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 各直屬機構:
《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管理辦法》已經自治區十一屆人民政府第 107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質量興桂戰 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斷提高全社會質量意識,引導和 激勵全區各行各業加強質量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 務質量、生態與環境質量總體水平,促進產業振興,進一步增強 我區經濟綜合競爭力,實現富民強桂新跨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印發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 年)的通知》(國發〔2012〕9 號)、《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 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質量興桂戰略的決定》(桂 發〔2009〕37 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質量獎(以下簡稱 自治區主席質量獎)是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 授予本自治區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 能力在國內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的企業或組織。
第三條 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的評審堅持科學、公正、公平、 公開,堅持自愿申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好中選優的原則。
第四條 自治區主席質量獎每兩年評選一屆,每屆獲獎的企 業或組織總數不超過 4 個,有效期為 4 年,達不到獎勵條件的可以
空缺,獲獎企業或組織在獲獎之日起 4 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該獎項。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 自治區實施質量興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自治區 主席質量獎評審的組織管理工作,并設立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 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組織、推動、指導和監督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活動 的開展,研究決定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過程中出現的重大事項;
?。ǘ彾ㄗ灾螀^主席質量獎評審通則等重要工作規范;
?。ㄈ彶?、公示評審結果,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自治 區主席質量獎擬獲獎企業或組織名單。
第六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具有廣泛代表性和權威性的知名 學者、質量專家、企業管理專家、行業人士、政府機關人員等組 成。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自治區分管質量工作的副主席擔任, 副主任委員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自治區實施質量興 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 主任(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擔任,其他成員由自治區質 量興桂辦公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同)提出名單,報評 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審定。
第七條 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具體承擔自治區主席質量獎 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ㄒ唬┙M織制(修)訂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通則等;
?。ǘ┙M織制(修)定評審細則、評審員管理制度,建立評 審員專家庫,組成各專項評審組;
?。ㄈ┙M織編制自治區主席質量獎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國內 外質量獎評審標準和評審工作的跟蹤研究;
?。ㄋ模┴撠熓芾碜灾螀^主席質量獎的申報、組織評審以及宣 傳推廣工作;
?。ㄎ澹┙M織專家或第三方機構調查、核實申報企業或組織的 質量工作業績及社會反映;
?。﹨R總并向評審委員會報告自治區主席質量獎各專項評 審組的評審結果,提請審議候選名單;
?。ㄆ撸┙M織考核、監督評審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
?。ò耍┏袚u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組織建立自治區主席質量獎 評審員專家庫,組成各相關專項評審組。各專項評審組由 3-5 名 評審員組成,專項評審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第九條 涉及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時,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 室邀請紀律監察部門參與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的監督工作。
第十條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在開展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 審有關工作時,應充分發揮技術機構及社會中介機構等組織的作用。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十一條申報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應具備下 列基本條件:
(一)依法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 人資格,從事合法經營 5 年以上;
(二)建立了有效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 持續改進機制,在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ㄈ┱J真貫徹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 積極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質量效益突出;近 3 年來主要經 濟指標和社會貢獻程度居自治區同行業前茅,主導產品的技術和 質量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從事非盈利性業務的企業或組織, 其社會貢獻位居國內同行業前列;
(四)品牌優勢突出,社會美譽度高,建立質量誠信體系并 具有良好的質量誠信記錄。對獲得國家、自治區名牌產品、馳名
(著名)商標和服務品牌等獎項的企業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予 以優先考慮;
?。ㄎ澹┙?3 年內無重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 等事故,無因組織責任導致的服務對象、用戶(顧客)投訴等突 出問題;
?。o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等。
第四章評審標準
第十二條 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標準(評審通則、評審細 則)應體現先進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借鑒和吸收國際先進質量 獎的評定標準。評審標準是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定的基礎,也是 企業或組織自我評價、自我改進的參考依據。
第十三條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通則主要參照國家標準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制訂。
第十四條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細則可根據行業的特點, 按農業、制造業(含建筑業)、服務業等行業,重點在質量管理、 經營規模、自主創新能力、科技進步、市場占有率、誠信記錄和 社會貢獻等方面分別制訂,以保證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的代表性和 權威性。
第十五條 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標準根據質量管理理論及 其實踐的發展,可適時進行修訂。
第五章評審程序
第十六條 由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發出申報自治區主席質 量獎的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受理當屆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的 申請。
第十七條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在自愿基礎上, 按照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標準進行自我評價,形成自我評審報 告,按要求填寫申報表,并提供相關的證實性材料,經所在市質
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自治區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后,在規定時間
內報送到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
第十八條 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組織對申報企業或組織的 基本條件、申報表及相關的證實性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確定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第十九條 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組織各專項評審組按照評 審標準,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企業或組織的申報資料進行評審,形 成資料評審報告,并遵循好中擇優的原則確定現場評審的企業或 組織名單。
第二十條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組織各專項評審組按照評 審標準,對資料評審后確定的現場評審企業或組織進行現場評審, 形成現場評審報告和建議獲獎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第二十一條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綜合各評審組的建議 后,提出候選獲獎企業或組織名單,并將企業或組織的申報材料、 資料評審報告、現場評審報告等提交評審委員會審議。經評審委 員會審議后,表決確定初選獲獎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第二十二條評審委員會在自治區級主要新聞媒體或網站上 對初選獲獎的企業或組織名單進行公示,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 公示期限為 15 天。對公示后反映的問題,由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 室組織進行調查核實,并形成核查報告,提交評審委員會審查。 第二十三條通過公示的擬獲獎企業或組織,由評審委員會
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并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文公告。
第六章獎勵及經費
第二十四條 對獲獎的企業或組織,由自治區人民政府進行 表彰和獎勵,頒發獎杯、證書,并給予每個獲獎企業或組織一次 性獎勵人民幣 100 萬元。
第二十五條 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獎金主要用于獲獎企業或組 織的質量持續改進、質量攻關和人員培訓、質量檢驗機構和實驗 室建設的投入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評審自治區主席質量獎,不向申報企業或組織 收取任何費用,不增加企業或組織負擔。獎勵經費由自治區財政 統一安排,評審工作經費在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預算中安排。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申報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應實事求 是,不得弄虛作假。對發現采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自治區主席質量 獎的,由自治區質量興桂辦公室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撤銷其 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稱號,收回獎杯、證書,追繳獎金,并在自治 區級主要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第二十八條 獲得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應持續實 施卓越績效管理,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員工的創業積極性, 深入推進創業再創業工作,進一步加強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努 力為促進區域經濟協調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第二十九條獲得自治區主席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可在企業
形象宣傳中使用該稱號,并注明獲獎年份,但不得用于產品宣傳。
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其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條參與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審工作的人員應實事求 是、公正廉潔,保守企業或組織的商業和技術秘密,嚴格遵守評 審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與申報企業或組織存在利害關系的,本人 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對違反評審紀律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
直至取消評審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各市、縣人民政府可參照本辦法設置本市、縣 的市長、縣長質量獎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