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做好《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商務部公告2020年第61號,以下簡稱《報告辦法》)、《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419號)組織實施工作,現將《山西省商務廳關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晉商流通便〔2021〕3號)轉發你們,請認真執行,并將有關事項強調如下:
1.請各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企業等按照《固廢法》及《報告辦法》要求,通過商務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系統”(登錄方式詳見“商辦流通函〔2020〕419號”),填報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
2.填報過程中,各相關單位首先進行用戶注冊,填報基礎信息;然后登錄報告系統,及時、準確、完整填報相關信息。請各相關單位務必于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填報。
3.請各相關單位認真學習領會《山西省商務廳關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晉商流通便〔2021〕3號)文件精神,增強主動報告意識,把握時間節點,按時完成填報工作。
各相關單位在填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
聯系方式:商貿發展科 4225492
服務業發展科 4222796
市場體系建設科 4030459
郵 箱:商貿發展科 tyswjsfc@163.com
服務業發展科 tyswjfwyfz@163.com
市場體系建設科 tyswjsctxjsk@163.com
附件:
《山西省商務廳關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晉商流通便〔2021〕3號)
太原市商務局
2021年1月15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做好《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商務部公告2020年第61號,以下簡稱《報告辦法》)、《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419號)組織實施工作,現將《山西省商務廳關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晉商流通便〔2021〕3號)轉發你們,請認真執行,并將有關事項強調如下:
1.請各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企業等按照《固廢法》及《報告辦法》要求,通過商務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系統”(登錄方式詳見“商辦流通函〔2020〕419號”),填報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
2.填報過程中,各相關單位首先進行用戶注冊,填報基礎信息;然后登錄報告系統,及時、準確、完整填報相關信息。請各相關單位務必于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填報。
3.請各相關單位認真學習領會《山西省商務廳關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晉商流通便〔2021〕3號)文件精神,增強主動報告意識,把握時間節點,按時完成填報工作。
各相關單位在填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
聯系方式:商貿發展科 4225492
服務業發展科 4222796
市場體系建設科 4030459
郵 箱:商貿發展科 tyswjsfc@163.com
服務業發展科 tyswjfwyfz@163.com
市場體系建設科 tyswjsctxjsk@163.com
附件:

太原市商務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