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星月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你公司多年來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焚燒處置。2019年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到期后,我局根據閔行區生態環境局請求,經技術評估,下發《關于支持上海星月環保服務有限公司承擔閔行區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的復函》(滬環土〔2019〕233號),原則同意你公司承擔閔行區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處置許可規模不超過5000噸/年,并明確了處置廢物類別。因你公司應急處置危險廢物將到期,現將有關后續管理要求明確如下:
一、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你公司應當于2020年9月30日起終止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已收集待處置的危險廢物、自產廢物一個月內委托有資質企業利用處置,并對經營設施、場所包括設備、土壤、墻體等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二、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你公司終止經營活動后一個月內,應當將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移交市固廢管理中心存檔管理;同時將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薄復印保存10年以上。
三、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67條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你公司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制定包括應急措施在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報閔行區生態環境局、閔行區經濟委員會備案并實施;危險廢物的經營設施在廢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在用途變更或者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報閔行區生態環境局備案。
四、閔行區生態環境局、市固廢管理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執法總隊根據環保職責分工,依法加強后期監管,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環境安全風險可控。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9月28日
你公司多年來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焚燒處置。2019年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到期后,我局根據閔行區生態環境局請求,經技術評估,下發《關于支持上海星月環保服務有限公司承擔閔行區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的復函》(滬環土〔2019〕233號),原則同意你公司承擔閔行區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處置許可規模不超過5000噸/年,并明確了處置廢物類別。因你公司應急處置危險廢物將到期,現將有關后續管理要求明確如下:
一、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你公司應當于2020年9月30日起終止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已收集待處置的危險廢物、自產廢物一個月內委托有資質企業利用處置,并對經營設施、場所包括設備、土壤、墻體等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二、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你公司終止經營活動后一個月內,應當將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移交市固廢管理中心存檔管理;同時將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薄復印保存10年以上。
三、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67條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你公司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制定包括應急措施在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報閔行區生態環境局、閔行區經濟委員會備案并實施;危險廢物的經營設施在廢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在用途變更或者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報閔行區生態環境局備案。
四、閔行區生態環境局、市固廢管理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執法總隊根據環保職責分工,依法加強后期監管,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環境安全風險可控。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