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
根據《2021年上海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要點》,現就做好2021年鍋爐安全監察和節能監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從嚴監察,嚴守安全底線
(一)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各區局應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單位和重點設備,制定有針對性、可執行的監督檢查計劃,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監察工作有效性,確保監督檢查工作質量。要通過嚴格監督檢查方式壓實鍋爐使用單位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要以中小燃氣(油)提標改造過的鍋爐為重點,加強對鍋爐使用單位作業人員、安全附件、控制系統、安全保護裝置、運行管理情況、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定期檢驗及鍋爐管板和管口有否開裂等情況監督檢查。要結合冬令季節特點開展特種設備目錄內工業鍋爐現場監督檢查和目錄外鍋爐執法檢查,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小鍋爐為重點,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和執法檢查。各區對目錄外的鍋爐執法檢查時,應采集鍋爐使用單位、設備及使用管理信息,建立相應臺賬并實施動態跟蹤管理。
(二)加強電站鍋爐整治。有關區局要在迎峰度夏之際開展轄區內發電企業電站鍋爐及范圍內管道開展監督檢查,對前期鍋爐范圍內管道專項整治進行“回頭看”,檢查對象為申能股份、華能集團、中電投、華電集團下屬發電企業的電站鍋爐和本市垃圾焚燒發電鍋爐。電站鍋爐的檢驗機構應積極配合相關區局開展監督檢查,著力解決主蒸汽母管超期未檢、制造監檢不落實、安裝和檢維修施工分包、轉包混亂等突出問題,要督促鍋爐使用單位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各單位必須做好安全隱患消除閉環工作,安全隱患未消除、問題未解決,堅決不放手,杜絕電站鍋爐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和事件。
(三)推進隱患風險排查治理。不斷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進一步推動雙重預防工作常態化。涉及有電站鍋爐的區要繼續開展安全管理評價工作,推進電站鍋爐使用單位雙重預防工作向縱深開展。各區局應根據轄區情況,結合區域鍋爐使用和風險情況,按照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雙預防”工作機制的要求及近年來特種設備事故情況,設定專項整治項目內容并開展整治工作,繼續加強隱患和風險排查治理,落實鍋爐使用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管控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做好建黨100周年系列慶祝活動、第四屆進博會、第十屆中國花博會等重大活動的安全保障監督檢查工作,確保重點時段和重大活動期間鍋爐安全運行。
(四)依法依規開展事中事后監管。要進一步規范鍋爐生產單位行政許可獲證后監督抽查工作,完善工作機制,要用制度管控計劃制定、檢查實施、后處理等監督檢查全過程。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市局對鍋爐生產單位的監督抽查,加大證后抽查力度,重點檢查獲證單位資源條件、質量保證體系實施和產品質量等許可條件,嚴把特種設備安全源頭關。對無證生產、超范圍生產、資源條件缺失,不滿足許可條件或涂改、偽造、轉讓、出賣許可證書等情況,要加大立案查處力度,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撤銷、吊銷許可證。
(五)保持對各類違法行為的高壓嚴懲態勢。各區局在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中,要全面應用特種設備移動監管系統,落實好檢查計劃的執行率和發現隱患的整改率,著力提升現場檢查能力,規范檢查行為,確保檢查工作質量。要強化安全監察和行政處罰的銜接工作,對于舉報或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必須持續跟蹤至整改閉環,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從嚴處理。要以“打非治違”為重要手段,依法嚴厲查處鍋爐非法制造、安裝、經營、使用等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突出問題和隱患。
(六)依法依規從嚴施檢,確保檢驗工作質量。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按《鍋爐定期檢驗規則》要求開展檢驗工作,還應采用無損檢測方法(滲透檢測)針對鍋爐管板和管口處實施無損檢測,做到能檢測盡檢測,確保檢驗檢測工作質量,檢驗檢測中一旦發現缺陷或重大隱患,檢驗機構應第一時間書面上報鍋爐使用單位所在地區局,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堅決杜絕發生特種設備事故。
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鍋爐外部檢驗時應嚴格按《鍋爐定期檢驗規則》、《鍋爐水處理檢驗規則》要求開展外部檢驗工作,檢查鍋爐使用單位各項管理制度建立與實施情況,檢查各類人員持證情況(管理、操作、水處理人員),檢查鍋爐使用單位水化驗記錄和項目,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等,要通過法定的定期檢驗工作推進鍋爐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使用管理主體責任。
