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健康委監督所、市化工職業病防治院、上海化學工業區醫療中心,有關單位:
現將《2021年上海市職業健康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上海市職業健康工作要點
2021年,本市職業健康工作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理念,深化健康上海建設,緊緊圍繞衛生健康工作中心任務,以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實施職業病防治項目和持續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為主線,強化法制建設、監督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基礎工作,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推進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
啟動本市“職業健康管理服務平臺”二期建設,將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相關業務通過信息化平臺有機整合,基本建成本市職業健康“一張網”和省級“職業健康大平臺”。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醫保、司法、工會等部門扎實推進職業健康“一件事”全面落地,重點解決以往企業和勞動者了解政策進多網、申請登陸多系統、辦事跑多部門等問題,提供職業健康“一站式”精準服務。初步構建職業健康閉環式管理服務體系和對職業病病人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的職業健康“數字化治理”新范式,直接惠企便民和提高職業健康現代化治理效能。
二、探索開展長三角區域職業健康全面合作
堅持服務大局、風險共治、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探索建立滬蘇浙皖“三省一市”職業健康管理合作機制;啟動長三角共同發布自由裁量基準、長三角職業健康相關資質互認、長三角職業健康管理協作、長三角化學中毒救治遠程協作平臺等合作項目;共同推進長三角區域在職業健康領域的政策標準協同、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資源共建共享、學術交流合作;共建職業健康監督實訓基地,提高監督隊伍實戰能力;組織開展長三角地區職業健康重大問題研究,協調推進一體化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共同提升“三省一市”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能力。
三、編制完善職業健康規劃法規標準
組織編制本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明確規劃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并推動實施規劃各項任務。推動修訂《上海市職業病防治條例》。貫徹落實《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等新頒布部門規章,制修訂本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急性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置等相關規范性文件。制定本市醫療衛生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加大醫療衛生人員職業健康保護力度。開展《教師行業職業健康保護指南》等地方標準制訂和職業健康相關衛生標準預研制工作。
四、大力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
試點建立“中小企業職業健康幫扶機制”。制訂健康園區建設指南和評估標準,推進健康園區建設,并培育一批示范園區。積極推進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倡導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意識。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職業健康保護傳播作品征集等活動,并加強與主流宣傳媒體平臺的深入合作,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氛圍。繼續組織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健康培訓,提高職業病防治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并探索職業健康在線培訓。
五、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監測工作
制訂本市2021年中央轉移支付地方職業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職業性放射病、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等監測工作,并對承擔監測工作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開展監測質量抽查。建立監測單位與監督執法機構信息溝通機制,加強監測數據應用,督促被監測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探索職業健康智能化實時監測和預警體系建設,應用物聯網技術,開展重點行業工作場所噪聲、粉塵、高毒物質和放射性危害因素等智能化實時監測和預警。
六、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執法檢查
啟動職業衛生分類分級執法試點工作,探索基于風險的差異化執法方式,提高監督效能。建立衛生健康與立項投資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機制,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核查,做好源頭防控。開展職業健康行政處罰信息匯總公開和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加強監督執法檢查結果的分析和應用,并依法對社會公開。加大重點行業和重點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力度,開展職業健康隨機監督檢查工作。
七、提高職業健康監管和技術服務能力
完成2020年職業病防治與職業衛生執法能力提升項目相關工作,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督執法機構配備職業健康相關裝備設備。繼續開展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質量控制工作,對職業健康相關技術服務機構加強業務指導和質量管理,落實督導意見反饋制度,并加強質量控制結果分析與應用,提高技術服務行為科學性、客觀性和規范性。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質量控制工作,提高職業健康監管基礎數據的準確性。
八、繼續夯實職業健康基礎工作
加強本市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調整完善本市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并明確成員單位主要任務。充分利用本市公共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業務協同,夯實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建立塵肺病防治長效機制。加強職業健康監督執法和專業防治隊伍建設,完善職能科室設置。研究制定本市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行動方案,加快健全完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有效解決薄弱環節和難點問題,推進職業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探索推行職業健康領域“好辦”服務。
