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含濟南高新區、南部山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市局有關處室,局屬有關單位:
2021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兩節”)即將來臨,為保證“兩節”期間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讓廣大居民吃上放心的農畜產品,營造“安全、放心、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決定從2020年12月中旬到2021年2月中旬,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堅持檢(監)打聯動,加強檢測和監管、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為做好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圍繞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利劍”行動中發現、媒體曝光、省里通報以及各級監測出的問題,針對“兩節”期間農產品安全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薄弱環節,著力消除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規范農產品及投入品生產經營行為,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務
(一)農藥及農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生姜、大蔥、黃瓜、草莓等我市優勢產品和芹菜、韭菜等隱患產品為重點,加強農藥銷售管理及使用指導,防控農藥殘留超標。
主要措施:一是加強事后監督管理。將經許可的農藥經營者逐步納入農資監管平臺,建立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二是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加強農藥產品質量監管,堅決打擊違規添加隱形農藥成分、制售假劣農藥的違法行為。三是嚴格落實制度規定。落實全域禁止銷售和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規定和限用農藥專柜經營、實名購買制度。四是加強技術指導。通過舉辦培訓班、科技下鄉、到田間地頭等多種方式宣傳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用藥。五是嚴查違法行為。加大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嚴格落實檢(監)打聯動機制,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責任單位:農業生產資料與投入品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菜籃子工程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植物保護站、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區縣農業農村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二)“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育肥豬、肉牛、肉羊養殖場(戶)為重點,對養殖、運輸、交易、屠宰環節,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以中小規模養殖場(戶)重點,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瘦肉精”監督檢查。二是采取“雙隨機”飛行檢查方式,在牛羊養殖主產區進行“瘦肉精”拉網式監測抽查,嚴查違規添加使用。三是落實好檢打聯動、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對發現的違法線索及時跟蹤、追溯和查處,持續保持“瘦肉精”整治高壓態勢。(責任單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飼料獸藥管理處、動物防疫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區縣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三)獸用抗菌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企業、畜禽規模養殖場和禽蛋中違規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獸藥中非法添加、不按規定標注獸用處方藥標識、將原料藥銷售給養殖者、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藥、產蛋期不按規定用藥、不執行休藥期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嚴格核查獸用抗菌藥原料和質量檢驗情況,嚴肅查處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二是嚴格落實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嚴格督導落實安全用藥管理制度,嚴肅查處使用原料藥、假獸藥等違法行為。三是開展蛋禽用藥專項檢查,強化殘留檢測,督促落實蛋禽用藥要求,依法嚴查未遵守休藥期規定、產蛋期違規用藥、禽蛋獸藥殘留檢測超標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飼料獸藥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區縣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四)生豬屠宰監管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和多發區為重點,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嚴厲打擊生豬屠宰領域違法行為。二是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開展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活動,堅決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屠宰場點。三是推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活動,發揮典型引領,促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四是督促生豬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動物衛生防疫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區縣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五)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整治重點:以草魚、鯉魚、鰱鳙等水產品為重點品種,以水產品養殖企業(場、戶)、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為重點單位,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在重點養殖品種主產區,對養殖場進行摸底,督促落實水產養殖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建立完善養殖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等檔案,推進行業自律。督促水產品養殖企業(場、戶)強化內部質量控制,采取標準化、自檢等質量控制措施,提高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二是強化教育培訓和技術指導。加強水產養殖安全用藥技術指導,引導養殖企業(場、戶)科學、合理、安全用藥。三是加強責任落實。組織開展水產養殖用藥情況執法檢查,指導檢查水產養殖生產記錄、水產養殖用藥記錄和銷售產品標簽制度落實情況,嚴厲打擊水產養殖者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藥物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質的行為。積極推進檢打聯動,確保陽性樣品生產單位的執法查處率達到100%。(責任單位:漁業與漁政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區縣農業農村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六)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嚴格奶站和運輸車監管,嚴查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違法添加,規范收購市場秩序,提高質量安全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加大奶站和運輸車監管力度,規范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市場秩序,推進奶站和運輸車標準化建設與管理。二是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與執法,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加大生鮮乳監督抽查力度,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隱患排查。三是采用多種方式對養殖場、奶站、運輸車進行抽查,打擊非法收購運輸、非法添加及擾亂生鮮乳收購秩序行為。四是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信息核查,進一步規范生鮮乳收購運輸的信息化、精準化管理。(責任單位:畜牧業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區縣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三、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自2020年12月中旬開始,至2021年2月中旬結束。2021年2月20日前各區縣將工作總結報送市局各牽頭單位。