二、加強節能監管,促進質量提升
(一)進一步開展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鍋爐節能環保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特設〔2018〕227號)要求,加強對鍋爐設計、制造環節的節能及大氣污染物初始排放濃度執行標準情況的監管,組織對本市鍋爐制造單位設計文件鑒定情況、鍋爐產品能效型式試驗開展抽查。要繼續強化對列入淘汰目錄鍋爐的查處力度,徹底取締列入淘汰目錄鍋爐。要結合特種設備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梳理轄區內在用鍋爐單位和鍋爐數量,掌握使用和能效狀況,做到兩清兩明,實現動態監管。開展對本市6家鍋爐能效測試機構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提升能效測試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能效測試機構應強化服務意識和管理水平,按DB31/T—1057(在用工業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管理基本要求)要求對在用工業鍋爐(目錄內)開展能效測試與評價,測試數據結果應及時上傳至特種設備動態監管系統。全市力爭完成400臺燃氣(油)工業鍋爐、部分電站鍋爐及垃圾焚燒鍋爐能效測試工作。各區局要結合轄區實際情況,落實好能效測試經費保障,力爭完成轄區內5%的在用鍋爐能效測試,要加強宣傳和推動工作,督促企業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開展鍋爐定期能效測試工作。
(二)配合做好中小燃氣(油)鍋爐提標改造“回頭看”工作。各區局應積極配合區經信、生態環境等部門做好“回頭看”工作,加強對中小燃氣(油)鍋爐提標改造開展安全與節能減排監督檢查,杜絕提標改造后留安全隱患,遏制發生特種設備事故與事件,確保鍋爐提標改造工作達到預期目標。
(三)落實轄區內在用鍋爐節能監管。各區局在配合區生態環境部門開展鍋爐排放標準執行情況檢查時,要聯合有關部門對鍋爐使用單位開展節能工作監督檢查。要按照《在用工業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管理基本要求》,對鍋爐使用單位節能管理制度、鍋爐能效測試情況、鍋爐尾部煙道余熱利用、能源計量、節能改造、水質處理情況及節能管理檔案資料進行檢查,逐步實現鍋爐使用單位標準化管理要求,落實鍋爐使用單位安全、節能和環保主體責任。
(四)強化鍋爐節能知識培訓。開展特種設備監察人員、能效測試人員及鍋爐使用單位的作業人員節能知識培訓。各區局要制定年度節能培訓計劃,組織開展轄區內鍋爐使用單位作業人員節能培訓工作,力爭實現對鍋爐使用單位作業人節能知識培訓全覆蓋。
(五)促進鍋爐系統節能管理水平提升。強化鍋爐節能監管工作,實現在用鍋爐能效測試數據信息納入現有“特種設備動態監管系統”中,加強數據采集、統計分析工作,逐步實現信息共享。要加強部門聯動,積極爭取兩級財政節能資金支持,強化市場作用和社會共治,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鍋爐能效不達標的使用單位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各區局要探索研發在用工業鍋爐能效物聯網實時監測平臺,督促企業建立鍋爐能源管理信息系統,加強能源計量管理,開展在線能效監測和診斷。
(六)構建“三位一體”監管體系。通過部門聯動工作機制,以推廣高效鍋爐、淘汰落后鍋爐,逐步完善鍋爐安全、節能、環保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模式,強化法規標準約束,加強政策激勵和能力建設,構建鍋爐安全、節能與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形成“企業主動、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典型帶動”的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良好局面。
三、夯實工作基礎,加強信息報送
(一)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建設。要結合《鍋爐安全技術規程》6月1實施,開展對安全監察人員、檢驗人員、生產單位的相關人員和使用單位的作業人員宣貫培訓,增強法制意識,理解安全技術規范實質內容。制修訂原《在用工業鍋爐安全、節能管理基本要求》地方標準,按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完善工業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的管理要求,做好標準支撐和引領作用,為工業鍋爐使用單位、特種設備監管部門和檢驗檢測機構提供相應標準,為實施三位一體監管模式做好基礎。
(二)強化信息數據梳理和報送。各區局、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和定期檢驗及時核實實際使用情況與監察系統和檢驗系統內特種設備數據信息一致性,消除僵尸數據信息,確保兩個系統內數據信息真實性。做好數據信息匯總和統計工作,匯總好鍋爐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工作情況,要全面分析檢查、檢驗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要以問題為導向,做好隱患、問題清單,做好隱患、問題消除和整改清單,做好立案查處臺賬和檢驗案例。各區局和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應于2021年10月底前將鍋爐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工作情況書面上報市局特種處。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下載