現將《2021年上海市職業健康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上海市職業健康工作要點
2021年,本市職業健康工作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理念,深化健康上海建設,緊緊圍繞衛生健康工作中心任務,以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實施職業病防治項目和持續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為主線,強化法制建設、監督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基礎工作,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推進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
啟動本市“職業健康管理服務平臺”二期建設,將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相關業務通過信息化平臺有機整合,基本建成本市職業健康“一張網”和省級“職業健康大平臺”。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醫保、司法、工會等部門扎實推進職業健康“一件事”全面落地,重點解決以往企業和勞動者了解政策進多網、申請登陸多系統、辦事跑多部門等問題,提供職業健康“一站式”精準服務。初步構建職業健康閉環式管理服務體系和對職業病病人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的職業健康“數字化治理”新范式,直接惠企便民和提高職業健康現代化治理效能。
二、探索開展長三角區域職業健康全面合作
堅持服務大局、風險共治、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探索建立滬蘇浙皖“三省一市”職業健康管理合作機制;啟動長三角共同發布自由裁量基準、長三角職業健康相關資質互認、長三角職業健康管理協作、長三角化學中毒救治遠程協作平臺等合作項目;共同推進長三角區域在職業健康領域的政策標準協同、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資源共建共享、學術交流合作;共建職業健康監督實訓基地,提高監督隊伍實戰能力;組織開展長三角地區職業健康重大問題研究,協調推進一體化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共同提升“三省一市”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能力。
三、編制完善職業健康規劃法規標準
組織編制本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明確規劃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并推動實施規劃各項任務。推動修訂《上海市職業病防治條例》。貫徹落實《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等新頒布部門規章,制修訂本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急性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置等相關規范性文件。制定本市醫療衛生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加大醫療衛生人員職業健康保護力度。開展《教師行業職業健康保護指南》等地方標準制訂和職業健康相關衛生標準預研制工作。
四、大力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
試點建立“中小企業職業健康幫扶機制”。制訂健康園區建設指南和評估標準,推進健康園區建設,并培育一批示范園區。積極推進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倡導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意識。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職業健康保護傳播作品征集等活動,并加強與主流宣傳媒體平臺的深入合作,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氛圍。繼續組織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健康培訓,提高職業病防治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并探索職業健康在線培訓。
五、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監測工作
制訂本市2021年中央轉移支付地方職業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職業性放射病、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等監測工作,并對承擔監測工作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開展監測質量抽查。建立監測單位與監督執法機構信息溝通機制,加強監測數據應用,督促被監測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探索職業健康智能化實時監測和預警體系建設,應用物聯網技術,開展重點行業工作場所噪聲、粉塵、高毒物質和放射性危害因素等智能化實時監測和預警。
六、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執法檢查
啟動職業衛生分類分級執法試點工作,探索基于風險的差異化執法方式,提高監督效能。建立衛生健康與立項投資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機制,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核查,做好源頭防控。開展職業健康行政處罰信息匯總公開和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加強監督執法檢查結果的分析和應用,并依法對社會公開。加大重點行業和重點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力度,開展職業健康隨機監督檢查工作。
七、提高職業健康監管和技術服務能力
完成2020年職業病防治與職業衛生執法能力提升項目相關工作,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督執法機構配備職業健康相關裝備設備。繼續開展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質量控制工作,對職業健康相關技術服務機構加強業務指導和質量管理,落實督導意見反饋制度,并加強質量控制結果分析與應用,提高技術服務行為科學性、客觀性和規范性。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質量控制工作,提高職業健康監管基礎數據的準確性。
八、繼續夯實職業健康基礎工作
加強本市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調整完善本市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并明確成員單位主要任務。充分利用本市公共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業務協同,夯實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建立塵肺病防治長效機制。加強職業健康監督執法和專業防治隊伍建設,完善職能科室設置。研究制定本市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行動方案,加快健全完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有效解決薄弱環節和難點問題,推進職業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探索推行職業健康領域“好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