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廢止《黑龍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黑安辦〔2021〕21號)

   2021-04-13 746
核心提示:各市(地)安委會,省安委會成員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國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中國保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中國銀監
各市(地)安委會,省安委會成員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國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中國保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中國銀監會黑龍江監管局:
 
  按照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黑誠信辦發〔2021〕1號)相關要求,經研究,《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黑安發〔2016〕9號)自即日起廢止。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4月1日
 
  附件:
 
     關于廢止《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1).pdf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2).pdf
 
     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1).pdf


 
地區: 黑龍江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