相關處室單位

(二十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

1.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全面加強生態環境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年輕干部培養鍛煉力度,建設高素質生態環境保護干部人才隊伍,持續激發干部隊伍活力。

2.注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培養鍛煉干部、在急難險重任務中歷練考驗干部、在工作實踐的先鋒模范中甄別遴選干部,加快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

人事處


注:1.各專員辦、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落實的工作,分別由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生態環境監測與應急處會同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統籌。

    2.各責任單位根據職責推進相關工作。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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