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引導和激勵全區各行各業加強質量管理,促進提質增效升級,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推進質量強區戰略深入實施,助力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于2021年啟動第五屆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現就評選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的企業(組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取得國家規定的相關證照,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或公益活動5年以上,且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
(二)建立以質量為基石的經營發展戰略與價值觀,樹立質量第一的經營意識,形成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和誠實守信、持續改進、創新發展、追求卓越的質量文化,具有特色的質量管理模式,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質量管理,質量水平處于同行業領先地位。
(三)技術創新能力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積極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改善質量,提升產品檔次和服務水平。質量創新意識強,深入開展質量攻關和質量改進活動,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價值。
(四)重視品牌建設,在疆內外市場上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顧客滿意度高,相關投訴率低。誠信經營,信用記錄良好,近5年在地州市級以上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未出現不合格,未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效益突出,產值、利稅、市場占有率等各項經濟指標居于行業前列;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在引領行業進步、帶動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二、申報原則
申報政府質量獎遵循公開、自愿和有關部門推薦相結合原則。申報及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鼓勵現代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等重點行業的龍頭骨干企業以及成長性強的中小企業積極申報。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組織)將申報材料于4月20日前報送至自治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選其一)。政府質量獎申報表及相關文件可登錄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scjgj.xinjiang.gov.cn)查詢和下載。
(二)推薦。自治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申報材料后,要組織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推薦意見,于4月30日前將推薦企業(組織)的申報材料匯總報送至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逾期報送不再受理。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申報企業(組織)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附件1)一式三份。
(二)企業(組織)概述一式三份。應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準則》(附件2)附錄1.2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
(三)自評報告一式三份。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準則》進行撰寫。
(四)證實性材料一式三份。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有關內容,均需提供證實性材料。
申報材料編制說明詳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上述材料按A4幅面分兩部分分別裝訂成冊(申報表、組織概述、自評報告裝訂成一本;證實性材料裝訂成一本);同時,提供與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光盤一式一份(含申報表、概述、自評報告的Word及PDF版;證實性材料PDF版,數據表格的Word或Excel版)。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行業或地區實際,做好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的宣傳、培育和推薦工作,并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嚴格審核。
(二)請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于3月12日前報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政府質量獎相關事宜可與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
聯系地址:烏魯木齊市新華南路167號
聯系人:周娟枝陳維博
聯系電話:0991—2818843、2312534、2817271(傳真)
聯系郵箱:zhoujuanzhi@xjaic.gov.cn
郵編:830004
附件1:第五屆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doc
附件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準則.pdf
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3日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引導和激勵全區各行各業加強質量管理,促進提質增效升級,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推進質量強區戰略深入實施,助力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于2021年啟動第五屆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現就評選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的企業(組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取得國家規定的相關證照,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或公益活動5年以上,且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
(二)建立以質量為基石的經營發展戰略與價值觀,樹立質量第一的經營意識,形成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和誠實守信、持續改進、創新發展、追求卓越的質量文化,具有特色的質量管理模式,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質量管理,質量水平處于同行業領先地位。
(三)技術創新能力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積極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改善質量,提升產品檔次和服務水平。質量創新意識強,深入開展質量攻關和質量改進活動,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價值。
(四)重視品牌建設,在疆內外市場上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顧客滿意度高,相關投訴率低。誠信經營,信用記錄良好,近5年在地州市級以上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未出現不合格,未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效益突出,產值、利稅、市場占有率等各項經濟指標居于行業前列;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在引領行業進步、帶動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二、申報原則
申報政府質量獎遵循公開、自愿和有關部門推薦相結合原則。申報及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鼓勵現代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等重點行業的龍頭骨干企業以及成長性強的中小企業積極申報。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組織)將申報材料于4月20日前報送至自治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選其一)。政府質量獎申報表及相關文件可登錄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scjgj.xinjiang.gov.cn)查詢和下載。
(二)推薦。自治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申報材料后,要組織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推薦意見,于4月30日前將推薦企業(組織)的申報材料匯總報送至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逾期報送不再受理。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申報企業(組織)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附件1)一式三份。
(二)企業(組織)概述一式三份。應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準則》(附件2)附錄1.2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
(三)自評報告一式三份。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準則》進行撰寫。
(四)證實性材料一式三份。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有關內容,均需提供證實性材料。
申報材料編制說明詳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上述材料按A4幅面分兩部分分別裝訂成冊(申報表、組織概述、自評報告裝訂成一本;證實性材料裝訂成一本);同時,提供與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光盤一式一份(含申報表、概述、自評報告的Word及PDF版;證實性材料PDF版,數據表格的Word或Excel版)。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行業或地區實際,做好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的宣傳、培育和推薦工作,并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嚴格審核。
(二)請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于3月12日前報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政府質量獎相關事宜可與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
聯系地址:烏魯木齊市新華南路167號
聯系人:周娟枝陳維博
聯系電話:0991—2818843、2312534、2817271(傳真)
聯系郵箱:zhoujuanzhi@xjaic.gov.cn
郵編:830004


自治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