四、有關要求
(一)突出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雙節”期間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認識,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各區縣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檢查、監測和執法方案,明確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確定時間進度,確保整治工作扎實開展。
(二)強化問題發現查處。要充分利用巡查檢查、監督抽查、暗查暗訪、投訴舉報等監督手段,積極發現問題隱患。實行問題發現查處臺賬制度,各牽頭單位和區縣定期報送問題發現、查處的進展情況,堅決做到查不深、查不實、查不到位的不放過,解決一個、銷號一個。
(三)狠抓執法辦案。要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警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對于案件追查過程中不予配合的生產經營主體,要納入信用管理。
(四)加強協調聯動。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要樹立一盤棋思想,打破上下級壁壘、部門間壁壘,強化合作,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合辦案協作機制。系統內執法監管與行業管理部門要相互協作,監管、檢測和執法工作要加強統籌,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全面兼顧,上下聯動,協調推進,形成工作合力。
(五)做好應急處置。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力度,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切實提高應急能力。“兩節”期間安排好值班人員,落實崗位責任,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防范和應急準備。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投訴舉報,要加強對各類輿情信息的動態監測預警,對發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做到第一時間掌握情況,第一時間上報信息,第一時間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將各種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態蔓延。對應急處置不力、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致使事態蔓延、擴大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六)加強媒體宣傳。“兩節”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宣傳媒體,通過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消費知識,增強社會公眾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能力,促進安全優質農產品生產銷售,努力營造安全生產、安全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保障“兩節”期間城鄉居民飲食安全。
附件:2021年“雙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問題發現查處臺賬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2021年“雙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問題發現查處臺賬
2021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兩節”)即將來臨,為保證“兩節”期間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讓廣大居民吃上放心的農畜產品,營造“安全、放心、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決定從2020年12月中旬到2021年2月中旬,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堅持檢(監)打聯動,加強檢測和監管、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為做好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圍繞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利劍”行動中發現、媒體曝光、省里通報以及各級監測出的問題,針對“兩節”期間農產品安全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薄弱環節,著力消除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規范農產品及投入品生產經營行為,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務
(一)農藥及農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生姜、大蔥、黃瓜、草莓等我市優勢產品和芹菜、韭菜等隱患產品為重點,加強農藥銷售管理及使用指導,防控農藥殘留超標。
主要措施:一是加強事后監督管理。將經許可的農藥經營者逐步納入農資監管平臺,建立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二是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加強農藥產品質量監管,堅決打擊違規添加隱形農藥成分、制售假劣農藥的違法行為。三是嚴格落實制度規定。落實全域禁止銷售和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規定和限用農藥專柜經營、實名購買制度。四是加強技術指導。通過舉辦培訓班、科技下鄉、到田間地頭等多種方式宣傳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用藥。五是嚴查違法行為。加大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嚴格落實檢(監)打聯動機制,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責任單位:農業生產資料與投入品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菜籃子工程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植物保護站、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區縣農業農村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二)“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育肥豬、肉牛、肉羊養殖場(戶)為重點,對養殖、運輸、交易、屠宰環節,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以中小規模養殖場(戶)重點,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瘦肉精”監督檢查。二是采取“雙隨機”飛行檢查方式,在牛羊養殖主產區進行“瘦肉精”拉網式監測抽查,嚴查違規添加使用。三是落實好檢打聯動、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對發現的違法線索及時跟蹤、追溯和查處,持續保持“瘦肉精”整治高壓態勢。(責任單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飼料獸藥管理處、動物防疫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區縣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三)獸用抗菌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企業、畜禽規模養殖場和禽蛋中違規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獸藥中非法添加、不按規定標注獸用處方藥標識、將原料藥銷售給養殖者、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藥、產蛋期不按規定用藥、不執行休藥期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嚴格核查獸用抗菌藥原料和質量檢驗情況,嚴肅查處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二是嚴格落實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嚴格督導落實安全用藥管理制度,嚴肅查處使用原料藥、假獸藥等違法行為。