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自治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評審中心:
為進一步提高食品市場準入工作質量,規范許可證申報工作程序和文書使用,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期限和明確責任,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食品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自治區局《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市場準入審查工作考評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區局制定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審查細則及處理準則(試行)》(以下簡稱《審查處理準則》)。現將《審查處理準則》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各盟市局要嚴格按照《審查處理準則》的要求,認真、準確、規范、及時上報企業申報材料,進一步完善食品準入審查工作的各項規則制度,嚴格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禁超時積壓申報材料。上報材料需附盟市局正式文件。
二、要切實保證申報材料的質量,今后區局將把退回申報材料的問題記錄,作為對盟市食品審查員和審查組長的考核依據之一。自治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評審中心將每兩月通報一次盟市申報材料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考核工作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市場準入審查工作考評細則(試行)》,每年進行一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將取消其審查員資格。
三、對于未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延續換證的企業,凡許可證有效期的時間超過申報時間而不能說明其有效理由的,盟市局受理前需先申報注銷,然后按照新申證程序受理企業申請。
四、上報延續換證、變更企業材料時均需附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五、《審查處理準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區局監督處和區局評審中心聯系。
六、原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流轉單》同時廢止。
附件:
《食品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審查及處理準則(試行)》.doc
二 OO 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為進一步提高食品市場準入工作質量,規范許可證申報工作程序和文書使用,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期限和明確責任,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食品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自治區局《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市場準入審查工作考評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區局制定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審查細則及處理準則(試行)》(以下簡稱《審查處理準則》)。現將《審查處理準則》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各盟市局要嚴格按照《審查處理準則》的要求,認真、準確、規范、及時上報企業申報材料,進一步完善食品準入審查工作的各項規則制度,嚴格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禁超時積壓申報材料。上報材料需附盟市局正式文件。
二、要切實保證申報材料的質量,今后區局將把退回申報材料的問題記錄,作為對盟市食品審查員和審查組長的考核依據之一。自治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評審中心將每兩月通報一次盟市申報材料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考核工作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市場準入審查工作考評細則(試行)》,每年進行一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將取消其審查員資格。
三、對于未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延續換證的企業,凡許可證有效期的時間超過申報時間而不能說明其有效理由的,盟市局受理前需先申報注銷,然后按照新申證程序受理企業申請。
四、上報延續換證、變更企業材料時均需附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五、《審查處理準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區局監督處和區局評審中心聯系。
六、原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流轉單》同時廢止。
附件:

二 OO 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