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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粉塵防爆專項整治的通知 (渝安辦〔2016〕45號)

   2019-06-12 622
核心提示: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安委會,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中央在渝和市屬有關企業:為了進一步提高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實效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安委會,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中央在渝和市屬有關企業:
 
    為了進一步提高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實效,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粉塵防爆專項整治的函》(廳函〔2016〕254號)文件要求,結合《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持續深化粉塵防爆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渝安辦〔2016〕27號),對粉塵防爆工作措施進一步細化,提高針對性、操作性、實效性,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突出整治重點,務必取得實效
 
    進一步梳理、核實粉塵涉爆企業臺賬,做到“清單管理”。進一步在粉塵作業場所10人以上企業對照10個重點問題和隱患進行重點檢查、執法,完善執法臺賬,實施閉環管理,做到“重點突出”。進一步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各級各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列出重點涉塵涉爆企業進行重點整治,做到“有的放矢”。
 
    二、開展專題培訓,培養示范企業
 
    今年,市政府安委辦將在10月份組織1期安監人員粉塵防爆專題培訓班。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培育適合企業實際的粉塵防爆專業人才,提高專項整治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人才到位”。各區縣要集中組織專家力量,優選重點行業培育2—3家典型示范企業;中央在渝和市屬企業要集中優勢力量,在所屬二級企業培育1—3家典型示范企業,做到“典型引領”。
 
    各區縣按照渝安辦〔2016〕27號文件要求,按時報送附件4中粉塵作業場所10人以上企業整改調度表。各區縣、中央在渝和市屬企業于10月30日前報送示范樣板企業名單。
 
    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安辦45號-粉塵防爆細化措施.doc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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