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食安委、各區(縣)食藥監分局、各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關于加強本市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5〕23號)的要求,現將《關于加強本市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1、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關于加強本市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5〕23號)
2、
關于加強本市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5日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關于加強本市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5〕23號)的要求,現將《關于加強本市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1、

2、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5日