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實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現就做好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1.自2020年12月25日起,全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應用“青海省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系統”(簡稱“青冷鏈”),并完成主體用戶注冊,如實填寫并上傳進口冷鏈食品的品種、規格、批次、數量、產地、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等相關信息。
2.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應當在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和食品購銷憑證顯著位置打印加貼“青冷鏈”自動生成的“追溯碼”,實行亮碼銷售。消費者在購買進口冷鏈食品時,可掃碼實時查詢產品信息。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貯運、加工、銷售未加貼青冷鏈電子“追溯碼”的進口冷鏈食品。
3.食品生產、銷售、餐飲和冷庫單位在采購、運輸、貯存、銷售進口冷凍冷藏水產品、畜禽肉等產品時,必須查驗、留存“三證一碼”(即: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和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碼”。)
4.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采購、運輸、儲存、銷售進口冷鏈產品時,對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貯存和銷售。儲存、運輸、經營等各環節實行專人裝卸搬運,并嚴格做好個人防護。
5.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引導我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規范使用“青冷鏈”,及時上傳相關信息,確保“青冷鏈”有效運轉。
6.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可直接使用手機應用商城下載“青冷鏈”APP(只支持安卓系統),也可通過青海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快速下載。“青冷鏈”提供24小時技術支持服務,如有需要可撥打服務熱線15500534113咨詢。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1.自2020年12月25日起,全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應用“青海省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系統”(簡稱“青冷鏈”),并完成主體用戶注冊,如實填寫并上傳進口冷鏈食品的品種、規格、批次、數量、產地、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等相關信息。
2.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應當在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和食品購銷憑證顯著位置打印加貼“青冷鏈”自動生成的“追溯碼”,實行亮碼銷售。消費者在購買進口冷鏈食品時,可掃碼實時查詢產品信息。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貯運、加工、銷售未加貼青冷鏈電子“追溯碼”的進口冷鏈食品。
3.食品生產、銷售、餐飲和冷庫單位在采購、運輸、貯存、銷售進口冷凍冷藏水產品、畜禽肉等產品時,必須查驗、留存“三證一碼”(即: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和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碼”。)
4.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采購、運輸、儲存、銷售進口冷鏈產品時,對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貯存和銷售。儲存、運輸、經營等各環節實行專人裝卸搬運,并嚴格做好個人防護。
5.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引導我省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規范使用“青冷鏈”,及時上傳相關信息,確保“青冷鏈”有效運轉。
6.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可直接使用手機應用商城下載“青冷鏈”APP(只支持安卓系統),也可通過青海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快速下載。“青冷鏈”提供24小時技術支持服務,如有需要可撥打服務熱線15500534113咨詢。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