根據《2021年上海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要點》,現就做好2021年鍋爐安全監察和節能監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從嚴監察,嚴守安全底線
(一)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各區局應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單位和重點設備,制定有針對性、可執行的監督檢查計劃,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監察工作有效性,確保監督檢查工作質量。要通過嚴格監督檢查方式壓實鍋爐使用單位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要以中小燃氣(油)提標改造過的鍋爐為重點,加強對鍋爐使用單位作業人員、安全附件、控制系統、安全保護裝置、運行管理情況、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定期檢驗及鍋爐管板和管口有否開裂等情況監督檢查。要結合冬令季節特點開展特種設備目錄內工業鍋爐現場監督檢查和目錄外鍋爐執法檢查,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小鍋爐為重點,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和執法檢查。各區對目錄外的鍋爐執法檢查時,應采集鍋爐使用單位、設備及使用管理信息,建立相應臺賬并實施動態跟蹤管理。
(二)加強電站鍋爐整治。有關區局要在迎峰度夏之際開展轄區內發電企業電站鍋爐及范圍內管道開展監督檢查,對前期鍋爐范圍內管道專項整治進行“回頭看”,檢查對象為申能股份、華能集團、中電投、華電集團下屬發電企業的電站鍋爐和本市垃圾焚燒發電鍋爐。電站鍋爐的檢驗機構應積極配合相關區局開展監督檢查,著力解決主蒸汽母管超期未檢、制造監檢不落實、安裝和檢維修施工分包、轉包混亂等突出問題,要督促鍋爐使用單位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各單位必須做好安全隱患消除閉環工作,安全隱患未消除、問題未解決,堅決不放手,杜絕電站鍋爐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和事件。
(三)推進隱患風險排查治理。不斷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進一步推動雙重預防工作常態化。涉及有電站鍋爐的區要繼續開展安全管理評價工作,推進電站鍋爐使用單位雙重預防工作向縱深開展。各區局應根據轄區情況,結合區域鍋爐使用和風險情況,按照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雙預防”工作機制的要求及近年來特種設備事故情況,設定專項整治項目內容并開展整治工作,繼續加強隱患和風險排查治理,落實鍋爐使用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管控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做好建黨100周年系列慶祝活動、第四屆進博會、第十屆中國花博會等重大活動的安全保障監督檢查工作,確保重點時段和重大活動期間鍋爐安全運行。
(四)依法依規開展事中事后監管。要進一步規范鍋爐生產單位行政許可獲證后監督抽查工作,完善工作機制,要用制度管控計劃制定、檢查實施、后處理等監督檢查全過程。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市局對鍋爐生產單位的監督抽查,加大證后抽查力度,重點檢查獲證單位資源條件、質量保證體系實施和產品質量等許可條件,嚴把特種設備安全源頭關。對無證生產、超范圍生產、資源條件缺失,不滿足許可條件或涂改、偽造、轉讓、出賣許可證書等情況,要加大立案查處力度,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撤銷、吊銷許可證。
(五)保持對各類違法行為的高壓嚴懲態勢。各區局在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中,要全面應用特種設備移動監管系統,落實好檢查計劃的執行率和發現隱患的整改率,著力提升現場檢查能力,規范檢查行為,確保檢查工作質量。要強化安全監察和行政處罰的銜接工作,對于舉報或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必須持續跟蹤至整改閉環,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從嚴處理。要以“打非治違”為重要手段,依法嚴厲查處鍋爐非法制造、安裝、經營、使用等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突出問題和隱患。
(六)依法依規從嚴施檢,確保檢驗工作質量。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按《鍋爐定期檢驗規則》要求開展檢驗工作,還應采用無損檢測方法(滲透檢測)針對鍋爐管板和管口處實施無損檢測,做到能檢測盡檢測,確保檢驗檢測工作質量,檢驗檢測中一旦發現缺陷或重大隱患,檢驗機構應第一時間書面上報鍋爐使用單位所在地區局,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堅決杜絕發生特種設備事故。
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鍋爐外部檢驗時應嚴格按《鍋爐定期檢驗規則》、《鍋爐水處理檢驗規則》要求開展外部檢驗工作,檢查鍋爐使用單位各項管理制度建立與實施情況,檢查各類人員持證情況(管理、操作、水處理人員),檢查鍋爐使用單位水化驗記錄和項目,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等,要通過法定的定期檢驗工作推進鍋爐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使用管理主體責任。