三是開展蛋禽用藥專項檢查,強化殘留檢測,督促落實蛋禽用藥要求,依法嚴查未遵守休藥期規定、產蛋期違規用藥、禽蛋獸藥殘留檢測超標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飼料獸藥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區縣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四)生豬屠宰監管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和多發區為重點,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嚴厲打擊生豬屠宰領域違法行為。二是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開展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活動,堅決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屠宰場點。三是推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活動,發揮典型引領,促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四是督促生豬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動物衛生防疫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區縣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五)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整治重點:以草魚、鯉魚、鰱鳙等水產品為重點品種,以水產品養殖企業(場、戶)、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為重點單位,開展水產品專項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在重點養殖品種主產區,對養殖場進行摸底,督促落實水產養殖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建立完善養殖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等檔案,推進行業自律。督促水產品養殖企業(場、戶)強化內部質量控制,采取標準化、自檢等質量控制措施,提高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二是強化教育培訓和技術指導。加強水產養殖安全用藥技術指導,引導養殖企業(場、戶)科學、合理、安全用藥。三是加強責任落實。組織開展水產養殖用藥情況執法檢查,指導檢查水產養殖生產記錄、水產養殖用藥記錄和銷售產品標簽制度落實情況,嚴厲打擊水產養殖者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藥物等違禁藥物和非法添加物質的行為。積極推進檢打聯動,確保陽性樣品生產單位的執法查處率達到100%。(責任單位:漁業與漁政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區縣農業農村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六)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嚴格奶站和運輸車監管,嚴查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違法添加,規范收購市場秩序,提高質量安全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加大奶站和運輸車監管力度,規范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市場秩序,推進奶站和運輸車標準化建設與管理。二是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與執法,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加大生鮮乳監督抽查力度,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隱患排查。三是采用多種方式對養殖場、奶站、運輸車進行抽查,打擊非法收購運輸、非法添加及擾亂生鮮乳收購秩序行為。四是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信息核查,進一步規范生鮮乳收購運輸的信息化、精準化管理。(責任單位:畜牧業管理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區縣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三、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自2020年12月中旬開始,至2021年2月中旬結束。2021年2月20日前各區縣將工作總結報送市局各牽頭單位。
四、有關要求
(一)突出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雙節”期間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認識,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各區縣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檢查、監測和執法方案,明確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確定時間進度,確保整治工作扎實開展。
(二)強化問題發現查處。要充分利用巡查檢查、監督抽查、暗查暗訪、投訴舉報等監督手段,積極發現問題隱患。實行問題發現查處臺賬制度,各牽頭單位和區縣定期報送問題發現、查處的進展情況,堅決做到查不深、查不實、查不到位的不放過,解決一個、銷號一個。
(三)狠抓執法辦案。要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警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對于案件追查過程中不予配合的生產經營主體,要納入信用管理。
(四)加強協調聯動。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畜牧獸醫部門、綜合執法部門要樹立一盤棋思想,打破上下級壁壘、部門間壁壘,強化合作,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合辦案協作機制。系統內執法監管與行業管理部門要相互協作,監管、檢測和執法工作要加強統籌,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全面兼顧,上下聯動,協調推進,形成工作合力。
(五)做好應急處置。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力度,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切實提高應急能力。“兩節”期間安排好值班人員,落實崗位責任,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防范和應急準備。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投訴舉報,要加強對各類輿情信息的動態監測預警,對發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做到第一時間掌握情況,第一時間上報信息,第一時間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將各種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態蔓延。對應急處置不力、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致使事態蔓延、擴大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六)加強媒體宣傳。“兩節”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宣傳媒體,通過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消費知識,增強社會公眾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能力,促進安全優質農產品生產銷售,努力營造安全生產、安全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保障“兩節”期間城鄉居民飲食安全。
附件:2021年“雙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問題發現查處臺賬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2021年“雙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問題發現查處臺賬
填報單位(蓋章):
編號 | 發現問題 | 發現時間 | 發現方式 | 查處進展情況 | 是否移送司法 | 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公檢法查處情況 | 是否銷號 |
說明:1.此臺賬2021年1月5日、19日、2月5日報送。
2.此表問題編號固定,每次報送前按照最新情況更新后整體報送。
3.問題銷號標準:不涉嫌犯罪的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出行政處罰后,可以銷號;涉嫌犯罪的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出行政處罰后移送司法機關并確認接收的,可以銷號,但要跟進關注并填報公檢法的查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