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進入我市進(出)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新冠病毒輸入性風險,確保我市冷鏈食品安全,現就我市進(出)口冷鏈食品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5日起,凡進入我市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納入“云智溯”管理,如實填報上傳品種、規格、批次、數量、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運輸車輛信息、集中監管倉區等數據;并且必須進入我市設立的集中監管倉區進行預防性消毒和采樣核酸檢測,貨品經消毒和核酸檢測合格,并取得出庫證明方能在我市儲存、銷售、加工。
二、我市在臨翔區、云縣各設立一個集中監管倉區。臨翔區集中監管倉區為大宏物業服務管理公司,聯系人:王美和,聯系電話:15912595818,地址:臨翔區農產品交易批發市場;云縣集中監管倉區為云縣正海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聯系人:羅正海,聯系電話:13508759111,地址:云縣愛華鎮毛家村社區大河口。
三、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應在進口冷鏈食品到達臨滄之前24小時,主動向我市集中監管倉提出預約,并如實申報貨主單位、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商注冊號、海關報關單據、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收貨單位、貨物流向、運輸車輛、司機姓名、聯系電話等相關完整信息。
四、本通告發布之前,已進入我市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其經營主體應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核酸檢測和消毒機構,完成存量冷鏈食品的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殺,在取得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消殺合格證明后,方可對外銷售、加工。
五、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各地及時按照市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六、集中監管倉區對進口冷鏈食品的采樣核酸檢測、外包裝預防性消毒和倉儲費用由貨主全額承擔。
七、市場監管、衛健、商務、交通運輸、公安、農業農村、海關、郵政管理、機場、鐵路等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全方位加強對冷鏈食品的監督檢查。
八、本地食品生產企業出省銷售的冷鏈食品要進行采樣核酸檢測,合格后方可外運銷售。
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存在進口冷鏈食品應進入集中監管倉區而不進入、儲存銷售加工未取得出庫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2020年12月5日
一、自2020年12月5日起,凡進入我市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納入“云智溯”管理,如實填報上傳品種、規格、批次、數量、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運輸車輛信息、集中監管倉區等數據;并且必須進入我市設立的集中監管倉區進行預防性消毒和采樣核酸檢測,貨品經消毒和核酸檢測合格,并取得出庫證明方能在我市儲存、銷售、加工。
二、我市在臨翔區、云縣各設立一個集中監管倉區。臨翔區集中監管倉區為大宏物業服務管理公司,聯系人:王美和,聯系電話:15912595818,地址:臨翔區農產品交易批發市場;云縣集中監管倉區為云縣正海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聯系人:羅正海,聯系電話:13508759111,地址:云縣愛華鎮毛家村社區大河口。
三、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應在進口冷鏈食品到達臨滄之前24小時,主動向我市集中監管倉提出預約,并如實申報貨主單位、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商注冊號、海關報關單據、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收貨單位、貨物流向、運輸車輛、司機姓名、聯系電話等相關完整信息。
四、本通告發布之前,已進入我市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其經營主體應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核酸檢測和消毒機構,完成存量冷鏈食品的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殺,在取得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消殺合格證明后,方可對外銷售、加工。
五、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各地及時按照市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六、集中監管倉區對進口冷鏈食品的采樣核酸檢測、外包裝預防性消毒和倉儲費用由貨主全額承擔。
七、市場監管、衛健、商務、交通運輸、公安、農業農村、海關、郵政管理、機場、鐵路等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全方位加強對冷鏈食品的監督檢查。
八、本地食品生產企業出省銷售的冷鏈食品要進行采樣核酸檢測,合格后方可外運銷售。
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存在進口冷鏈食品應進入集中監管倉區而不進入、儲存銷售加工未取得出庫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