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防止食品浪費,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節約資源,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省餐飲服務提供者提出如下告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采取下列措施
防止食品浪費: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將珍惜糧食、反對浪費納入培訓內容。
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通過在菜單上標注食品分量、規格、建議消費人數等方式充實菜單信息,為消費者提供點餐提示,根據消費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務。
倡議對參與“光盤行動”的消費者給予獎勵;也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余垃圾的相應費用,收費標準應當明示。
三、提升餐飲供給質量,按照標準規范制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
四、提供團體用餐服務的,應當將防止食品浪費理念納入菜單設計,按照用餐人數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務的,應當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提供不同規格餐具,提醒消費者適量取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反食品浪費實施情況依法監督,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反食品浪費措施。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