二、加強節能監管,促進質量提升
(一)進一步開展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鍋爐節能環保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特設〔2018〕227號)要求,加強對鍋爐設計、制造環節的節能及大氣污染物初始排放濃度執行標準情況的監管,組織對本市鍋爐制造單位設計文件鑒定情況、鍋爐產品能效型式試驗開展抽查。要繼續強化對列入淘汰目錄鍋爐的查處力度,徹底取締列入淘汰目錄鍋爐。要結合特種設備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梳理轄區內在用鍋爐單位和鍋爐數量,掌握使用和能效狀況,做到兩清兩明,實現動態監管。開展對本市6家鍋爐能效測試機構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提升能效測試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能效測試機構應強化服務意識和管理水平,按DB31/T—1057(在用工業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管理基本要求)要求對在用工業鍋爐(目錄內)開展能效測試與評價,測試數據結果應及時上傳至特種設備動態監管系統。全市力爭完成400臺燃氣(油)工業鍋爐、部分電站鍋爐及垃圾焚燒鍋爐能效測試工作。各區局要結合轄區實際情況,落實好能效測試經費保障,力爭完成轄區內5%的在用鍋爐能效測試,要加強宣傳和推動工作,督促企業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開展鍋爐定期能效測試工作。
(二)配合做好中小燃氣(油)鍋爐提標改造“回頭看”工作。各區局應積極配合區經信、生態環境等部門做好“回頭看”工作,加強對中小燃氣(油)鍋爐提標改造開展安全與節能減排監督檢查,杜絕提標改造后留安全隱患,遏制發生特種設備事故與事件,確保鍋爐提標改造工作達到預期目標。
(三)落實轄區內在用鍋爐節能監管。各區局在配合區生態環境部門開展鍋爐排放標準執行情況檢查時,要聯合有關部門對鍋爐使用單位開展節能工作監督檢查。要按照《在用工業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管理基本要求》,對鍋爐使用單位節能管理制度、鍋爐能效測試情況、鍋爐尾部煙道余熱利用、能源計量、節能改造、水質處理情況及節能管理檔案資料進行檢查,逐步實現鍋爐使用單位標準化管理要求,落實鍋爐使用單位安全、節能和環保主體責任。
(四)強化鍋爐節能知識培訓。開展特種設備監察人員、能效測試人員及鍋爐使用單位的作業人員節能知識培訓。各區局要制定年度節能培訓計劃,組織開展轄區內鍋爐使用單位作業人員節能培訓工作,力爭實現對鍋爐使用單位作業人節能知識培訓全覆蓋。
(五)促進鍋爐系統節能管理水平提升。強化鍋爐節能監管工作,實現在用鍋爐能效測試數據信息納入現有“特種設備動態監管系統”中,加強數據采集、統計分析工作,逐步實現信息共享。要加強部門聯動,積極爭取兩級財政節能資金支持,強化市場作用和社會共治,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鍋爐能效不達標的使用單位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各區局要探索研發在用工業鍋爐能效物聯網實時監測平臺,督促企業建立鍋爐能源管理信息系統,加強能源計量管理,開展在線能效監測和診斷。
(六)構建“三位一體”監管體系。通過部門聯動工作機制,以推廣高效鍋爐、淘汰落后鍋爐,逐步完善鍋爐安全、節能、環保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模式,強化法規標準約束,加強政策激勵和能力建設,構建鍋爐安全、節能與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形成“企業主動、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典型帶動”的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良好局面。
三、夯實工作基礎,加強信息報送
(一)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建設。要結合《鍋爐安全技術規程》6月1實施,開展對安全監察人員、檢驗人員、生產單位的相關人員和使用單位的作業人員宣貫培訓,增強法制意識,理解安全技術規范實質內容。制修訂原《在用工業鍋爐安全、節能管理基本要求》地方標準,按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完善工業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的管理要求,做好標準支撐和引領作用,為工業鍋爐使用單位、特種設備監管部門和檢驗檢測機構提供相應標準,為實施三位一體監管模式做好基礎。
(二)強化信息數據梳理和報送。各區局、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和定期檢驗及時核實實際使用情況與監察系統和檢驗系統內特種設備數據信息一致性,消除僵尸數據信息,確保兩個系統內數據信息真實性。做好數據信息匯總和統計工作,匯總好鍋爐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工作情況,要全面分析檢查、檢驗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要以問題為導向,做好隱患、問題清單,做好隱患、問題消除和整改清單,做好立案查處臺賬和檢驗案例。各區局和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應于2021年10月底前將鍋爐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工作情況書面上報市局特種處。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